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1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负责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生产经营消毒产品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跨区域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案件及重特大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案件。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承担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处,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卫生监督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编制人数40人(含工勤编制1人),年初实有人数35人(参公人员18人,非参公人员16人),本年无增加人员,本年减少非参公人员1人(调走1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34人,退休职工7人,临聘人员1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主要任务和目标:负责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处,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1年我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731.7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61万元,上年结转95.16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636.6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06.97万元,项目支出29.64万元。2021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12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辞职1人,10月份提前退休1人、调出1人,人员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9.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阵地化建设拨款14.85万元,当年已完工验收合格,2021年无该项目。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均等化经费)65.64万元和市级工作站经费8.64万元我单位决算上体现了,但2021年预算上二项经费是由主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做并不在我单位预算上所以少了该二项经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1年我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731.7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61万元,上年结转95.16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636.6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06.97万元,项目支出29.64万元。2021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12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辞职1人,10月份提前退休1人、调出1人,人员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9.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阵地化建设拨款14.85万元,当年已完工验收合格,2021年无该项目。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均等化经费)65.64万元和市级工作站经费8.64万元我单位决算上体现了,但2021年预算上二项经费是由主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做并不在我单位预算上所以少了该二项经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6.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523.8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4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36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5万元,(21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0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3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97万元(人员经费588.82万元,公用经费18.15元),较上年减少34.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辞职1人,10月份提前退休1人、调出1人,人员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29.64万元,较上年减少89.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阵地化建设拨款14.85万元,当年已完工验收合格,2021年无该项目。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均等化经费)65.64万元和市级工作站经费8.64万元我单位决算上体现了,但2021年预算上二项经费是由主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做并不在我单位预算上所以少了该二项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61万元,上年结转95.16万元。较上年减少123.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有所减少,项目经费也有所减少并且均等化和市级工作站经费在2021年预算中未体现。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61万元,上年结转95.16万元。较上年减少123.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有所减少,项目经费也有所减少并且均等化和市级工作站经费在2021年预算中未体现。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6.97万元(人员经费588.82万元,公用经费18.15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51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因2021年度没有公务接待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1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77万元,较上年增加3.43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优秀工会奖励增拨办公经费3.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从区机关事务局借用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本级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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