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和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二)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提出全区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对经济运行及时调控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全区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阶段性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组织拟订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体制改革工作;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投向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安排区统筹、区财政自筹等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组织协调和申报国家、省、市的各项专项资金;按程序和管理权限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上报;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计划管理;按规定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及境外投资项目,配合财政部门作好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编制区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加强对国家、省级、市级、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招标投标法》和《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活动;监督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和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促进重点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竣工投产;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配合做好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六)根据职责权限承担“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及省、市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各乡(镇)、社区经济协作、城镇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3个,为花溪区节能减排监察大队、花溪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花溪区价格认证中心。其中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发展规划与体改科、社会发展产业科、投资管理科、物价与粮食储备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37人,包括行政编制16人、全额事业编制21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科学编制计划报告,指导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区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区“十三五”既定目标,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认真调查、研究和系统科学分析,紧密结合我区当前发展潜力及明年发展方向,科学编制《花溪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全面指导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并抓好跟踪管理。
(二)强化预警预测调度,抓好综合经济运行。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以及区政府年初向人大提交目标要求,千方百计抓好经济运行的调控工作,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经济运行专题调度会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与经开区、贵安新区的对接联动,共同实现项目信息互通,做到应统尽统,协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坚持经济运行常态化监测调度机制,切实抓好关键时间节点的经济指标调度工作,加强经济预警预测,强化信息畅通,提高调度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盯紧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一是抓好年度投资计划项目管理。抓好花溪片区、经开片区、贵安新区区域年度投资计划,强化重点项目协调管理,确保各类项目按年度投资计划推进时序组织进行,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二是建立重点项目管理台账机制。按照“一个重大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着力抓好时间节点的运行调度,统筹各项目建设指挥部、责任部门、乡镇(社区)和平台公司抓好协调服务与要素保障,重点强化对亿元以上项目的清单化管理与精细化调度,持续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推进力度,力争形成更多的实物投资工作量。三是创新项目融资手段。强化项目申报对接,积极向国家、省、市争取项目专项基金。大力推广PPP模式,融入城乡“三变”改革理念,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破解融资瓶颈,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持续发展。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文化旅游、新医药大健康、大数据等产业,以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为重点,优先引进“建链、补链、强链”的项目,延长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按照“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的理念,推动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融合创新发展,鼓励产业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加强对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的走访调研和协调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困难等问题,加快推进服务业引进与培育,引导帮助我区现有的规模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坚持大数据引领发展,着力推进智慧旅游、创意设计、教育培训、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五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以生物制药、健康食品、机电配套、旅游商品和节能环保产品为发展重点的新兴业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力争在引进500强企业和知名旅游品牌项目上取得新突破。重点围绕中心商务区、旅游景区、旅游环线(花溪段)和四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推进商贸、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调优产业结构,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
(五)深化体制改革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以全域旅游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多措施化解房地产库存、大力推进物流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加快升级转型,提高工业供给质量、抓住重点区域,加速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依托大数据,提高服务质量和有效供给。二是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抓好大数据与大旅游两台引擎,为发展提供新动能;抓好大扶贫与大民生两项任务,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等民生短板;抓好生态与文化两大资源,全力打造生态品牌;抓好项目与产业两个抓手,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抓好城市与乡村两极发展,推动一体化发展;抓好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两套体系,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与获得感。三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积极探索推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加快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全力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新模式,实现所有企业和群众需办理的事项“一厅通办”。着力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围绕打造重点主导产业,精准招商,助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六)强化全面节能减排,推进绿色经济发展。按照市下达我区2019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任务,围绕目标责任、结构调整、节能管理、技术推广、经济政策、监督检查、市场化机制推广、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有序开展节能工作,切实加强重点耗能企业、公共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的节能监察,加大节能审查力度。积极组织实施和申报节能项目,争取省市上级资金支持,加快推进节能项目建设。
(七)落实依法治价管理,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一是依法规范价格行为,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上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优化发展的价格环境。二是坚持政府定价应遵循的各项原则,严格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三是严厉打击、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四是增强价格调控的主动意识,积极运用价格政策杠杆调控经济运行。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72.5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55万元,上年结转201.54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674.0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01.67万元,项目支出1072.42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3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2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未做预算;项目支出增加9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随职能划转新增粮油储备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7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55万元,上年结转201.54万元。较上年增加3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2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未做预算;项目支出增加9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随职能划转新增粮油储备支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74.0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401)行政运行402.27万元,(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2万元,(2010408)物价管理8万元,(2010499)其他改革与发展事务支出10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0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4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3.0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73万元(2220499)其他粮油储备支出206.5万元,(2011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2149999其他交通运输支出91.4万元,(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45万元,(2110108)应对气候变化支出50万元,(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95万元(人员经费448.33万元,公用经费31.64元),较上年减少64.2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未做预算,项目支出1072.42万元,较上年增加9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随职能划转新增粮油储备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7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55万元,上年结转201.54万元。较上年增加34.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随职能划转新增粮油储备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67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67万元,项目支出1072.42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64.2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未做预算;项目支出增加9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随职能划转新增粮油储备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1.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8.33万元,公用经费31.6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1万元,下降5%,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及接待标准。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及接待标准。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64万元,较上年增加6.72万元,增长24.97%,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由人均0.19万元调整至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03.1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区级储备粮费用 |
206.5 |
完成区级储备粮收购存储任务 |
2 |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经费 |
2.2 |
确保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目标 |
3 |
物价执法专项工作经费 |
8 |
保供稳价,规范收费管理 |
4 |
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
445 |
突出生态优先,加快推进绿色经济发展 |
5 |
贵阳市第一批市级前期工作经费 |
91.4 |
抓好项目投资管理,支撑区域经济加快发展 |
6 |
省财政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 |
50 |
推进我区低碳建设,节能降耗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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