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结合地方性有关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区级管理规定,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配合编制防洪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协助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3.协助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负责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指导原水、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
6.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7.按规定制订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务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农村水务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综合利用。组织河流的治理和开发。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区内水库、河道、堤防及其他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水库、河道及其他水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水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11.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务行业管理的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务建设市场,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区水务科技、信息化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和水务现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办理有关水务涉外事务。
14.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有关制度,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中涉及水务的相关要求,组织拟制行业内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区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财政全额事业单位单位2个,为花溪区水政监察大队(非独立核算,决算数据在局机关体现)、花溪区水土保持监督站(非独立核算,决算数据在局机关体现),相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1-附表9)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 8507.5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633.49 万元,减少6.93%。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小于上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8507.5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0.35万元,占78.41%;其他收入 979.82 万元,占21.5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86.6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51.74 万元,占7.86%;项目支出 7634.93 万元,占92.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 6697.03 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443.99万元,下降26.74%。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小于上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4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43.99万元,降低64.37%。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在所属二级单位,故本级数据小于上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262万元,支出240.14万元,执行率91.66%;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30.60万元,支出数26.29万元,执行率85.92%;
(3)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1631.28万元,支出数920.07万元,执行率56.40%;
(4)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1.7万元,支出数1.7万元,执行率72.83%。
(5)农林水支出,预算数1669.56万元,支出数1215.98万元,执行率72.8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593.14万元,支出决算为2404.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6.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成进度,导致资金结转。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当年预算为227.8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2.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9.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5.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5.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行政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事业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1.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工伤保险缴费减少。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当年预算为1631.28万元,支出决算为920.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6.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办理决算,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392.04万元,支出决算为385.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32.66万元,支出决算为32.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建设(项)。当年预算为345.98万元,支出决算为344.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成进度,导致资金结转。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当年预算为101.85万元,支出决算为72.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1.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成进度,导致资金结转。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土保持(项)。当年预算为21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1.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办理决算,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当年预算为71.68万元,支出决算为64.2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办理决算,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当年预算为50.36万元,支出决算为43.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6.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办理决算,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当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项)。当年预算为44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办理决算,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7 万元,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13.26%,原因是:污水处理站汽车已报废。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13.26%,原因是污水处理站汽车已报废;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64.56万元,本年支出792.8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财政拨款支出636.86万元,主要是用于南明河截污主管(花溪医院—中曹司段)、青岩镇、石板镇及隆昌污水处理厂运行费、花溪区中心城区老旧管网疏通改造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财政拨款支出156万元,主要是用于污水处理代征手续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7万元,比2020年减少29.73万元,下降46.53%,主要原因是:本年6个二级单位人员经费收支预算由二级单位申报,导致本级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万元、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4.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我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说明在汇总单位体现。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库湖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联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五、附件
水务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表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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