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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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0 09:02:5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5月10日审定,现将《花溪区财政局 花溪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20日)。

附件:花扶字〔2021]2号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告单位:花溪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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