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2021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2021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19 14:53:38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人员构成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1 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3)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编制并执行各办事处财政预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规范、科学、准确编制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财政预决算,组织执行各办事处的财政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按法定程序办理预决算调整,接受区人大和上级财政机关的监督,对各办事处财力进行综合平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协调组织收入。抓好税源培植和管理工作,努力扩大财源,组织协调各办事处财政收入管理,组织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管理各办事处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负责管理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资产和债权债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登记、保管等制度。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设立资产管理台账进行登记;按照单位预算,严格监管新增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报批和资产评估制度处置固定资产;资产经营收入或拍卖、处置收入纳入法定账簿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缴区财政;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协助各办事处建立村居债权债务数据库,对债权债务增减变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结债权,采取多种形式清理化解债务,杜绝不良债务,严格控制新债发生。

负责中心分局、各办事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财政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及财政收支报表体系,建立定期财政收支分析制度,加强当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规范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负责涉农及其它专项建设资金监管。负责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专项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掌握监控资金运行,加强效果分析,及时汇报情况和反馈信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资金。

承担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参与制定各办事处农村综合改革计划;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债务化解、土地流转制度等改革,承担各类改革中的财政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村(居)财政财务人员培训。

村(居)级财务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的村(居)级财务检查,加强村(居)级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监管;配合各办事处指导村(居)级组织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公布村(居)级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有1个预算单位,即本级财政全额事业单位,无下属其他单位。

(三)单位人员构成: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编制人数19人,在职实有人数15人,其中:事业15人,工勤0人,行政离休0人,行政退休0人,退休2人。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编制并执行各办事处财政预决算,协调组织收入。抓好税源培植和管理工作,努力扩大财源,组织协调各办事处财政收入管理,组织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管理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资产和债权债务,负责中心分局、各办事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辖区内的村(居)级财务检查,加强村(居)级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监管。

三、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为花溪区财政局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1年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预算总收入254.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款收入254.89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222.23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增加34.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参公人员从本年度开始缴纳工伤保险、计划新招考录用人员及调入人员,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二是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增加5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1年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总收入25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款收入254.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业支出总收入22.5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8.76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预算科目变化,调整到此科目预算;卫生健康支出总收入15.8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人员从本年度开始缴纳工伤保险、计划招考录用人员;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总收入216.4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2.7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人员从本年度开始缴纳工伤保险、计划新招考录用人员及调入人员相关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增加,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1.单位支出预算构成情况

2021年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预算总支出254.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业支出总收入22.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总收入15.85万元。

2.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类级进行说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8.56万元,为事业离退休变更科目,上年度不在此科目预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15.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新招考录用人员;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0.2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08万元。2010650事业运行支出预算201.4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7.75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新招考录用人员、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1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分局实际情况调增单位运转经费。

3. 按支出性质分类说明

单位预算总支出25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89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无事业经营支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9.88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新进招考录用人员、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分局实际情况调增单位运转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4.8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4.88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新进招考录用人员、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根据分局实际情况调增单位运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54.89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8.56万元,为事业离退休变更科目,上年度不在此科目预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15.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新招考录用人员;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0.2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08万元。2010650事业运行支出预算201.4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7.75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新招考录用人员、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1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分局实际情况调增单位运转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79万元,公用经费9.1万元。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0.98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新进招考录用人员,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平时奖励;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在职人员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85万元,与上年度“三公”经费比较无变化。2021年度未安排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其中:1.本年度未安排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须填报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须填报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1年社区中心分局本级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41.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72万元,固定资产40.40万元。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指财政局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2021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3)

附件: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服务分局2021年花溪区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