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孟关乡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提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促进人口素质提高。业务范围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承担妇幼健康服务全面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副科级非参公事业单位,贵阳市花溪区孟关乡卫生院内设4个处室,具体为:办公室、医疗科、公共卫生科、妇幼保健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局(委、办)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总编制人数19人、在职实有人数17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人数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本单位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安排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严重性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管理;
3.老年人管理及中医药服务;
4.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5.结核病防治工作;
6.妇幼工作;
7.预防保健工作;
8.医疗业务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402.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2.1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02.13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402.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2.13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19.62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19.62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402.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2.1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13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02.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402.1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62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402.13万元,预算构成为事业单位离退休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万元、乡镇卫生院263.3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万元,基本支出402.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增加19.62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及社会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396.63万元、公用经费5.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单位为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部门支出绩效目标。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详见附件二表14、15。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2月26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71.86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700平方米,车辆2辆,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1.2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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