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市、区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情况,草拟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和报备工作。
2.根据中央、国家、省、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文件规定,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民政、公安治安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河道管理方面由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参与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及其他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规划、建设管理及联合验收职责。
4.负责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大数据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大数据建设的研究应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区级城市管理政府网站等公众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5.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6.负责处置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应急突发事件。
7.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及培训。
8.负责城市管理中公众参与和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
9.负责本行业有关特许经营监管工作。
10.组织编制所属单位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城管系统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及上报工作。
11.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责调整。
(1)划入的职责。
将下列职责划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是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能职责。
二是原区生态文明建设局承担的园林绿化管理职责。
三是除已集中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四是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五是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六是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七是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八是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九是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2)新增职责。
一是拟订城市管理专项规划,组织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考核评价。
二是处置与城市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
三是城市管理中公众参与和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
(3)加强的职责。
一是城市管理统筹协调、监督考核。
二是参与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及其他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及联合验收。
三是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大数据规划和建设的统筹、监管及推广应用。
(4)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划定区域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食品摊贩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对户外广告公共场所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的监管工作。两部门对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建立相互通报机制。
(5)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或收回机关。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3个处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花溪区渣土管理所、花溪区绿化管理站决算。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6,973.98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545.82万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项目类支出变化,如增加背街小巷整治220万元;道路改造和市政设施整治项目1569.48万元等;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经费90.76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43.6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88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65.17万元,占94.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918.18万元,占5.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9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33万元,占12.2%;项目支出13,994.47万元,占8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5,337.1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90.97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预算金额因拨款进度问题,未完全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5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7.54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类支出增加,如背街小巷整治22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如行政单位医疗减少15.56万元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1万元,占0.35%;
(2)210卫生健康支出22.46万元,占0.15%;
(3)212城乡社区支出14549.21万元,占99.31%;
(4)213农林水支出27.5万元,占0.1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4,894.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采购金额低于预算金额,部分项目预算金额因资料审核问题,未全部使用。其中: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预算为30.85万元,支出决算为28.5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指标调剂。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预算为23.09万元,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87%,基本持平。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0.62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7)2120101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318.2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19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2120104城管执法。当年预算为87.11万元,支出决算为86.2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97%,基本持平。
(10)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当年预算为2245.5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费预算2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联合执法经费预算45万元,实际支出9.77万元;协勤人员工资预算1700万元,实际支出1569.1万元。
(11)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当年预算为2427.71万元,支出决算为2427.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2)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当年预算为9495.96万元,支出决算为9479.2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8%,基本持平。
(13)2130299城市公共设施。当年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摆花项目费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27.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83万元,比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6.44%,减少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6.44%,减少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完成预算的88.7%,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修理费以及保险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86.39万元,本年支出686.3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财政拨款支出396.57万元,主要是用于双创经费(城市道路巩固提升)396.57万元。
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财政拨款支出289.82万元,主要是用于创文标线施划289.8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5万元,比2020年减少52.19万元,下降72.25%,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整到二级部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7.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2.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专业用车、日常巡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671.7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 《环卫购买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花溪区城市道路绿化管护(17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五)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十六)212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2120104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五、附件
1.环卫购买服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花溪区在贵阳市率先试点环卫服务外包工作,6年以来区综执局按照“条专块统”的工作部署,秉承“大环卫一体化”的工作思路,认真进行实践和探索,积极推动了城市环境卫生持续向好健康发展。环卫一体化改革,有效推动了花溪区环卫管理模式改革创新,促进了环卫工作科学化、合理化、精细化,提高了环卫保洁工作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2)自评价结论
本项目实施,能有效推动花溪区环卫管理模式改革创新,有效促进环卫工作科学化、合理化、精细化管理。本项目的实施,完成花溪区环卫市场化范围672.83万平方米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楼群院落、免费公厕、转运站日常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工作。完成市场化范围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卫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部门从繁杂的环卫工作具体事务中置换出来,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环境卫生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履行指导、考核、督促职责,提高了环卫作业质量,实现了环卫公共服务优质化、高效化及环卫经费的使用效益。
(3)主要存在的问题
背街小巷存在垃圾收运不及时的现象;主次干道、人行道清洗工作还需加强。
(4)经验及建议
通过几年的市场化管理工作,花溪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提升,但我区背街小巷未纳入市场化保洁,存在薄弱环节,希望将我区背街小巷早日纳入市场化保洁管理,推动全区环境卫生更高的提升。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环卫购买服务 | |||
主管部门 |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单位 |
贵阳京溪生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 (万元) |
9112.81 | ||
财政资金 |
9112.81 | |||
其中:本级安排 |
9112.81 | |||
其他资金 |
||||
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花溪区环卫市场化范围672.83万平方米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楼群院落、免费公厕、转运站日常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工作,及无偿保洁的72院落。 |
完成市场化范围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
自评价分数 |
100 |
2.花溪区城市道路绿化管护(17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根据2018年9月30日第11次区长办公会议定结果,同意向社会力量购买花溪区城市道路绿化管护服务单位。
经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为贵阳市城南绿化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贵阳花溪城市运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ZZJ公2020-011),服务期2年(采购编号:2020-ZFCG-0237)合同一年一签;日常管护面积40.26万㎡,日常年度管护经费3585637.17元。
(2)自评价结论
推行城市绿化规范管理,发挥政府在城市绿化主管行业中的主体作用,提高绿化率,提升花溪区城市道路绿化管养效果,美化城市。
(3)主要存在的问题
无。
(4)经验及建议
无。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花溪区城市道路绿化管护(17条) | |||
主管部门 |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单位 |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 (万元) |
358.56 | ||
财政资金 |
358.56 | |||
其中:本级安排 |
358.56 | |||
其他资金 |
||||
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确保该17条道路的绿化养护工作顺利开展,完成绿化养护,提高绿化养护工作实施效率,保障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效果。 |
完成全年绿化养护、管理,保障了城市道路绿化景观 | |||
自评价分数 |
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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