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花溪区财政预算报告中转移支付及举借债务情况补充说明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决算

2017年花溪区财政预算报告中转移支付及举借债务情况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23 11:49:57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一)税收返还预算情况

  2017年上级提前下达花溪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预算数共计20,296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9,17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96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57万元。

  2017年花溪区对下税收返还预算数为零。

  (二)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1.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7年上级提前下达花溪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455.07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3,734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4,64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补助7,268万元、结算补助1,521.12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98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4,11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30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8,906.1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7,977.79万元。

  2017年花溪区年初预算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为零。

  2.专项转移支付

  2017年上级提前下达花溪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704.0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705.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389.32万元、农林水599.85万元。

  2017年花溪区年初预算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为零。

  二、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17年花溪区债务限额1,032,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9,180万元,专项债务843,620万元);2017年花溪区债务余额909,3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6,463万元,专项债务752,853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