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03 17: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一类公益性服务型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承担花溪区、原小河区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免疫规划、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慢性病项目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项目管理、地方病项目管理、传染病疾病病原微生物的监测检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为全区医疗机构在开展相关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中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一类公益性服务型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现中心内设职能科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流病科、慢病科、检验科、监测科、艾防科、健教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单位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总编制170人,包括全额事业编制170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退休人员3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强化政治引领,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强化业务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一是加大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二是持续推进职业病防治。健全联动机制,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一是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贵安新区相关业务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卫健牵头,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市监、公安、卫监、司法等职能部门各尽其责的联动机制,共同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协调机制。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提高疾病防控水平:一是突出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坚持多病共防,将流感、布病、手足口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与新冠肺炎防控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二是持续强化全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及时处理聚集性病例及各类预警,做好联防联控,重点防控学校传染病疫情,达到省市考核指标,规范处置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努力提高各项业务指标。三是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疫苗冷链管理工作;推进全区规范化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保持无脊灰状态。四是持续巩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突出抓好慢性病综合防控。五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HIV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提高治疗覆盖率、有效率和随访质量;六是完善全区规范化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工作;七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出厂水、末管网梢水水质监测、生活饮用水、病媒生物监测干预,确保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八是将健康区建设作为健康花溪行动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提高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能力,持续巩固和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确保不低于34.2%,不断增强群众对健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巩固健康单位建设,做好健康场所示范。九是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完善、规范各项应急预案,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219.5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9.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219.52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219.5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19.5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21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1287.6万元减少68.08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上年度的预算项目艾滋病扩大检测筛查、易感人群艾滋病防治综合干预等专项业务费本年度取消预算收入。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1287.6万元减少68.08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上年度的预算项目艾滋病扩大检测筛查、易感人群艾滋病防治综合干预等专项业务费本年度取消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219.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9.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19.52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21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219.52 万元,比2022年预算1287.6万元减少68.08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上年度的预算项目艾滋病扩大检测筛查、易感人群艾滋病防治综合干预等专项业务费本年度取消预算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21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54万元,项目支出212.98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支出增加138.2万元,增幅15.91%,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有47名在编人员而2022年年初在编人员只有38名。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06.28万元,降幅49.2%,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上年度的预算项目艾滋病扩大检测筛查、易感人群艾滋病防治综合干预等专项业务费本年度取消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100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7.59万元,公用经费68.95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5万元,与上年支出金额一致,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本单位不是行政机关,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 年12 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991.03万元(原值1516.09万元,净值991.0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653.85平方米,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2023年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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