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16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决算

花溪区2016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08 11:58:3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17年7月26 日在花溪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 次会议上)

花溪区财政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花溪区2016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  次会议报告花溪区2016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一)收支决算情况

1. 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考虑“营改增”减收因素年初预算安排为153,475.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34,345.14万元,决算数为134,346.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7.54%,为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9.53%;其中:税收收入年初预算为135,085.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19,645.14万元,税收收入决算数为117,938.6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7.31%,为调整预算的98.57%,同口径增长16.75%;非税收入年初预算为18,39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4,700万元,决算数为16,407.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9.22%,为调整预算111.62%,下降24.21%

1)税收收入

增值税年初预算为8,38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0,137.94万元,决算数为24,850.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96.44%,为调整预算的82.46%,增长94.76%。超年初预算较大和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营改增政策调整,从5 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征收引起增值税增收。

营业税年初预算为60,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2,151.46万元,决算数为12,226.3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0.38%,为调整预算的100.62%,下降59.83%。差年初预算较大和下降较大的原因,主要是营改增政策调整,从5 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征收引起营业税减收。

企业所得税年初预算为7,29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298万元,决算数为6,561.9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9.91%,为调整预算的89.91%,下降1.86%

个人所得税年初预算为3,15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450万元,决算数为3,751.3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9.09%,为调整预算的108.74%,增长27%

资源税年初预算为16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80万元,决算数为157.6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52%,为调整预算的87.57%,增长1.44%

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初预算为4,3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300万元,决算数为3,605.4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3.85%,为调整预算的83.85%,下降6.31%

房产税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400万元,决算数为1,784.4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4.35%,为调整预算的74.35%,下降13.49%

印花税年初预算为3,3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为1,861.0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6.4%,为调整预算的124.07%,下降45.64%

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500万元,决算数为1,276.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1.04 %,为调整预算的51.04%,下降24.99%

土地增值税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600万元,决算数为4,389.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4.87%,为调整预算的121.94%,下降50.33%

耕地占用税年初预算为16,68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6,680万元,决算数为7,683.5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6.06%,为调整预算的46.06%,下降58.73%

契税年初预算为18,914.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5,447.74万元,决算数为49,790.4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63.24%,为调整预算的140.46%,增长422.48%。契税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土地挂牌出让大幅增长和区属实体公司清缴欠税带来的增长。

2)非税收入

专项收入年初预算为4,68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647万元,决算数为3,442.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3.55%,为调整预算的130.05%,下降8.1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453万元,决算数为4,706.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7.24%,为调整预算的105.7%,下降20.9%。下降原因: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上划,诉讼费收入上划上级减少;二是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减少,如预防性体检费,国内植物检疫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及农机监理费等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罚没收入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为1,858.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93%,为调整预算的123.91%,增长1.75%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为21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国资公司当年未发生股息收入,因此也未缴库。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年初预算为4,5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750万元,决算数为6,308.62万元,为年初算的140.19%,为调整预算的109.72%,下降34.23%。下降原因主要是上年有文创区建设公产拆迁补偿一次性收入3,333万元,今年无此项收入。

捐赠收入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0万元,决算数为86.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6%,增长27.32%。此收入为一次性收入。

其他收入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60万元,决算数为5.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19%,增长251.23%。此收入为一次性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收入年初预算为3,292.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292.2万元,决算数为3,231.6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16%,为调整预算的98.16%,增长17.34%

2.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2,448.13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256,002.31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48,415.62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304,417.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9,182.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6.63%为专款调整后预算的88.43%,下降3.11%。区本级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66.03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242,472.14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48,415.62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290,887.76万元,决算数为256,796.41万元(含下拨乡镇支出2,668.1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7.87%,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88.28%下降3.01%。乡镇年初预算为14,38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4,392万元,决算数为15,053.7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67%,为调整预算的104.6%,增长0.97%

区本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6,603.3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28,314.59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444.65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28,759.24万元决算数为25,309.46万元(含下拨乡镇支出256.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9.15%,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88%,下降23.54%。下降的原因:一是减少上年补发工资支出(工资标准调高从201410月起执行2015年补发),二是减少偿债支出6,900万元,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取消了本级政府制定的各种单项奖励。如争取上级资金奖励、非税收入超收奖励、安全生产目标奖等。

2)国防支出年初预算为244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244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0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244万元决算数为23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54%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97.54%,下降2.46%

3)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4,519.5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19,653.49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851.44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20,504.93万元决算数为21,674.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9.28%,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105.7%,增长33.1%。增长的原因:一是工资调标和补拨201410月以来欠拨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基本支出1,130万元,二是增加司法体制改革经费563万元,三是增加村居警务助理经费359万元,四是增加贵阳市小河区强制隔离中心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项目及监管场所搬迁及运行经费等1,121万元五是增加公安部督办禁毒和刑事案件专项经费100万元,六是增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1,381万元,七是增加禁毒、消防等支出。

4)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79,292.08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82,377.87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7,571.02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89,948.89万元决算数为89,746.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3.18%,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99.77%,下降0.58%。下降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1,86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5,322.25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9,025.16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78.2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9,103.36万元决算数为9,203.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72.92%,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101.09%,增长57.9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增加电子商务及服务外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购买服务经费3,474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1,576.7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2,265.2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234.5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2,499.7万元决算数为2,75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74.62%,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110.14%,增长18.41%。增长较大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基本支出和新设立区文化旅游创新区管委会启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8,092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15,428.75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8,737.24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24,165.99万元决算数为21,583.4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9.3%,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89.31%,增长15.9%。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下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3,452.8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25,473.62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3,552.72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28,990.34万元,决算数为27,195.5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5.96%,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93.81%,增长7.04%。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4,979.6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6,979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428.54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7,407.54万元决算数为6,432.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9.17%,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86.83%,下降53.65%。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项目推进缓慢或项目前期手续未完善,部分专款未发生支出。下降原因主要是减少偿债支出和上级专款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3,360.5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13,389.23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5,402.99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18,792.22万元决算数为17,921.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4.14%,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95.37%,增长8.18%。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专款支出。

11)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2,050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28,038.11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10,342.59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38,380.7万元决算数为25,330.70万元含下拨乡镇支出2,411.6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4.88%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66%下降6.84%。超年初预算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上级下达专款支出。未完成专款调整后预算和下降原因主要为上级专款下达时间较晚。

12)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985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1,220.16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580.57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1,800.73万元决算数为1,204.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2.33%,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66.92%,下降51.52%。超年初预算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增加补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人员支出。未完成专款调整后预算和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下达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专款时间较晚未发生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2,475.8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2,121.18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4,122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6,243.18万元决算数为1,83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4.16%,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29.41%,增长14.08%。未完成年初预算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服务业引导资金1,080万元,由于审核手续未完善等原因结余937万元未支出。未完成专款调整后预算原因为上级专款下达时间较晚未发生支出。增长较大原因主要是增加补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人员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2,205.9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1,812.47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80.9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1,893.37万元决算数为1,849.4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3.84%,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97.68%,增长2.99%。未完成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明秀宾馆拆迁安置费是根据预算据实列支。

15)金融支出年初预算10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10万元,未发生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244.7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215.51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659.43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874.94万元决算数为219.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9.7%,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25.09%,增长637.32%。未完成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调减年初安排气象事务经费。未完成专款调整后预算原因为上级专款下达时间较晚。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去年无此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368.1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2,368.1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5,208.83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7,576.93万元决算数为1,693.3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1.51%,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22.35%,下降51.75%。未完成专款调整后预算及较上年下降原因主要为上级专款下达时间较晚,结转安排下年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43.4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43.4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113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156.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85.53%,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79.23%,下降29.19%。超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上级专款。未完成专款调整后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下达时间较晚结转安排到下年支出。较上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

19)预备费6,712.1万元,按规定报区政府审定后调整安排用于上述各相关款项支出。

20)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528.3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528.3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7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535.3万元决算数为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3%,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1.31%,下降99.68%。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主要安排年初预留调资经费,预算执行中按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款项列支。

21)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2,961.48万元,决算数为2,455.3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1.85%,为调整后预算合计的82.91%,下降24.09%

(二)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1.支出政策实施情况

1)教育、科技重点支出情况:2016年花溪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为-0.97%。教育支出48,985万元(不含上级专款及经开片区教育支出),增长10.43%,高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11.4个百分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000万元,增长0.72%,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1.69个百分点。

2)民生支出配套政策实施情况:贵阳市城镇居民最低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583元,其中:中央补助、省级补助379元,市级补助61元,区级补助143元。贵阳市农村居民最低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278元,其中:中央补助、省级补助56元,区级补助222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性养老金补助标准140元,其中:中央补助70元,区级补助7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正常缴费档次为100元至2000元,省、市、区人民政府各补助10-3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分为:普通居民补助420元,18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补助450元,低收入老人补助480元,18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补助570元,其中:中央补助300元,省级补助24元,扣除中央和省两级政府补助的资金后,由市政府补助40%,区政府补助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420元,中央补助300元,省级补助90元,市级补助12元,区级补助 18元。以上民生支出保障均按标准足额保障到位。

2.九项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2016年我区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等九项重点民生支出共计212,092万元,增长0.8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79%,占比较上年增加3.12个百分点。

3.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1整合推进大扶贫工作。一是整合财政资金支持财政精准扶贫工作。2016年,区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及扶贫开发的资金共计8,350万元,加上上级下达的农业和农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5,991万元,全区年初安排的农业农村工作及扶贫开发资金共计24,341 万元,其中:溪南十锦大扶贫旅游开发资金1,180万元,住建局大扶贫立面整治及7+2同心扶贫、小康房建设等884万元、区级匹配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400万元等支出,匹配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00万元。二是纵深推进小康寨建设工作。完成建设投资6,002万元,占省下达任务(3,271万元)的183.5%,市下达任务(3,543万元)的169.4%。村以下小康路完成建设通组路65.2公里,人行步道23.2公里;完成照明设施1,468盏。三是助推千村集体经济发展。拟定《花溪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争取到中央、省、市财政部门专项扶持2,500万元,区级财政匹配500万元,共计3,000万元用于扶持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启动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2016我区被列为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试点区,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将在三到五年内,每年投入约3,000万元资金,支持我区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20163,000万元建设资金已下达我区

2重点保障大数据工作。统筹安排大数据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大数据专项经费2,000万元,安排大数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3,470万元,合计5,470万元,用于孟关汽贸城呼叫中心服务外包示范工程建设、大数据呼叫中心运营政策扶持资金、大唐融合西南区大数据服务外包总部项目政策扶持资金及大数据产业暨电子商务峰会经费等支出。

3)全力推进大旅游工作。一是配合好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项目建设,市、区两级共筹集资金44亿元用于青岩古镇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天河潭景区提升及周边路网建设工作。二是做好2016年中国青岩·古镇峰会资金筹措及经费管理工作,预算安排古镇峰会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会务服务采购、古镇峰会专家服务等费用,配合做好项目服务外包招投标工作。

(三)上级对我区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6年上级对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共计179,644.9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6,694万元,一般性移支付补助105,650.9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7,299.93万元。上级对我区税收返还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共计89,048万元列入了年初预算盘子安排支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文件要求列入相关款项支出。2016年底,新增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26万元。

(四)区本级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6年区本级对各乡镇转移支付补助共计2,66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5万元,主要安排各乡镇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216.5万元,安排久安乡和马铃乡美丽乡村规划编制经费40万元;农林水支出2,411.67万元,主要安排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补助及农村一事一议建设奖补等支出。

(五)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区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240.8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025.73万元,决算数为699.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6.34%,为调整预算的68.16%,下降2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2.18万元,决算数为12.18万元,下降36.2%,下降原因为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数下降;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69.5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27.24万元,决算数为127.24万元,下降18.96%,下降原因为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971.3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86.31万元,决算数为559.68万元,下降29.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下降原因为全区行政单位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运行费用,以及车辆报废和加强公车运行维护管理等。

(六)收支结余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346.62万元,税收返还16,69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62,950.9万元(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6,460.13万元、经开区划转教育转移支付补助27,163.79万元),经开区调入民生资金和政府性基金调入结余等资金10,367.62万元(含上年经开区欠拨民生资金2,531万元,抵扣调出省市下达经开区转移支付补助40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上级下达我区政府置换债券收入(一般债务收入)19,69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6,202万元,收入合计363,258.14万元。

体制上解支出21,567万元实际支出269,182.03万元(区本级支出254,128.24万元,乡镇支出15,053.7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政府置换债券还本支出)19,69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689万元(当年部门预算结余13,300.8万元,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4,062.2万元和年末新增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1,326万元),支出合计339,135.03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24,123.11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结余。

(七)财政周转金规模及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国库基本户设置本级预算周转金200万元,为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的0.08%,未发生支出。

(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5年底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8,506万元。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000万元,当年增加安排28,689万元,截至20161231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4,195万元,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70%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37,05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6,250万元,决算数为28,197.8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6.11%,为调整预算的77.79%,下降25.17%

1.土地划拨收入年初预算为35,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4,800万元,决算数为26,163.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4.75%,为调整预算的75.18%,下降26.43%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00万元,决算数为638.4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3.21%,为调整预算的159.62%,下降47.71%。下降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按政策规定10万方以上的大型房开项目不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污水处理费年初预算为85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050万元,决算数为1,396.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4.25%,为调整预算的132.97%,增长63.68%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10,499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116,054.91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172,388.11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288,443.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0,410.7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99.47%,为专款调整后预算的76.41%,增长312.86%。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下达的国有土地出让成本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26,527.21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08.1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102.1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761.19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863.29万元,决算数为612.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98.79%,为调整预算的70.95%,增长34.77%

2.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98,913.9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94,406.91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170,439.62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264,846.53万元,决算为203,355.6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05.59%,为调整预算的76.78%,增长290.37%。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下达的国有土地出让成本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26,527.21万元。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448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448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453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901万元,决算数为32.7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31%,为调整预算的3.63%,与上年不可比,上年无此项支出。预算执行缓慢的原因:该项支出主要是上级下达大中型水库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资金,由于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支出进度较慢。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43万元,由于专款下达较晚,未发生支出。与上年不可比。

5.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829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829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691.3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1,520.3万元,决算数为604.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2.9%,为调整预算的39.75%,下降15.96%

6. 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20,081.56万元,决算数为15,683.3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6.83%,为调整预算的78.1%,与上年不可比,上年无此项支出。

7.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为187.34万元,决算数为122.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5.25%,与上年不可比,上年无此项支出。

(三)财力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197.86万元,上年结余97,178.05万元,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72,388.11万元上级下达我区政府置换债券收入(专项债务收入)113,469万元,收入合计411,233.02万元(其中可用财力为297,764.02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0,410.76万元,安排地方债务还本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3,473.81万元,支出合计333,884.57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77,348.45万元,按规定将2014年上级专项结转资金421.4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余252.44万元和城市污水处理费结余601.14万元,共计1,275.0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结余76,073.4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2016年我区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国有企业和国有公司共计3家(营利企业),分别为:贵阳花溪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阳花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城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预算收入为31,566.2万元,调整预算为90万元,决算数为9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0.29%,为调整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预算支出为31,566.2万元,调整预算为90万元,决算数为9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0.29%,为调整预算的100%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6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6,835.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7,012.77万元,决算数为16,940.7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6.17%,为调整预算的99.58%,增长4.77%;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8,659.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4,867.5万元决算数为14,664.4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7.93%,为调整预算的98.63%,下降7.09%。未完成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为市级统筹的保险基金,由市级统一决算,区级不再办理决算,调整预算时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年初预算进行调减。

(一)收入决算情况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为9,02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1,050.07万元,决算数为10,918.9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1.05%,为调整预算的98.81%,增长11.96%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6,246.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962.7万元,决算数为6,021.7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4%,为调整预算的100.99%,下降6.14%

(二)支出决算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56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840万元,决算数为8,81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85%,为调整预算的99.7%,增长11.22%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5,48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027.5万元,决算数为5,851.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6.73%,为调整预算的97.08%,下降25.56%

(三)财力情况(区级统筹部分)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17,442.72万元(本级收入16,940.72万元,上级补助 502万元),上年结余为13,867.18万元,可用财力为31,309.9万元,当年支出14,664.46万元,结余16,645.44万元。

五、部门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区本级部门支出决算涵盖59个部门和5个社区服务中心,各部门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合计206,127.3万元,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合计197,178.8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59,194万元,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259,665万元,完成249,72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1.15%,为专款调整后预算合计的96.17%,增长9.8%。部分部门支出完成数超调整预算的原因:一是增加拨付欠干部职工201410月至20157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二是预拨2016年职工年终目标考核奖。以上支出均未纳入各部门的调整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调减了部分预算执行缓慢的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统筹安排用于解决历史欠账和人员刚需支出,导致部分部门预算完成数超过调整预算数,总体未超调整预算。各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详见附表十七。

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161212日,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下达的全省政府债务限额,对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进行了分配。下达花溪区2016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103.28亿元(一般债务18.92亿元、专项债务84.36亿元)。2016花溪区政府债务余额为90.93亿元一般债务15.65亿元、专项债务75.28亿元)。

二、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债务“借、用、还”系统化管理。2013年以来,我区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花溪区政府融资“借、用、还”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暂行)的通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从制度上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二)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组织架构。为切实做好债务管理工作,我区专门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另外,在报市投融委进行审核后,专门成立了区投融委,在克服全区编制较紧张的困难下,在区财政局设立政府债务管理科,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实现了政府性债务统一归口管理。

(三)做好置换债券资金使用及管理相关工作。2016年全区累计获得省财政厅置换债券转贷资金133,16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9,697万元,专项债券113,469万元,全面覆盖2016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截至2016年末,置换债券转贷资金已全部按规定使用完毕。置换债券转贷资金的使用,极大地缓解了我区偿债压力,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尤其在临近春节前,为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发挥了巨大效应。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到期政府债务。一是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二是进一步做大财政“蛋糕”,通过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工作等方式,增加财政可用财力。三是通过置换存量债务的方式,把具备条件的存量项目转为PPP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减少债务总量。在交通、医疗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区公共设施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进一步压缩债务总量,缓解偿债压力。

(五)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国办函〔201688号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过程管理,有限度、有节奏地把握投资规模,既保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快速推进,又防止政府性债务风险无序积累,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六)完成债务公开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的规定,201696“花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5年花溪区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法、国发201443号、国办函〔201688号、财预〔2016175号等国家相关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完善本区建立的相关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严禁违法违规举债的发生,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继续做好置换债券相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及《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文件有关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本金的规定,财政部拟于20188月底前由省级财政部门在限额内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政府存量债务本金。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拟于2017年开展对全区政府性存量债务进行再次核实,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置换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到期及未来到期存量债务本金,以便降低融资成本,缓解偿债压力。

(三)摸清底数,做好偿债计划。全区的政府性债务进行认真统计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制定一年或三年的详细偿债滚动计划,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确保按时偿债,严防政府性债务风险发生。

(四)强化财源培植,做大财政蛋糕。一是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紧紧抓住花溪区建设全域文化旅游先行示范区机遇,特别是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大型企业入驻花溪建设发展,增加财税收入;三是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工作,确保恒大童世界、美的国宾府等重大项目尽快建成运营,早日产生经济效益。

《关于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五个问题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分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情况说明:区审计局提出的部分预决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均客观存在。预算支出完成数较年初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比例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年初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结转安排当年预算,但由于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未完善,项目进度缓慢,造成预算执行进度低,如民宗局、移民局;二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晚,项目手续不完善导致支出进度缓慢,如区住建局、区卫计局;三是项目要求区级必须安排匹配资金预算,上级资金才下达,但预算安排区级匹配资金后,上级资金未下达,导致区级预算安排的资金支不出去,如年初预算安排区交通局用于匹配世行贷款项目1000万元,到12上级交通部门才开始启办理贷款程序,区级预算资金根据匹配比例仅支出87元;四是享受政策补贴的企业完善不了财政扶持所必备的相关资料,导致财政资金支出完成率较低,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小微补助资金。五是由于各部门支出进度缓慢等各种原因导致六个款项支出执行率较低。

二、关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情况说明:区审计局提出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客观存在。一是盘活存量资金安排基本建设项目花溪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8,061.86万元,截至目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已使用5,414.432万元,余尾款2,647.428万元等项目竣工后拨付二是安排区水务局用于2011年中央第三批安全饮水工程(解决历史遗留欠账)146.17万元,截至2016年底仍有35.96万元未使用;安排用于2011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市级配套工程(第一批)17.82万元,截至2016年年底仍有1.77万元未使用。区水务局上述两项未使用完毕的资金为项目完工决算后的结余资金,不需再使用现已收回财政结合2016年底的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方案一并统筹安排。

三、关于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情况说明:区审计局提出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客观存在。国资收益专户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不完整的问题正在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完善;未制定区级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2014年贵阳市出台了《贵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办法》(筑府办函201466号),花溪区从2014年起参照市级的管理办法执行,未制定花溪区区级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按规定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由于我区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国有企业盈利较低,且又是试编阶段,因此2016年未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19%)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管理,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从2017年起,按规定的比例调入公共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实现到2020年达到30%的目标。

四、关于财务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情况说明:区审计局提出的财务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情况属实。一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进行清理,目前正在督促相关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逐笔清理核实进行整改完善;二是购置资产,未入固定资产帐核算的问题,正在督促区档案局按规定进行整改完善;三是花溪区青岩镇达谷新幼儿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原因为青岩镇达谷新幼儿园为我区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较不稳定,财务人员为教师兼任,业务能力较弱。鉴于上述情况,区教育局在2017年年度工作计划中已安排于7月对民办学校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进行专项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在8月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幼儿园将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认定资格。

五、关于单位财务管理欠规范的问题。

情况说明:区审计局提出财政局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管理欠规范的问客观存在。一是区财政局局机关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主要是财政局退休老职工借闭路电视费63元和20029月缴交清洁能源保证金3000元。区审计提出来后,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党委会进行研究,对长期挂账的两笔暂付款进行清理核实整改;二是区财政局局机关未按规定列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的问题。2016年区公车改革办核定财政局公务车辆2部(贵AP7412、贵A71300),按我区预算标准安排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共17,000元,用于支付贵AP7412车辆保险费4,063.23元,车辆维修费12,936.77元,汽油费是从职工公务交通补贴统筹部分中列支。由于贵A71300为老化车辆(2001年购置),维修费用较高,预算安排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远远满足不了车辆正常运转的需要,故用专项经费中列支贵A71300车辆保险3,728.47三是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应缴未缴利息收入2,754.24元,区审计提出以后,已于2017615日足额缴入国库现已整改完毕。

对区审计提出的上述问题,我们将引起高度重,认真整改落实,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做到应收尽收,确保预算收入的完整性,积极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监督和追踪问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报告完毕,谢谢。

2016年政府决算报告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