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与保健服务。
2.医疗与护理、医学研究。
3.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4.保健与健康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 21 个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79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5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预算管理。
领导职数: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方向正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医院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和院领导班子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
(三)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业务范围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的执业范围开展工作和从事诊疗活动。
(四)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例转诊;
(五)承担区域内重大活动和政府指令性医疗保障任务,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等工作;
(六)承担医学院校毕业生临床实习,督促院内医护人员完成继续医学教育,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七)开展临床医学研究,推动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开展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积极推进和参与医联体(医共体)建设;
(九)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调整收支如下: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74万元,占60.82%,与2021年相比减少111.06万元,减少23.74%,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年提升计划已结束;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1万元,占39.18%,与2021年相比减少43.69万元,减少15.97%,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
基本支出263.75万元,占44.96%,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本年收入合计58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74万元,占60.82%。与2021年相比减少111.06万,减少23.74%,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年提升计划已结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1万元,占39.17%。与2021年相比减少43.69万元,减少15.97%,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基本支出共计263.75万元,其中:2100202 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51.08万元;2080502 退休人员经费74.64万元;2080502 离休人员经费 12.84万元;2080502 一次性死亡抚恤 20.60万元;2080502 成果奖 3.11万元;2101102 医疗保险 1.44万元。项目支出共计3228033元,其中:2100202 离休干部特需费 1000元;210029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 926107元;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806元;2340299 抗疫特别国债 2298120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74万元,占60.82%,与2021年相比减少111.06万元,减少23.74%,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年提升计划已结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1万元,占39.18%,与2021年相比减少43.69万元,减少15.97%,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万元,占18.95%,与2021年相比增加16万元,增加16.70%,主要原因是:本年产生一次性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去年无此项。
卫生健康支出245.5万元,占41.85%,与2021年相比减少127万元,减少34.0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拨款经费缩减。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29.8万元,占39.17%,与2021年相比减少43.7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该项为上年结转资金余额。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35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万元,占31.17%,与2021年相比增加16万元,增加16.70%,主要原因是:本年产生一次性死亡抚恤金该支出,去年无此项。卫生健康支出245.5万元,占68.82%,与2021年相比减少127万元,减少34.09%,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拨款经费缩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63.8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151.1万元,占57.27%,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工资福利支出1.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离退休费111.2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6万元,增加16.70%,主要原因是:本年产生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支出,去年无此项。
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无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9.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预算229.8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每个预算部门应至少选择二个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公开(含向人大公开的项目),公开的绩效目标及指标以批复的绩效目标表为准。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7.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6064.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56.12万元,固定资产2908.64万元。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22.8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费92.6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药品、耗材等相关款项费用。
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特别是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须列明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的比重,并就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说明。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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