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花溪区2021年第四批、第五批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净结余通知的公示
根据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已完成关于下达花溪区2021年第四批、第五批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净结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03日-2021年12月13日,公示期10天。
附件:
1、花溪区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第四批项目净结余及安排明细表.xls
2、花溪区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第五批项目净结余及安排明细表.xls
公告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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