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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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花溪区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23 13:18:1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花溪区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总体情况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强省会”五年行动奠基之年。抓好财政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对于我区经济发展在“十四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2021年上半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推动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和民生持续改善,总体上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总体情况2021年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412万元,为年度目标的51.59%,同比增长32.33%,较2019年和2020年同期平均值(以下简称前两年同期平均值)增长6.06%。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4,147万元,同比增长5.64%,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下降3.98%,为年度预算的43.15%。区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412万元,同比增长32.33%,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增长6.06%,为年度预算的51.59%。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6,697万元(含转下达乡镇1,047万元),同比增长8.67%,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下降2.23%,为预算的43.06%。从收入结构来看,全区税收收入完成51,396万元,同比增长31.89%,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增长12.18%;非税收入完成12,016万元,同比增长34.26%,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下降13.9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1.05%,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0.27个百分点。1.收入情况分析

从主体税种完成情况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实现持续平稳增收,耕地占用税减收且减收幅度较大。增值税完成17,727万元,同比增长23.44%,主要增收原因为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销售形势比去年同期好,增值税实现较大幅度增收;企业所得税完成7,705万元,同比增长18.23%,主要原因是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增收带动整体增收;土地增值税完成10,133万元,同比增长139.16%,主要原因是征收部门大力开展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弥补预缴减收的缺口,并带动整体增收;契税完成7,505万元,同比增长79.67%,主要增收因素是开展“缴契有‘礼’·乐购花溪”活动;个人所得税完成1,542万元,同比增长0.85%;耕地占用税上半年完成-161万元,同比减收2,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同期无大额耕地占用税入库,且部分公司申请办理耕地占用税退税。  

从收入分级次情况来看,2021年上半年4个街道办和9个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104万元,同比下降6.52%,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下降17.46%。各乡(镇)街道办中有6个乡(镇)、街道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了与上年同比增长,其他7个乡(镇)、街道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降幅最大的是马铃乡和阳光街道办事处,同比下降分别为77.25%和56.31%,同比下降原因主要是增值税大幅减少并有企业申请增值税退税,同时今年同期无大额耕地占用税入库。

2.支出情况分析
全区上半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14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3.15%,比上年同期增长5.64%,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下降3.98%。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6,697万元,为预算的43.06%,同比增长8.67%,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下降2.2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是去年受疫情影响,同期支出数较低,今年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社会经济复苏,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支出实现恢复性增长;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下降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持续低位运行,加之疫情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下降。2021年上半年我区支出预算进度较上年同期加快了0.91个百分点,九项民生支出完成108,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24%,比去年同期增长5.64%。

(二)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1年上半年,全区完成基金预算收入31,776万元,为预算的13.63%,同比增长112.96%,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增长123.46%;全区完成基金预算支出87,516万元,完成预算的34.84%,同比增长207.17%,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增长77.68%,其中区本级完成87,51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22万元,完成预算的88.33%,比上年同期增长2,996.97%,2019年同期无该项收入;支出完成714万元,完成预算的80.5%,比上年同期增长379.19%,2019年同期无该项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692万元,完成预算的53.51%,同比增长52.51%,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增长13.47%;支出完成16,186万元,完成预算的50.6%,同比增长9.42%,较前两年同期平均值增长10.90%。

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落实直达资金管理机制,确保直接惠企利民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花溪区共接收直达资金指标合计45个,预算下达直达资金41,139.48万元,预算指标分配进度100%,资金支付数22,316.06万元,支付进度完成54.24%。通过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加强了直达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三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效。一是收到直达资金后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发函告知,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督促、跟踪,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二是依托监控系统,以直达资金台账,实施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第一时间掌握直达资金情况,对发现的分配、支出缓慢等情况第一时间处理。三是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源头管理,及时规范分配下达资金,对直达资金分别列示来源,分类打上标识,不定期与监控系统对账,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我区坚持将“三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责任落实,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三保”等领域经费保障,确保兜牢“三保”底线。一是进一步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从讲政治的高度力保“三保”支出落地落实,合理安排预算优先顺序,编制年度预算时,坚持把“三保”放在地方支出的优先地位,足额安排预算用于“三保”支出,经年初测算,2021年全区“三保”支出需求19.4亿元,已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财政运行监测情况,强化财力把控,做到心中有数,准确研判风险,找出“三保”工作的难点、堵点,切实做好“三保”保障工作,为下一步更好推动财政健康运行以及服务贵州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上半年我区“三保”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三)纵深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工作部署,我区深入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全面规范预算管理,强化对预算管理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一是紧扣时间节点,三级联动、四方协同,按照财政部“2021年5月底实现全国财政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全覆盖,完成全国各省系统与中心系统对接,实时反映和汇总全国预算管理数据”的要求,我区在5月底顺利实现了预算一体化系统切换。二是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于6月30日启动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项目库管理,以项目为基本单元,实现对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测算、分年度支出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等项目信息的管理。

(四)聚焦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工作

一是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2021年预算安排农业产业扶持资金、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等用于支持我区乡村振兴发展的资金1,722.73万元。二是全力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预算安排工业发展及大数据运行专项资金1,500万元,持续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大统筹调度力度,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的深度融合。三是依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经费财政投入,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费24,546万元,重点支持我区水污染防治、环卫购买服务经费、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生活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通过环保专项资金的持续支持,有效提升了我区改善环境、防治污染任务的实施效果。

三、财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1年上半年,除已纳入年初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外,中央、省和市下达花溪区专项转移支付25,639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3,53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90万元,农林水支出6,4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9万元等。其中区级使用部分正在按文件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逐步拨付,下达各乡(镇)专项转移支付1,047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1,016万元。

四、政府债务预算执行情况

(一)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花溪区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共计3,279,275.24万元(花溪区923,205.24万元,贵安新区2,278,470万元,经开区77,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6,684.93万元(全部为花溪区),专项债务限额3,172,590.31万元(花溪区816,520.31万元,贵安新区2,278,470万元,经开区77,600万元)。2020年末,花溪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193,966.53万元(花溪区837,896.53万元,贵安新区2,278,470万元,经开区77,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1,881.53万元(全部为花溪区),专项债务余额3,092,085万元(花溪区736,015万元,贵安新区2,278,470万元,经开区77,600万元),2020年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

(二)债务本息偿还情况

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我区积极筹措各项资金进行偿付,确保每一笔到期债务足额及时偿还,未发生一起不良和逾期。2021年上半年,花溪区本级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已支付政府置换债券利息共计19,187.35万元,其中:一般置换债券利息2,583.44万元,专项置换债券利息16,603.91万元。

(三)新增专项债券情况

1.2020年5个专项债项目推进情况

燕楼产业园区6、7号路、贵安文化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主体完工通车,高坡五寨幼儿园建设完成进度100%,公共卫生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完成进度达50%,花溪区高坡乡精品果蔬基地建设项目完成进度85%。

2.2021年上半年上级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情况

2021年上半年收到上级下达我区新增地方专项债额度11,500万元,拟分配用于孟关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3,500万元、市域快铁站前广场建设6,000万元,新建乡镇幼儿园2,000万元,目前省财政厅正在组织发行债券。

五、政府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在收入方面,上半年收入比上年呈现较高增长,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是今年较高增长是在去年同期较低情况下实现的恢复性增长,从税源分析,预计今年会是前高后低的趋势,今年下半年的收入增长难度会增加,经济恢复仍面对很多不确定、不稳定、不均衡性因素。在支出方面,上半年支出较去年有所增长,支出进度较去年同期加快,但因上年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为一次性财力,今年无此专项补助,我区今年的可用财力相对会减少,“三保”压力会加大,财政“紧平衡”在短期内难以改善,加上化解债务风险,保稳定,财政支出难度也会加大。有限的财力和不断增长的财政支出需求间矛盾更加突出,收入压力和支出压力叠加,实现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

六、下半年财政工作的打算及措施

(一)持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

一是狠抓财政收入预算执行,结合上半年的收入完成情况,强化征管力度,依法依规毫不松懈组织收入,做好收入分析,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收入任务。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刚性,严禁无预算支出,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清理、甄别和收回项目执行慢的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强省会”等重点任务,统筹各类资金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四是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实施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提升直达资金管理水平,通过对直达资金下达、分配、使用全过程实现闭环监督,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发挥直达资金的民生兜底作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全力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持续高度重视“三保”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有支付必清算”的原则,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加强“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兜住“三保”底线。三是强化我区“三保”监测力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为导向、以做实预算项目为突破口,全面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通过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结合财力状况和实际需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思路,以项目看绩效、以项目谋发展,持续优化财政资金投向。二是全面、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机制,一方面把好绩效管理的龙头,坚持绩效导向,做优事前绩效目标管理,推动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另一方面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整改机制,扩大预算绩效公开的范围,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性机制。

(四)全面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全面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及时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二是以预算一体化新系统上线为契机,以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为依托,构建“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预算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发挥预算制度的整体效能,建立健全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

(五)科学合理编制2022年预算

一是围绕省市区工作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保障,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时间要求,及时下发《编制区级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启动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二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注重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突出绩效导向,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大力削减取消低效或无效的支出,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合理确定民生支出标准,增强财政政策可持续性。三是规范项目库管理,在2022年预算编制时,将全部预算支出都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将成熟度高、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的项目列入预算,切实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细化程度。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加强预算管理,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花溪区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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