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马铃卫生院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单位为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的非营利医疗机构,主要职能是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以促进居民健康水平为主要目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科室有医疗、预防保健、妇幼、人事财务、后勤等。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实有编制人数9人(其中管理岗编制1人,专业技术8人),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7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我院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疾控、卫监等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转变理念,紧紧围绕农村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开展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2年本级二级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192.8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04万元,上年结转1.83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92.8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0.47万元,项目支出72.4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经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实际开展项目情况进行了部分预算项目的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2.87万元,上年结转1.83万元。较上年增加2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职工每年薪级晋升,人员支出经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实际开展项目情况进行了部分预算项目的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6万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81.85万元,(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6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8万元,(2080502)退休费18.62万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3.29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4.12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0.052万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0.36万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实务支出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47万元(人员经费118.25万元,公用经费2.22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72.4万元,较上年增加2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04万元,上年结转1.83万元。较上年增加21.2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每年薪级晋升,人员支出经费有所增加,本年度将村医补助、村医退养生活补助、政府办医疗机构购买服务经费、疫情防控经费等纳入项目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9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47万元,项目支出72.4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职工每年薪级晋升,人员支出经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实际开展项目情况进行预算部门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25万元,公用经费2.2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暂无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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