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2021年单位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人员构成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单位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十一)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1年度单位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编制并执行各办事处财政预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规范、科学、准确编制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财政预决算,组织执行各办事处的财政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按法定程序办理预决算调整,接受区人大和上级财政机关的监督,对各办事处财力进行综合平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协调组织收入。抓好税源培植和管理工作,努力扩大财源,组织协调各办事处财政收入管理,组织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管理各办事处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负责管理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资产和债权债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登记、保管等制度。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设立资产管理台账进行登记;按照单位预算,严格监管新增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报批和资产评估制度处置固定资产;资产经营收入或拍卖、处置收入纳入法定账簿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缴区财政;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协助各办事处建立村居债权债务数据库,对债权债务增减变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结债权,采取多种形式清理化解债务,杜绝不良债务,严格控制新债发生。
负责中心分局、各办事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财政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及财政收支报表体系,建立定期财政收支分析制度,加强当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规范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负责涉农及其它专项建设资金监管。负责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专项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掌握监控资金运行,加强效果分析,及时汇报情况和反馈信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资金。
承担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参与制定各办事处农村综合改革计划;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债务化解、土地流转制度等改革,承担各类改革中的财政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村(居)财政财务人员培训。
村(居)级财务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的村(居)级财务检查,加强村(居)级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监管;配合各办事处指导村(居)级组织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公布村(居)级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有1个预算单位,即本级财政全额事业单位。
(三)单位人员构成
本单位总编制19人,全额事业单位19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15人,其中:事业15人,工勤0人,行政离休0人,行政退休0人,退休2人。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编制并执行各办事处财政预决算,协调组织收入。抓好税源培植和管理工作,努力扩大财源,组织协调各办事处财政收入管理,组织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管理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资产和债权债务,负责中心分局、各办事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辖区内的村(居)级财务检查,加强村(居)级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监管。
三、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为花溪区财政局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1年本级单位预算总收入31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款收入311.38万元。单位预算总支出31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38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2021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招考录用两人,行政参公人员从本年度开始缴纳工伤保险,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项目支出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分局实际工作运转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1年单位预算总收入31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款收入311.38万元。较上年增加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招考录用两人,行政参公人员从本年度开始缴纳工伤保险,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项目支出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分局实际工作运转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预算15万元。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1年单位预算总支出254.89万元,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2010650事业运行支出228.8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0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3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2.8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38万元(人员经费287.27万元,公用经费9.1万元),较上年增加22.4万元,主要原因:行政参公人员从本年度开始缴纳工伤保险,本年度新招考录用两人,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项目支出1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分局实际工作运转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预算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38万元,较上年增加27.4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人员从本年度开始缴纳工伤保险,本年度新招考录用两人,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1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31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38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22.4万元,主要原因:行政参公人员从本年度开始缴纳工伤保险,本年度新招考录用两人,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项目支出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分局实际工作运转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预算1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1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27万元,公用经费9.1万元,较上年增加22.4万元,主要原因:行政参公人员从本年度开始缴纳工伤保险,本年度新招考录用两人,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1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单位、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较上年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须填报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须填报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本级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须填报
(五)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须填报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1年单位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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