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0 11:59:17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结合地方性有关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区级管理规定,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配合编制防洪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协助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3.协助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负责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指导原水、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

6.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7.按规定制订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务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农村水务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综合利用。组织河流的治理和开发。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区内水库、河道、堤防及其他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水库、河道及其他水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水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11.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务行业管理的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务建设市场,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区水务科技、信息化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和水务现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办理有关水务涉外事务。

14.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有关制度,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中涉及水务的相关要求,组织拟制行业内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区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财政全额事业单位单位2个,为花溪区水政监察大队(非独立核算,预算数据在局机关体现)、花溪区水土保持监督站(非独立核算,预算数据在局机关体现)。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1-附表9)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9141.02万元,因我局本年增加5个二级单位部门决算,:花溪区抗旱排涝服务队、花溪区花溪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青岩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石板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5个二级单位于2020年12月开始纳入部门预算范围,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并于本年开始报送部门决算单户表。新增二级单位上年无决算数据,故无与上年对比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14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41.02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8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0.80万元,占23.60%;项目支出5796.36万元,占76.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9141.02万元。因我局本年增加5个二级单位部门决算,:花溪区抗旱排涝服务队、花溪区花溪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青岩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石板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5个二级单位于2020年12月开始纳入部门预算范围,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并于本年开始报送部门决算单户表。新增二级单位上年无决算数据,故无与上年对比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8.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4%因我局本年增加5个二级单位部门决算,:花溪区抗旱排涝服务队、花溪区花溪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青岩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石板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5个二级单位于2020年12月开始纳入部门预算范围,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并于本年开始报送部门决算单户表。新增二级单位上年无决算数据,故无与上年对比说明。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7.96万元,支出数7.96万元,执行率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67.7万元,支出67.11万元,执行率99.13%;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77.19万元,支出数76.76万元,执行率99.42%;

4)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1885.76万元,支出数1617.91万元,执行率80.80%;

5)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98.39万元,支出数87.23万元,执行率88.66%;

6)农林水支出,预算数3881.3万元,支出数4590.73万元,执行率118.28%。

7)其他支出,预算数300.45万元,支出数300.45万元,执行率1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318.75万元,支出决算为6748.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80%。决算数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67.7万元,支出决算为67.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18.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行政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57.58万元,支出决算为57.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事业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9.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导致工伤保险缴费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当年预算为188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0.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办理决算,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当年预算为98.39万元,支出决算为87.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质保期未满,工程质保金尚未支付。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1646.5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6.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47.66万元,支出决算为47.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建设(项)。当年预算为163.51万元,支出决算为237.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5.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当年预算为7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26.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土保持(项)。当年预算为1005.54万元,支出决算为951.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办理决算,工程尾款尚未支付;部分项目质保期未满,工程质保金尚未支付。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当年预算为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02.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防汛(项)。当年预算为64.24万元,支出决算为77.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当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农村水利(项)。当年预算为70.5万元,支出决算为96.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6.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当年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当年预算为6.32万元,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项)。当年预算为71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66.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当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 其他支出(项)。当年预算为300.45万元,支出决算为300.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6.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63.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补贴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精神,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70万元,相比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占100%相比上年无增减变动,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精神,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精神,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839.00万元,本年支出839.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财政拨款支出680万元,主要是用于贵阳市花溪区孟关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青岩镇、石板镇及隆昌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石板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及花溪城区周边污水提升泵站运行费用。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财政拨款支出159万元,主要是用于污水处理代征手续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90万元,比2019年55.96万元增加7.94万元,增长14.19%,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优秀单位工会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我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118.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附件 《花溪区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花溪区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库湖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联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五、附件

花溪区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文件要求及《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现将花溪区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中央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下达资金共计:3118万元。其中:

资金类型

资金文号

发文时间

下达资金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黔财农2019203

20191128

59万元

中小河流治理

黔财农2019206

20191128

1155万元

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黔财农2019202

20191128

65万元

水土保持

黔财农2019204

20191128

481万元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黔财农2019205

20191128

10万元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黔财农2019198

20191125

7万元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合计

1777万元

项目类型

资金文号

发文时间

下达资金

水土保持(省级)

黔财农〔202033

20200327

160万元

水土保持(市级)

筑财农〔202019

20200715

159万元

中小河流治理(省级)

黔财农〔202026

20200327

330万元

中小河流治理(市级)

筑财农〔202114

20210508

165万元

中小河流治理(区级)

区级资金

20201210

527万元

地方财政资金合计

1341万元

2.下达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1-1:批复2020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省份

贵州省

县级财政部门

花溪区财政局

县级主管部门

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资金

情况

年度金额

3118万元(其中: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2177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59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1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7万元;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800万元;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65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1777万元(其中: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155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59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1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7万元;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481万元;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65万元)

地方财政资金

1341万元(其中: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022万元;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319万元)

年度

目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治理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长度

5.524公里

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

1个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

22处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

2座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

1个

截至2021年6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100%

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截至2020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80%

截至2021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100%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准概算单价内

保护耕地面积

0.9万亩

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

1.2万人

山洪灾害防治覆盖人口数量

18.5万人

质量指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6.5万人

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18.5万人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16平方公里

时效指标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成本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二)全部资金到位情况

1.中央资金

到位资金177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省级配套资金

到位资金4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市(州)、县(市、区)

到位资金851万元(市级324万元、区级52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实施项目情况

花溪区2020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共安排项目6个,批复总投资3118.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77.00万元,地方配套1341.00万元,具体支出方向及投资情况如表1-4:

1-4 水利发展资金实施项目基本情况表

类型

项目数

项目投资(万元)

备注(省级)

总投资

中央

投资

地方财政

资金


合计

6

3118

1777

1341

490

中小河流治理

1

2177

1155

1022

330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1

10

10

0

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

59

59

0

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

1

7

7

0

0

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1

65

65

0

0

水土保持

1

800

481

319

160

调整后,2020年安排非贫困县项目6个,总投资311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77.0万元,具体分类情况如表1-5:

1-5 水利发展资金实施项目基本情况表

类型

项目数

项目投资(万元)

备注(省级)

总投资

中央投资

地方财政资金

合计

6

3118

1777

1341

490

中小河流治理

1

2177

1155

1022

330

类型

项目数

项目投资(万元)

备注(省级)

总投资

中央投资

地方财政资金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1

10

10

0

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

59

59

0

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1

7

7

0

0

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1

65

65

0

0

水土保持

1

800

481

319

160

(四)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暂无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1.《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4号)。

2.《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21〕29号)。

3.《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

4.《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修订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农2019〕191号)。

5.水利相关规划、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复文件,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资料和数据等。

6.各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文件、绩效目标调整报备和分解下达相关文件,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二)自评方式

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下达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认真研究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并结合到位资金及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及招投标等工作,在项目开工后对照绩效评价时间节点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倒排工期,严把项目质量与安全关,力争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度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到位3118.0万元,到位率100%。扣除贫困县后,中央发展资金到位1777.0万元,到位率100%;地方资金到位1341.0万元,到位率100%。(详见表3-1)

3-1 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到位情况表

分类

批复预算数

扣除贫困县资金

预算数(万元)

财政到位资金(万元)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总投资

其中

小计

其中

中央

省级

中央

省级

合计

3118

3118

1777

490

3118

1777

490

100

中小河流治理

2177

2177

1155

330

2177

1155

330

10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59

59

59


59

59


100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10

10

10


10

10


10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7

7

7


7

7


100

水土保持

800

800

481

160

800

481

160

100

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65

65

65


65

65


100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共计完成投资2150.592万元(不含贫困县),投资完成率为68.97%。2021年6月底完成投资3118.00万元(不含贫困县),投资完成率为100.00%。(详见表3-2)

3-2 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不含贫困县资金)

分类

投资(万元)

完成投资(万元)

投资完成率(%)

截至2020年12月底

截至2021年6月底

截至2020年12月底

截至2021年6月底

合计

3118

2150.592

3118

68.97%

100

中小河流治理

2177

1221.592

2177

39.49

10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59

59

59

100

100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10

10

10

100

10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7

7

7

100

100

水土保持

800

800

800

100

100

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65

53

65

81.54

100

注:根据扣除贫困县资金后投资(A)、完成投资(B)(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计算投资完成率(B/A)

3.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修订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农〔2019〕191号)及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管理和使用水利发展资金,对支出范围内规定的各类水利发展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按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确定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财务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修订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农2019〕191号)文件精神和批复的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标准进行实施,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按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并签订合同,施工过程中明确专门技术人员进行跟踪指导,局所属质量监督站或者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把关,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全管护制度,保证效益充分发挥和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2.绩效管理1)制度建设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水利厅于2017年12月28日印发《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黔财农〔2017〕300号)。

2)填报质量

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21〕29号)的文件要求准确、完整的填报相关数据和编制绩效自评报告。

3)报送时效性

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21〕29号)的文件要求时间完成绩效评价系统的填报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同区财政部门对接核实后联合行文上报。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花溪区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批复的绩效目标(调整后)为:治理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长度为5.524公里,完成5.524公里;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为1个,完成1个;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为22处,完成22处;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为2座,完成2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为1个,完成1个;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为16平方公里,完成16平方公里。

2.项目质量指标

花溪区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批复的绩效目标(调整后),共计为6个项目,截止2021年6月底,完工项目数量6个,其中初次验收项目数量为6个,初步验收率为100.00%,验收合格项目数为6个,验收合格率达到100.00%。已建工程中均未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3.项目时效指标

花溪区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批复的绩效目标(调整后),共计为6个项目,截止2021年6月底,已开工6个,完工6个,完工验收6个,验收合格6个,项目完工率100.00%,项目验收率100.00%。(详见表3-3)

3-3 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表(不含贫困县)

分类

实施项目数(个)

项目完工率(%)

项目验收率

(%)

总数

项目开工

项目

完工

完工

验收

验收

合格

合计

6

6

6

6

6

100

100

中小河流治理

1

1

1

1

1

100

10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

1

1

1

1

100

100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1

1

1

1

1

100

10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1

1

1

1

1

100

100

水土保持

1

1

1

1

1

100

100

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1

1

1

1

1

100

100

4.项目成本指标

所有项目成本均严格按照批复的总投资执行。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保护耕地面积批复指标为0.9万亩,完成0.9万亩。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批复指标为1.2万人,完成1.2万人;山洪灾害防治覆盖人口数量批复指标为18.5万人,完成18.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批复指标为6.5万人,完成6.5万人;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批复指标为18.5万人,完成18.5万人。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批复指标为16平方公里,完成16平方公里。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为搞好工程管理与维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护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建后管理,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看,群众满意度为99.2%,群众较为满意。(详见表3-4)

3-4 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不含贫困县)

县级

调查问卷数(份)

平均满意度(分)

备注

花溪区

90

99.2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花溪区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未发生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因汛期及涉及土地征收面广等原因,未能在2020年12月完成总投资的80%,今年开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及局党委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项目的副局长一周一调度、昼夜施工等方式在保证项目质量与安全的情况下抢抓工期,目前,项目已完工并通过完工验收。

五、综合评价结论

花溪区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9.3分。其中:通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提高青岩河行洪能力,促进青岩古镇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护人口1.2万人及农田0.9万亩;通过实施水土保持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平方公里,进一步美化周边环境,水土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维修养护22处农村饮水工程,巩固提升6.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通过实施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确保水库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已建工程的良好运行;通过采购山洪灾害群测群防物资,进一步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六、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花溪区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市(县)

花溪区

中央主管部门

水利部

市县财政部门

花溪区财政局

市县主管部门

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预算

批复预算数

3118

扣除贫困县

3118

实际到位数

3118

到位

资金后预算数

情况

其中:中央财政

1777

其中:中央财政

1777

其中:中央财政

1777

(万元)

省级财政

490

省级财政

490

省级财政

490


市县财政

851

市县财政

851

市县财政

851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

完成

情况

1.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6.5万人。2.治理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长度5.524公里,保护耕地面积0.9万亩,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1.2万人。3.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1座,15座水库责任人公示牌、警示标牌。4.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6平方公里。5.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18.5万人。6.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实施县数1个,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18.5万人。

1.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6.5万人。2.治理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长度5.524公里,保护耕地面积0.9万亩,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1.2万人。3.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1座,15座水库责任人公示牌、警示标牌。4.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6平方公里。5.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18.5万人。6.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实施县数1个,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18.5万人。

绩效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单位

分值

批复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和完成超过30%原因及改进措施

评分标准

指标

完成

情况

管理

工作

项目决策

10

资金分配

10

分配挂钩

--

4

——

——

——

4


建立分配挂钩机制(2分),绩效评价结果与市县资金分配挂钩(2分)

分配结果

--

6

——

——

——

6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3分),资金及时分解下达(3分)

项目

管理

30

资金到位

5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到位率

--

3

——

——

——

3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实际到位数除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预算数(均扣除国家级贫困县相应资金),按比例得分(3分),最高不超过3分

到位时效

--

2

——

——

——

2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分)

资金安全

12

整改情况及资金问题

--

12

——

——

——

12


上一年度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3分);绩效评价及各类检查中存在资金问题的,按情节轻重扣分,最高不超过12分

组织

实施

3

督促指导

--

2

——

——

——

2


各市(州)对县级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县级只要组织开展该项工作就不扣分。

组织管理

--

1

——

——

——

1


组织市县开展绩效评价工作(1分),县级自评材料填报、盖章不规范的,每个县根据情节扣0.5分或1分,扣完为止

绩效

管理

10

报送质量

--

6

——

——

——

6


绩效目标申报合理准确(2分),自评材料报送完整(2分),自评材料报送准确(2分)

报送时效性

--

4

——

——

——

4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2分),每超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自评材料(2分),每超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40

数量指标

20

1.治理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长度

公里

3

5.524

5.524

5.524

20


1、3、5未完成或应填未填 一项扣3分;9、11、14、16 、19未完成或应填未填一项 扣2分;其余数量指标未完成 或应填未填一项扣1分,扣完 为止(20分)

2.新建小型水库座数

1

0

0

0


3.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座数

3

0

0

0


4.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

1

1

1

1


5.山洪沟治理数量

3

0

0

0


6.实施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的县数

1

——

——

——


7.崩岗治理座数

1

——

——

——


8.治理中型和小型侵蚀沟条数

1

——

——

——


9.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

2

——

——

——


10.开展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的县数

1

0

0

0


11.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数

2

0

0

0


12.实施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个数(不含第13项)

1

——

——

——


13.实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数

1

0

0

0


14.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数量

2

0

0

0


15.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万亩

1

0

0

0


16.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

2

22

22

22


17.河流管护长度

公里

1

0

0

0


18.湖泊管护面积

平方公里

1

——

——

——


19.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

2

2

2

2


20.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

1

1

1

1


质量

指标

9

1.截至2021年6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

4

100.00%

100.00%

100.00%

4


初步验收项目数除以项目总数,按比例得分(4分)

2.工程验收合格率

%

2

100.00%

100.00%

100.00%

2


验收合格项目数除以初步验收项目数,按比例得分(2分)

3.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否

3

3


各类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每个事件按问题轻重扣1分、2分或3分,扣完为止(3分)

时效

指标

9

1.截至2020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5

80.00%

80.00%

69.00%

4.3


投资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完成投资除以总投资(均扣除脱贫县相应资金),按比例得分,80%以上得5分,低于80%的按比例得分,即投资完成比例×分值/80%

2.截至2021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

4

100.00%

100.00%

100.00%

4


投资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完成投资除以总投资(均扣除脱贫县相应资金),按比例得分(4分)

成本

指标

2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准概算单价内

/否

2

2


每出现一个实际执行中超概算的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2分)

效益

指标

15

经济效益指标

4

1.新增供水能力

万立方米

1

0

0

0

4


未完成或应填未填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分)

2.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万亩

1

0

0

0


3.改善灌溉面积

万亩

1

0

0

0


4.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公斤

1

0

0

0


5.保护耕地面积

万亩

1

0.9

0.9

0.9


社会效益指标

4

1.中小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

万人

1

1.2

1.2

1.2

4


未完成或应填未填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分)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

万人

1

0

0

0


3.农村基层防汛预警体系建设覆盖人口数量

万人

1

——

——

——


4.山洪灾害防治覆盖人口数量

万人

1

18.5

18.5

18.5


5.淤地坝除险加固保护面积

平方公里

1

——

——

——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万人

1

6.5

6.5

6.5


7.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万人

1

18.5

18.5

18.5


生态效益指标

4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1

16

16

16

4


未完成或应填未填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分)

2.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1

——

——

——


3.塬面保护面积

平方公里

1

——

——

——


4.新增年节水能力

万立方米

1

0

0

0


5.地下水压采量(能力)

万立方米

1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3

1.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否

2

2


水利发展资金涉及的项目出现运行维护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未安排维修养护经费的,指标1得分不超过1分

2.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否

1

1


水利发展资金涉及的项目出现运行维护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未安排维修养护经费的,指标1得分不超过1分

满意度指标

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5

1.受益群众满意度

%

5

90.00%

90.00%

99.20%

5



总分

100


100

——

——

100




99.3


——


附件:水务局(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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