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5月10日审定,现将《花溪区财政局 花溪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20日)。
附件:花扶字〔2021]2号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告单位:花溪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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