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花溪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教育

关于开展2023年花溪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10:23:38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专项培训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升普及程度和质量,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切实提高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普通话水平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在职教师(全体在职教师含临聘教师,要求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及幼儿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工作分工

(一)花溪区教育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全区普通话水平未达标教师底数摸排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培训方案,在2023年11月17日前对普通话水平未达标教师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及测试。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摸清本校普通话水平未达标教师底数。

三、工作安排

(一)摸排阶段(2023年7月)。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摸清普通话水平未达标教师人数,做好全校教师普通话未达标台账,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贵阳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排查统计表》(附件1)《贵阳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普通话不达标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报送至花溪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邮箱569143737@qq.com(村小及分校统计好报中心校,由中心校统一上报)。

(二)培训测试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花溪区教育局对排查出的普通话水平未达标教师,于2023年11月前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测试工作,培训结束各校安排教师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并于11月25日前将《贵阳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统计表》(附件3)电子档报送至花溪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邮箱569143737@qq.com。

四、培训测试费用

培训不收取参训教师任何费用,培训费用由区教育局统筹解决。普通话测试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国之大者”领会把握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严格培训测试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和测试工作。

六、区教育局联系人及邮箱(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一)联系人:颜婷;

(二)电话:0851-83874187;

(三)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邮箱:569143737@qq.com。


附件:

1.贵阳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排查统计表.doc

2.贵阳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普通话不达标情况统计表.doc

3.贵阳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统计表.doc



花溪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