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08 20:26:04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负责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生产经营消毒产品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跨区域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案件及重特大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案件。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承担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处,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编制人数40人(含工勤编制1人),年初实有人数33人(参公人员18人,非参公人员15人),本年无增加人员,本年减少参公人员1(提前退休1人)、人非参公人员2人(调走1人、辞职1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30人,临聘人员13人。本单位(部门)内设办公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49.5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05.61万元,下降12.3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减少3名在编职工,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30.36万元在2021年度按要求作财政返还额度支出未作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4.2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75万元,占85.38%;项目支出100.97万元,占14.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49.5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05.61万元,下降12.3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减少3名在编职工,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30.36万元在2021年度按要求作财政返还额度支出未作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9.26万元,下降9.1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减少3名在编职工,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30.36万元在2021年度按要求作财政返还额度支出未作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03万元,占5.8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86 万元,占4.47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9万元,占0.55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512.5万元,占 74.2%;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71.33万元,占10.33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2.25万元,占4.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90.72万元,支出决算为690.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按预算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完成了当年财政拨款支出。

其中: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当年预算为40.03 万元,支出决算为40.03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30.86 万元,支出决算为30.86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3.79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4)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当年预算为512.5 万元,支出决算为512.5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5)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当年预算为71.33 万元,支出决算为71.3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1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18.36万元,支出决算为18.36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77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9.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时进行了相应调整。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1.51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是2021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51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2辆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给了区机关事务局,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原因是2021年度没有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无此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7万元,比2020年增加12.23万元,增长44.71%,主要原因是贵安新区划到花溪后增加大量卫生监督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没有车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2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 《2021卫生监督工作站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卫生监督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208(类)05(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208(类)05(款)02(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208(类)05(款)06(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六)210(类)04(款)02(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十七)210(类)04(款)08(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十八)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十九)210(类)11(款)02(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二十)210(类)11(款)99(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附件

1、2021卫生监督工作站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贵阳市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发[2002]36号文件精神,花溪区和经开区共计24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级每家每年补助3600元,区级每家每年匹配3600元以各便家更好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站日常执法工作。

(2)自评价结论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的全面落实,做好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我单位于2021年7月9日14时、2021年11月12日14时0分,在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区9个乡镇卫生院、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的培训会。在培训会上要求各卫生监督协管员:一是完善辖区内所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学校及消毒产品、保健用品等单位名册。二是完善巡查记录,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辖区内管理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要做好信息报送,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有关情况,特别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非法行医等问题,及时上报。四是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五是要认真承担起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同时组织大家学习《贵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南》。各单位2021年卫生工作站相关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持续推进。

(3)主要存在的问题

大部分协管站协管工作人员不稳定均为临聘人员,协管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并且兼职有其他工作,从而影响协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4)经验及建议

将卫生监督协管站纳入卫生监督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纳入卫生监督员管理,并办理相应执法证。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1卫生监督工作站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

花溪区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9.25


财政资金

9.25


其中:本级安排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乡镇、街道办事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协助查处非法行医、饮用水安全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保障群众卫生健康合法权益。

持续推进,高于2020年水平。

自评价分数

95

2、卫生监督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在花溪区全范围内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生产经营消毒产品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跨区域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案件及重特大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案件。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承担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处,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自评价结论

2021年以来,我执法大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卫生健康局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持久性防控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卫生监督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主要存在的问题

经开区卫生监督专项经费严重不足,不足部分是从花溪区办公经费中支出。

(4)经验及建议

希望经开区增加卫生监督专项经费拨款。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1卫生监督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

花溪区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21(花溪区15万元、经开区6万元)


财政资金

21(花溪区15万元、经开区6万元)


其中:本级安排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查处举报投诉、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网格化检查、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开展健康贵州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开展双随机监督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持续推进,高于2020年水平。

自评价分数

95

   附件:2021年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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