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分配贵安新区2023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公示
根据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已完成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分配贵安新区2023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752476.08元,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公示期10天。
附件1.花溪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明细表.xlsx
附件2.贵安新区2023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明细表.xlsx
公示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乡村振兴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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