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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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2 13: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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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1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一类公益性服务型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承担花溪区、原小河区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免疫规划、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慢性病项目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项目管理、地方病项目管理、传染病疾病病原微生物的监测检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为全区医疗机构在开展相关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中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一类公益性服务型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现中心内设职能科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流病科、慢病科、检验科、监测科、艾防科、健教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总编制56人,包括全额事业编制56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40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负责拟定疾病预防控制方案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项目的监测、评价、科研、培训和咨询工作。

2.负责全区地方病、艾滋病、结核病和慢性病等防治工作。

3.运用技术手段对化学性、物理性、生物性、社会性、心理性、环境性、职业性等因素所致疾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危险因素监测,负责疫点、疫区消毒及卫生学评价。

4.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以及行为干预。

5.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和报告等工作。

6.拟定免疫接种规划,并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技术指导及效果分析评价。

7.负责疫情监测、突发疫情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疫区消毒和报告并提出控制措施; 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件的调查;指导和承担救灾防病有关技术工作; 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及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承担预防性体检工作及甲亢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出证和涉及公共卫生相关场所的卫生学评价的技术服务。

8.参与预防医疗的应用性科学技术研究,引进、推广适用技术和先进的预防医疗手段。

9.承担辖区内卫生监测和质量检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开展健康教育,免疫接种规划、生物制品使用管理、救灾防病技术咨询和指导、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症精神病、癫痫病、地方病管理,美沙酮维持治疗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1年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1492.3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2.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492.3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41.98万元,项目支出650.33万元。2021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76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增加了14名在编人员;项目支出增加441.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预算主要是在一级主管部门花溪区卫健局统筹预算,2021年是各单位根据实际开展项目情况进行预算部门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9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2.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增加76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增加了14名在编人员;项目支出增加441.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预算主要是在一级主管部门花溪区卫健局统筹预算,2021年是各单位根据实际开展项目情况进行预算部门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2.3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204.6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3万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21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90.6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69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98万元(人员经费810.18万元,公用经费31.8元),较上年增加3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增加了14名在编人员;项目支出650.33万元,较上年增加441.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预算主要是在一级主管部门花溪区卫健局统筹预算,2021年是各单位根据实际开展项目情况进行预算部门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2.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增加769.32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1年本单位增加了14名在编人员;2、2020年项目预算主要是在一级主管部门花溪区卫健局统筹预算,2021年是各单位根据实际开展项目情况进行预算部门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49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98万元,项目支出650.33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3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增加了14名在编人员;项目支出增加441.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预算主要是在一级主管部门花溪区卫健局统筹预算,2021年是各单位根据实际开展项目情况进行预算部门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0.18万元,公用经费3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25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长200%,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冠感染疫情原因,单位增加2辆应急车辆。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5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长200%,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冠感染疫情原因,单位增加2辆应急车辆。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须填报。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须填报。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是行政机关,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3个:1、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成本经费,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7.25万元,支出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8.53%,主要用于医疗机构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证”业务体检化验,体检合格对象持“健康证”上岗,有效杜绝了传染病与流行疾病的传播,为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积极贡献。2、疫苗运输储存费,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95.89万元,支出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26.53%,主要用于疾控中心开展预防接种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监测评估、疫苗运送等工作,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任务,降低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规范花溪区预防接种工作。3、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检测经费,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1.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贵阳市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贵阳市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的通知》(筑水督战办函〔2020〕24号)要求,开展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工作,检测范围为花溪区全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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