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分配贵安新区2023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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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分配贵安新区2023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10: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审定,现将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分配贵安新区2023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8日)

附件1.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分配贵安新区2023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通知.pdf

公示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乡村振兴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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