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二次 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二次 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财政税收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乡镇(社区)财政体制。
3.推进拟定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上级下达彩票资金。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根据区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
10.负责全区所属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
11.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2.负责涉农补贴发放、维护农民补贴网运行;加强和指导村级财务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机关及下属4个二级事业单位构成,具体情况是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花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花溪区基层财政管理局)、全额事业单位2个(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局本级机关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国库科、行政社保科、综合国资科、经建农财科。
因二级事业单位花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花溪区基层财政管理局、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无独立财务核算,其部门预算并入局机关预算。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独立编制预算,上报局机关进行汇总,形成本部门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总编制69人,包括行政编制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1人、全额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79人,其中在职人员5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是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运转,支持“三大战略”实施。三是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四是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五是深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启动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完成一级预算单位电子化支付改革。六是做好大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运维工作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确保全区财政资金支出、政府采购平稳运行。七是启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八是做好直达资金发放及监控工作,确保中央补助资金利企惠民。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预算。部门总收入1432.78万元,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2.7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43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58万元,项目支出291.2万元。2020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同比增加18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同比增加232.2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增加工资、发放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预发2020年度目标责任奖;项目支出同比减少4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网络安全购置等项目,由于疫情影响,未开展全区财务人员培训。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3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2.7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8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同比增加232.2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增加工资、发放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预发2020年度目标责任奖;项目支出同比减少4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网络安全购置等项目,由于疫情影响,未开展全区财务人员培训。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2.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601)行政运行785.48万元,(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16万元,(2010606)财政监察103.28万元,(2010607)信息化建设96.97万元,(2010650)事业运行251.97万元,(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4.79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6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58万元(人员经费1059.17万元,公用经费82.41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32.2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增加工资、发放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预发2020年度目标责任奖;项目支出同比减少4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网络安全购置等项目,由于疫情影响,未开展全区财务人员培训。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2.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2.7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89.3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增加工资、发放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预发2020年度目标责任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43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58万元,项目支出291.2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同比增加232.2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增加工资、发放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预发2020年度目标责任奖;项目支出较上年同比减少42.9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网络安全购置等项目,由于疫情影响,未开展全区财务人员培训。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1.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9.17万元,公用经费82.41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5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有关规定。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15万元,较上年增加4.69万元,增长7.5%,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公务车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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