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15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
2015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税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创新发展思路,努力调整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一、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一)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36,828万元,决算数为137,031.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15%,比上年增长14.17%;其中:税收收入决算数为115,429.4万元,为预算数的98.47%,比上年增长14.54 %;非税收入决算数为21,602.3万元,为预算的110.21%,比上年增长12.25%。
(1)税收收入
增值税年初预算为7,500万元,决算数为7,621万元,为预算的101.61%,比上年增长1.97%。
营业税年初预算为54,487万元,决算数为49,992.7万元,为预算的91.75%,比上年增长20.62%。
企业所得税年初预算为7,683万元,决算数为6,686.3万元,为预算的87.02%,比上年下降4.02%。
个人所得税年初预算为2,656万元,决算数为2,953.9万元,为预算的111.22%,比上年增长17.83%。
资源税年初预算为77万元,决算数为155.4万元,为预算的201.3%,比上年增长112.33%。
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初预算为3,502万元,决算数为3,848.2万元,为预算的109.88%,比上年增长16.43%。
房产税年初预算为1,802万元,决算数为2,062.8万元,为预算的114.48%,比上年增长21.28%。
印花税年初预算为2,442万元,决算数为3,423.6万元,为预算的140.21%,比上年增长48.48%。
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初预算为1,229万元,决算数为1,701.2万元,为预算的138.41%,比上年增长46.64%。
土地增值税年初预算为8,970万元,决算数为8,838.1万元,为预算的98.53%,比上年增长4.37%。
耕地占用税年初预算为19,086万元,决算数为18,616.5万元,为预算的97.54%,比上年增长3.33%。
契税年初预算为7,794万元,决算数为9,529.7万元,为预算的122.27%,比上年增长29.52%。
(2)非税收入
专项收入年初预算为3,180万元,决算数为3,749.3万元,为预算的117.89%,比上年增长30.4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010万元,决算数为5,904万元,为预算数的84.22%,比上年下降15.83%。
罚没收入年初预算为3,050万元,决算数为1,826.6万元,为预算的59.9%,比上年下降40.12%。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50万元, 决算数为460.7万元,为预算数的184.4%,比上年增长106.73%。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年初预算为6,100万元,决算数为9,592.5万元,为预算的157.25%,比上年增长58.18%。
其他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69.2万元,为预算数的690%,比上年增长283.33%。
2.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213,209万元,上级下达专款86,200万元,预算合计299,4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7,819万元,为预算的92.79%,比上年增长10.96%。区本级支出年初预算为200,357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86,200万元,预算合计286,557万元,决算数为264,772.5万元(含下拨乡镇支出1,862万元),为预算的92.40%,比上年增长10.44%。乡镇年初预算为12,852万元,决算数为13,046.5万元,为预算的101.51%,比上年增长22.60%。区本级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4.2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补助755.7万元,预算合计28,759.9万元,决算数为33,101.4万元(含下拨乡镇支出672万元),为预算的115.1%,比上年增长22.14%。
(2)国防支出年初预算为90万元,决算数为244万元,为预算的271.11%,比上年增长44.13%。超预算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了从经开区调入的民兵事业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10,251.5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2,263.6万元,预算合计12,515.1万元,决算数为16,283.5万元,为预算数的130.11%,比上年增长2.87%。超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从“其他支出-年初预留”款中安排的预留调资经费调入该款支出。
(4)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69,984.8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15,468.8万元,预算合计85,453.6万元,决算数为90,271.5万元,为预算数的105.64%,比上年增长21.9%。
(5)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5,118.7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55万元,预算合计5,173.7万元,决算数为5,827.7万元,为预算数的112.64%,比上年增长26.97%。超预算的原因一是根据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情况增加的法定支出,二是增加了从“其他支出-年初预留”款中安排的预留调资经费调入该款支出。增长的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园区发展资金700万元,二是工资调标增加支出等。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9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462万元,预算合计1,660.9万元,决算数为2,325.1万元,为预算的139.98%,比上年下降36.44%。超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从“其他支出-年初预留”款中安排的预留调资经费调入该款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4年年底在此款安排偿债支出1,452万元,2015年无此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3,072.9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9,309.4万元,预算合计22,382.3万元,决算数为18,622.1万元(含下拨乡镇支出279.1万元),为预算的83.20%,比上年增长6.87%。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3.5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12,975万元,预算合计24,278.5万元,决算数为25,406.4万元(含下拨乡镇支出706.9万元),为预算的104.65%,比上年增长1.77%。
(9)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4,810.2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1,602.8万元,预算合计6,413万元,决算数为13,876.4万元,为预算的216.39%,比上年下降16.69%。超预算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按程序将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安排到该款项增加偿债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2,171.6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3,394.1万元,预算合计15,565.7万元,决算数为16,566.9万元,为预算的106.43%,比上年下降5.26%。
(11)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8,791.6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19,087.8万元,预算合计37,879.4万元,决算数为27,189.7万元(含下拨乡镇支出204万元),为预算的71.78%,比上年下降10.03%。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下达的专款由于项目推进缓慢及项目未完成验收等因素导致拨款手续不全,结余10,279万元未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1,311.9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1,148.8万元,预算合计2,460.7万元,决算数为2,485.7万元,为预算数的101.02%,比上年增长67.43%。增长的原因:一是增加上级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741.41万元,二是增加马铃乡集镇白改黑工程款125.45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509.4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2,576万元,预算合计3,085.4万元,决算数为1,609.3万元,为预算的52.16%,比上年下降4.26%。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一是上级下达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于尚未完善补贴审核认定手续,结余1080万元未支出;二是黔财企〔2015〕11号文通过我区下达给经开片区的专项资金590万元划转至经开区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462.6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1,067.3万元,预算合计1,529.9万元,决算数为1,795.8万元,为预算的117.38%,比上年下降30.92%。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较上年减少“100个旅游景区”项目建设奖励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资金2014年上级补助1,800万元,2015年上级补助900万元)。超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从“其他支出-年初预留”款中安排的预留调资经费调入该款支出。
(15)金融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上级下达专款10万元,未发生支出。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65.4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141.8万元,预算合计207.2万元,决算数为29.8万元,为预算数的14.39%,比上年下降95.1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上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经费及上级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等支出550万元,减少气象经费29万元等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95.1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5,472.8万元,预算合计5,967.9万元,决算数为3,509.9万元,为预算的58.81%,比上年增长1,072.19%,主要是增加上级专款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 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218.4万元,决算数为175万元,为预算的80.13%,比上年增长32.58%。主要是增加上级专款支出。
(19)预备费5,891万元,按规定报区政府审定后调整安排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20)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16,823.7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2,246万元,预算合计19,069.7万元,决算数为2,217.6万元,为预算的11.63%,比上年增长186.88%。决算数较小的原因:该款项主要安排年初预留调资经费和2014年年终目标考核奖励资金,预算执行中按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款项列支。
(21)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决算数为3,234.7万元。为年度执行中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5年部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5〕64号)文件要求,将从“城乡社区支出”安排的偿债资金调整到此款项支出。
(二)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1.支出政策实施情况
(1)法定支出情况:2015年花溪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为11.99%。教育支出44,358万元(不含上级专款及经开片区教育支出),比上年支出增长12.72%,高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0.73个百分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978.5万元,比上年支出增长1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3.01个百分点。
(2)民生支出配套政策实施情况:贵阳市城镇居民最低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530元,其中:中央补助、省级补助 345元,市级补助 56元,区级补助 129元。贵阳市农村居民最低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235元,其中:中央补助、省级补助47 元,区级补助188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性养老金补助标准 140元,其中:中央补助 70元,区级补助 7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正常缴费档次为 100元至2000元,省、市、区人民政府各补助10-30 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分为:普通居民补助420 元, 18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补助450 元,低收入老人补助 480元,18 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补助 570元,其中:中央补助 300元,省级补助24元,扣除中央和省两级政府补助的资金后,由市政府补助40%,区政府补助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为380元,中央补助268 元,省级补助 84元,市级补助11.2 元,区级补助 16.8元。以上民生支出保障均按标准足额保障到位。
2.九项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2015年我区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等九项重点民生支出共计210,230万元,比上年增长9.40%,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5.67%。
3.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1)2015年安排“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行动计划“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资金2,910万元,其中区级配套资金390万元。项目决算完成财政奖补投资2,591.23万元,项目建设结余318.46万元。结余资金由区综改办进行了项目安排,区下拨乡镇建设资金2,281万元,尾款正在结算拨付中。2015年完成建设项目127个,建设示范村寨4个,建设通组道路64.77公里,串户路10.74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646盏。
(2)安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实际支出2,000万元,其中:专项用于燕楼工业园区6号路、7号路建设工程款1,142万元,用于园区建设二期土地收储和征地拆迁款858万元。目前,6号路、7号路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提升了园区整体形象,为入驻企业提供了便利的基础设施条件。为全面扩大园区建设规模,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园区管委会正积极推进二期土地收储征收工作。
(三)上级对我区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5年上级对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共计164,177万元,其中:税收返还5,2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0,3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8,648万元。上级对我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共计72,774万元列入了年初预算盘子安排支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文件要求列入相关款项支出。到年底,新增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用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4万元,安排教育法定增长支出2,990万元。
(四)区本级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5年区本级对各乡镇转移支付补助共计1,86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万元,主要安排各乡镇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434万元,安排马铃乡生态补偿项目资金200万元和安排石板镇控制性规划环评编制费38万元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1万元,主要安排各乡镇离任居委会主任(书记)、居委会成员及在任村干部基本报酬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6.9万元,主要安排各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补助及计划生育工作补助经费等支出;农林水支出204万元,未安排各乡镇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补助资金。
(五)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区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009.75万元,决算数为971.85万元,为预算数的96.25%,比上年下降38.45%。其中: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38.66万元,决算数为795.76万元,比上年下降39.29%(其中公车购置费为零),下降原因为车辆报废和加强公车运行维护管理;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51.63万元,决算数为157万元,比上年下降36.05%,下降原因为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下降;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9.45万元,决算数为19.09万元,比上年下降2.6%,下降原因为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数下降。
(六)收支结余情况
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7,031.7万元、税收返还5,203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58,974.6万元(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86,200万元、经开区划转教育转移支付补助27,163.8万元)和上年结余12,663万元,经开区调入民生资金5,954.7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7,188.8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3,208万元,调出资金3,913万元(调出省市下达经开区转移支付补助),实际支出277,819万元(区本级支出264,772.5万元,乡镇支出13,046.5万元),财政收支相抵后结余22,075.8万元。按规定将2013年结转的存量资金4,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1,3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3,634.7万元)和从上级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中安排74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结余16,345.8万元,其中:净结余143.9万元,专项结转16,201.9万元。
上年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预算外)结余36万元,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年初预算为3,144万元,决算数为2,754万元,为预算的87.60%,比上年增长3.43%;安排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180万元,决算为2,790万元,为预算的87.74%,比上年增长1.52%;结余为零。
(七)财政周转金规模及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国库基本户设置本级预算周转金200万元,为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数的0.08%,未发生支出。
(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上年结转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万元,当年增加安排5,730万元(其中:从上级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中安排744万元,从预算执行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转入1,351.3 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3,634.7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6,180万元,为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22%。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31,200万元,决算为37,682.8万元,为预算的120.78%,比上年下降11.98%。
1.土地划拨收入年初预算为30,000万元,决算为35,562.4万元,为预算的118.54%,比上年下降0.52%。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220.9万元,为预算的101.74%,比上年下降19.22%。
3.水土保持费年初未安排预算,决算为46.6万元。预算执行中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从公共财政预算中调入到政府性基金预算。
4.污水处理费年初未安排预算,决算为852.9万元。预算执行中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从公共财政预算中调入到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4,179.5万元,决算为53,384万元,为预算的42.58%,比上年下降1.9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52.6万元,决算为454.5万元,为下达预算的82.25%,比上年增长55.49%。
2.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82,723.1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9,431.3万元,预算合计122,154.4万元,决算为52,090.4万元,为预算的42.64%,比上年增长22.39%。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58万元,预算合计460万元,决算为2万元,为预算的0.43%,比上年下降99.89%。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8万元,预算合计118万元,决算为118万元,为预算的100%,上年无此项支出。
5.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1,354.4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33.1万元,预算合计2,087.5万元,决算为 719.1万元,为预算的34.45%,比上年下降87.44%。
(三)财力情况
本年收入37,682.8万元,上年结余78,949.6万元,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1,193万元, 调出上年结余3,554.2万元到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按财政部2014年财预〔2014〕368号文件精神将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育林基金、植被恢复费、从土地出让金中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等十一项政府性基金调入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上解支出71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可用财力为154,200.2万元,支出53,386.6万元,结余100,813.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34.7万元,结余97,178.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8,798.9万元,决算为 16,168.8万元,为预算的86.01%;支出预算为17,401.4万元,决算为15,784万元,为预算的90.7%。由于预算执行中,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为市级统筹的保险基金,由市级办理决算,以上四项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均无决算数。
(一)收入决算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488.3万元,决算为6,415.8万元,为预算的116.9%。
2.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075.2万元,该项保险为市级统筹、市级决算。
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34.9万元,该项保险为市级统筹、市级决算。
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94.3万元,完成2,391.1万元,该项保险为市级统筹、市级决算。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66.2万元,完成1,075.8万元,该项保险为市级统筹、市级决算。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预算为7,740万元,决算为9,753万元,为预算的126.01%。
(二)支出决算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477.8万元,决算为7,859.9万元,为预算的175.53%。
2.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075.2万元,该项保险为市级统筹、市级决算。
3.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34.9万元,该项保险为市级统筹、市级决算。
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94.3万元,该项保险为市级统筹、市级决算。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66.2万元,该项保险为市级统筹、市级决算。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预算为7,353万元,决算为7,924.1万元,为预算的107.77%。
(三)财力情况(区级统筹)
2015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为16,168.8万元,上年结余为13,483.1万元,可用财力为29,651.9万元,当年支出15,784万元,结余13,867.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2015年我区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国有企业和国有公司共计3家(营利企业),分别为:贵阳花溪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阳花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城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年初收入预算合计为1,474.2万元,年初支出预算合计为1,657.2万元。由于预算执行中,三家企业的经营收益均未缴入区级国库,故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5年12月29日,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下达的全省政府债务限额,对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进行了分配。下达花溪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03.28亿元(一般债务18.92亿元、专项债务84.36亿元),其中:2014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00.12亿元,棚户区改造3.16亿元。
二、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2014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中,通过由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的联合审核,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逐笔审查,摸清家底,为今后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现有债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为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花溪区先后出台了《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花府办发〔2013〕152号)、《关于加强花溪区政府融资“借、用、还”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暂行)》(花府办发〔2013〕71号)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制度上确保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
(三)树立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有限度、有节奏地把握投资规模,既保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快速推进,又防止政府性债务风险无序积累。将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益、特许经营权出让收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资源统筹起来,在全区层面上通盘考虑融资需求、偿债资源,在融资时增加一层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防线。
(四)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39号)和《贵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采购目录》文件,在市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以便腾出有限的财力进行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置换债券相关工作。2014年底清理甄别认定的2016年到期债务本金预计全区共计约18.43亿元,区级财政将按照目前财政部对政府存量债务2016年到期本金的置换政策,继续加强与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沟通,努力实现置换债券资金对我区纳入债务系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2016年到期本金置换的全覆盖。
(二)做好融资利息资金筹集工作。由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利息偿还不能进行置换,只能由各地自行筹集资金解决。因此,对于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利息,我们将提前测算,提前筹集资金,确保债务利息的支付。
(三)加强对2015年新增后续融资的管理。2015年花溪区文化旅游创新区项目融资到位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规模较大,其中有一部分是三年以下的短期融资,新增融资的本金偿还将不能得到财政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的支持。鉴于目前地方财政难以筹集到足够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的实际情况,建议区级各实体公司和各部门要在区投融资管理委员会的统筹下,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将短期融资和成本较高的融资置换为8—10年以上的中长期融资。
(四)加快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债务风险。一方面加大土地储备力度,把控土地供应节奏,增加土地增值收益,筹集尽可能多的偿债资金;另一方面是坚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咬定发展不放松,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大力培植地方财源,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债务问题。
(五)加强部门联动,合力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在区投融资管理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下,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性债务监管职责,做好政府置换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各部门按规定建立债务投资建设项目名录,从严审批项目,根据财力情况来确定投资规模。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债务审计监督。国资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清理统计工作。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与银行等金融业沟通,保障投融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2015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几个问题情况说明
关于《2015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几个问题,财政需要整改和补充完善手续制度的有以下几点:
一、预算草案中部分预算科目未细化
情况说明:区审计局在此次同级审中提出我区对报送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未按照预算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细化。该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未细化的原因:由于2015年是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第一年,全省实施的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均未进行统一更新,各地均按原来的模式向人代会进行报告并进行了公开。为此,财政部2015年10月份在对各地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时,提出了整改要求,我区已于今年3月份按财政部和省、市的要求进行了完善和细化整改,并将整改细化后的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我们将在今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严格按预算法的要求进行编制和细化。
二、盘活的存量资金存在“二次沉淀”
情况说明: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拨入的盘活存量资金33.33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金未发生实际支出,形成部门结转结余。经核实,该问题客观存在。上述资金在2015年12月21日拨入区移民局,当时移民局及时通知相关乡镇或施工单位按要求开具项目发票拨付资金,由于施工单位未及时开具发票,致使项目款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及时支付,形成部门结转结余。发生此问题,主要原因是区移民局在拨付移民项目资金时把关不严,在施工单位未开具发票等拨款资料时就申请财政拨款,导致资金不能及时支付造成资金沉淀。下一步,我们将对此类情况采取措施,通过完善相关支付手续后办理直接支付,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编入决算
情况说明:经核实,该问题客观存在。2015年我区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国有企业共计3家,分别是:贵阳花溪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阳花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城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花溪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00.2万元,上年结余183万元,支出完成1,378.1万元,结余405.1万元。
2015年度为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第一年,由于没有准确领会相关编制业务精神,未按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进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纳入金库管理,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未在《花溪区2015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中体现,而是按三家国有公司所有收支编入预算,导致年终决算时不能按要求编列决算。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国资管理部门沟通对接,严格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及管理的相关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并在向人大的报告中予以报告说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不规范
情况说明:社会保险决算编制不规范,事实客观存在。
由于社保基金预算为第一年编制,为让全区了解知晓我区社会保险基金工作总体情况,将市统筹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列入2015年预算草案中社会保险基金年初预算。在编制决算时,市级统筹部分已由市级编制决算,为防止出现重复体现收支问题,因此我区2015年社保基金决算只体现了区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015年预算草案中社会保险基金年初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与决算报表数据存在差异,存在差异数据取数口径不一致的原因是:区经办机构每年向上级部门报送社保基金预算时按系统软件数据申报,系统软件根据2014年前三季度的人数及当期政策标准等情况自动生成预算数,社保决算报表中的预算数必须是上级部门已确定数据填制,2015年区经办机构报送区财政局社保基金预算时,考虑当年实际情况,对系统软件自动生成社保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今后,我们将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及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对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业务及预算法的学习,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五、区生态局部门决算报表结转结余资金中存在虚列结转结余资金。
情况说明: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工作要求,区财政局于2015年10月发文《花溪区财政局关于收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至区生态局,要求其对“应缴回政府可统筹安排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及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缴入区财政局国库基本户,并作好相应的账务处理;对不能缴回财政统筹安排的资金进一步核实后,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作好账务处理”。但区生态局未按要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导致存在虚结余结转资金的情况。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督促区生态局按相关要求对其虚结余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2015年财政决算报告附表公开表
花溪区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花溪2015年财政决算报告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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