花溪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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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17:01:0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区将选派501名教师参加“国培”,6名教师参加“省培”,为搞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认真按照“国培”“省培”名额分配表(附件),选派相应人员参训,中心完小名额要向村小、教学点教师及校(园)长倾斜;共同体龙头校名额要在本共同体学校里选派。

二、此次培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国培、省培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回派出学校按有关规定报销。

三、各学校于4月12日(星期三)前将参训学员信息发至区继教办邮箱:hxjjb807@126.com。

附件:花溪区“国培”“省培”项目名额分配表.xlsx


花溪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区继教办  联系电话:0851-8385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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