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7 14:57:4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结合地方性有关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区级管理规定,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配合编制防洪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协助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3.协助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负责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指导原水、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

6.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7.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务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农村水务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综合利用。组织河流的治理和开发。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区内水库、河道、堤防及其他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水库、河道及其他水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水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11.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务行业管理的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务建设市场,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区水务科技、信息化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和水务现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办理有关水务涉外事务。

14.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有关制度,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中涉及水务的相关要求,组织拟制行业内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区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责调整。

⑴.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职责划给区自然资源局;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给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区农业农村局;将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给区应急管理局。

⑵.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或收回机关。

19.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20.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应急局在水旱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⑴.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中涉及水务的相关要求,组织拟制行业内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区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⑵.区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会同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要求建立与国家、省、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部门)内设2个处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8,729.62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0,222.09万元,增长120.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级预算资金大于上年,本年度上级下达资金大于上年,本年争取到的专项债券资金大于上年,故本年项目支出大于上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50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82.52万元,占99.32%;其他收入126.24万元,占0.6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合计支出18,63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65万元,占3.06%;项目支出18,060.66万元,占96.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8,382.52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1,685.49万元,增长174.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级预算资金大于上年,本年度上级下达资金大于上年,本年争取到的专项债券资金大于上年,故本年项目支出大于上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49.29万元,增长85.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级预算资金大于上年,本年度上级下达资金大于上年,故本年项目支出大于上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93.27 万元,占4.34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 21.18万元,占 0.47%;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299.46 万元,占29.18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585.57万元,占58.06%;其他支出(类)支出354万元,占7.9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985.51万元,支出决算为4,453.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4.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成进度,导致资金结转。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当年预算为176.2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0.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行政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0.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工伤保险缴费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当年预算为1376.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99.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成进度,导致资金结转。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356.74万元,支出决算为355.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55.98万元,支出决算为54.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成进度,导致资金结转。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建设(项)。当年预算为565.5万元,支出决算为372.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5.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成进度,导致资金结转。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当年预算为581.06万元,支出决算为393.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7.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成进度,导致资金结转。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当年预算为34.75万元,支出决算为34.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当年预算为189.21万元,支出决算为44.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3.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资金下达较晚,所涉及的项目未办理决算,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当年预算为106.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成进度,导致资金结转。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当年预算为54.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3.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成进度,导致资金结转。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97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1.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0.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成进度,导致资金结转。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当年预算为354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3,929.06万元,本年支出13,929.0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财政拨款支出458.96 万元,主要是用于花溪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普查项目8.96万元、青岩镇、石板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费用45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 代征手续费(项)财政拨款支出27.1 万元,主要是用于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27.10万元。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3443 万元,主要是用于2022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的通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7534万元、2022年第四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的通知(青岩水厂扩建项目)2500万元、2022年第四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的通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3409万元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4万元,比2021年减少1.73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本年6个二级单位人员经费收支预算由二级单位申报,导致本级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54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计20项,涉及资金16737.7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青岩镇、石板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费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0万元,执行数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从评价情况看青岩、石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费拨付方按季度进行考核拨付,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根据分值情况拨付污水处理运行费。隆昌污水处理厂运行费根据《市水务局关于请予拨付隆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函》进行拨付。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具体的二级绩效指标,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相对应,但存在社会效益与可持续影响等三级指标设置不明确,不能清晰地将项目效益情况予以体现。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根据《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试行)》(花党发〔2019〕7号)文件,从预算绩效管理入手,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明确绩效目标管理内容,抓好绩效目标管理重点,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和绩效目标设定能力,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2.2022年度花溪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区级配套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8万元,执行数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从评价情况看,花溪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花溪片区、石板片区、青岩片区)完成6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位维修养护,购安供水管网、闸阀、水表、法兰、水泵、起动控制柜、供电电缆、水池等。项目完成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工程项目在计划下达之后邀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和概预算,并组织技术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邀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对预算进行审核,同时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在项目完成后邀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做到在实施全过程时刻对项目成本进行把控。项目实施后,花溪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得到维修养护,确保了工程正常运行和正常发挥效益,持续保障了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项目实施所在地群众反馈、当地乡镇村委以及局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的了解,实施的项目都得到当地群众及政府的支持,也发挥了较好的效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具体的二级绩效指标,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相对应,但存在社会效益与可持续影响等三级指标设置不明确,不能清晰地将项目效益情况予以体现。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根据《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试行)》(花党发〔2019〕7号)文件,从预算绩效管理入手,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明确绩效目标管理内容,抓好绩效目标管理重点,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和绩效目标设定能力,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2)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在汇总单位体现。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库湖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联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