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及城市综合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情况,执行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
2、负责市政年度计划的编制、会审、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对市政的维护和改扩建工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审批管理工作。
3、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行使本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建设管理、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履行省、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4、研究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对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改扩建工程的组织和监管工作。
5、负责执行城市管理信息化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制定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目标、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网站等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日常工作管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技术的研究、应用与管理工作。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职责。
6、负责承担投资兴建市场等固定资产管理,促使资产保值和增值;负责市场的开发、建设、维护和物业管理,参与市场规划论证;负责对市场场租费、摊位费和其他服务性收费的收取及使用的监管,制定所属市场内部管理办法。
7、组织编制所属单位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城市管理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城管系统承担的市政、环卫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和城区防汛工作职责。
9、负责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10、负责专项城管整治及创建工作职责。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部门8个: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单位)、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参公副科级事业单位)、花溪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副科级事业单位)、花溪区市政管理所(副科级事业单位)、花溪区渣土管理所(股级事业单位)、花溪区城市管理局孟关新城分局(副科级事业单位)、花溪区城市管理局天河新城分局(副科级事业单位)、花溪区城市管理局青岩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经区委、区政府审议同意成立,目前,还没有正式挂牌。
(三)部门人员构成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所属单位总编制138人,包括行政编制 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1人、全额事业编制76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149人,其中在职人员9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0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费来源 |
总编制人数 |
在职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 |
工勤 |
离退休人员 |
1 |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财政全额拨款 |
11 |
5 |
4 |
0 |
1 |
5 |
2 |
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
财政全额拨款 |
51 |
44 |
38 |
0 |
6 |
10 |
3 |
花溪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28 |
17 |
0 |
14 |
3 |
28 |
4 |
花溪区市政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12 |
10 |
0 |
6 |
4 |
7 |
5 |
花溪区渣土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4 |
3 |
0 |
3 |
0 |
0 |
6 |
花溪区城市管理局孟关新城分局 |
财政全额拨款 |
10 |
7 |
0 |
7 |
0 |
0 |
7 |
花溪区城市管理局天河新城分局 |
财政全额拨款 |
10 |
6 |
0 |
6 |
0 |
0 |
8 |
花溪区城市管理局青岩分局 |
财政全额拨款 |
12 |
7 |
0 |
7 |
0 |
0 |
合计 |
138 |
99 |
42 |
43 |
14 |
50 |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按照2019年《贵阳市政府工作报告》打好固废治理战役目标任务,结合贵阳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通知,全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到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不断推动“厕所革命”向纵深发展。在花溪区提升改造公厕一座,结合前期经区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的《花溪区星级公厕概念方案》建设星级公厕一座,切实加强花溪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打造城市的文明窗口。
(三)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置监管对策,在继续设卡严查运输餐厨垃圾(泔水)车辆、监督做好泔水的收集处理工作,探索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的新方法、新思路,实现餐厨垃圾的合理处置和有效利用。
(四)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花溪小吃城(蟠龙市场)搬迁、平桥周边区域烧烤摊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花溪区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全面完成荟溪城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任务。
(五)根据《“十二五”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环保督察相关要求,按“一镇一个垃圾转运站转运设施”的要求配合高坡乡、黔陶乡、马玲乡、燕楼镇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六)继续落实“绿色渣运”工作,加大对辖区渣土运输企业、车辆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快辖区新消纳场的选点工作,合理规划辖区消纳场的布局。
(七)深入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市容市貌、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景区景点的市容市貌秩序管控,按要求完成新增市政道路的移交养护工作,加强对市政设施的维护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结合正在编制的《花溪明珠大道环境提升改造概念性方案》,开展全区市政设施提升整治工作。
(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我区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新增违法建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拆除。科学制定2019年全区35万方市级拆除任务的拆除工作计划,提升花溪区在贵阳市大数据管控违法建筑系统的销案率。
(九)集中力量对城区无证占道流动摊点、店面延伸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整治,采取增加执法巡查频次、加强值守和机动巡查力度的方式,解决占道经营前清后乱、反复回潮问题。进一步推行“门前三包”示范街二维码管理机制,将商铺的“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纳入工商的诚信平台,引导沿街单位和经营户落实“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门前三包”责任。
(十)不断优化交通环境,按照《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城市乱象整治行动配合交管部门常态化开展“三车”整治和机动车违停治理,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规范、有序、安全、和谐的环境。
(十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和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一执法制服、标识、证件和文书,推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343.9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66.66万元,上年结转459.68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6343.9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206.13万元,项目支出13137.78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55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增加以及人员调动等;项目支出增加44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25条路移交后环卫保洁费353万元;国庆摆花经费147万元;3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185.83万元;垃圾分类试点经费200万元;花溪区四季花溪城区道路夜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及二期提升改造项目264.91万元等;调减环卫购买服务经费200万元;对比2018年本年度的项目数量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34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66.66万元,上年结转459.68万元。较上年增加55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增加以及人员调动等;项目支出增加44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25条路移交后环卫保洁费353万元;国庆摆花经费147万元;3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185.83万元;垃圾分类试点经费200万元;花溪区四季花溪城区道路夜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及二期提升改造项目264.91万元等;调减环卫购买服务经费200万元;对比2018年本年度的项目数量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84.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8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8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4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8万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0万元,(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400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1224.44万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7万元,(2120104)城管执法支出266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21.99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85.83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0103.77万元,(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支出617.5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206.13万元(人员经费3152.53万元,公用经费53.60万元),较上年增加1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增加以及人员调动等;项目支出13137.78万元,较上年增加44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25条路移交后环卫保洁费353万元;国庆摆花经费147万元;3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185.83万元;垃圾分类试点经费200万元;花溪区四季花溪城区道路夜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及二期提升改造项目264.91万元等;调减环卫购买服务经费200万元;对比2018年本年度的项目数量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34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66.66万元,上年结转459.68万元。较上年增加629.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如:25条路移交后环卫保洁费353万元;国庆摆花经费147万元;3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185.83万元;垃圾分类试点经费200万元;花溪区四季花溪城区道路夜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及二期提升改造项目264.91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526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6.13万元,项目支出12060.53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1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增加以及人员调动等;项目支出增加783.0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如:25条路移交后环卫保洁费353万元;国庆摆花经费147万元;3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185.83万元;垃圾分类试点经费200万元;花溪区四季花溪城区道路夜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及二期提升改造项目264.91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06.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9.96万元,公用经费76.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6.8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5.68%,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6.5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万元,增长下降5.68%,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617.57万元,较上年减少342.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拆违经费及装备购置费为200万元,本年度此项目纳入公共预算;2018年市政道路及路灯等维修维护费为200万元,本年度此项目纳入公共预算;2018年花溪区城区道路夜景景观提升改造为559.58万元,本年度花溪区城区道路夜景景观提升改造为264.91万元;本年新增基金25条路移交后市政维修维护费100万元,花溪区背街小巷道路及环卫设施整治提升改造项目141.05万元,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路应急维修工程94.36万元,2019年春节悬挂灯笼17.2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17万元,较上年增加51.75万元,增长211.92%,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10709.9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8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27.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共有车辆3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537.35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 |
绩效目标 |
1 |
城管补助经费 |
120.00 |
我局现有协勤384名(除开分局所属协勤124名,另城管协勤就有260名,因现有体制约束,工资待遇不高,但承担了许多重要的城市管理工作,为解决这部分人的年终绩效问题,稳定队伍建设,我局一直多方努力,筹措资金,每年需申请补助经费120万元,用于补充此块经费的不足部分。 |
2 |
环卫专项补助费 |
60.00 |
用于我局下属部门环卫所环卫服务市场化以后运行经费不足部分。环卫所现有在职职工17人,退休28人,因历史遗留原因,长期以来,其职工年度目标考核奖和成果奖未纳入财政人员经费,每年资金约需经费134万元,现由我局收支两条线的业务运转经费解决和环卫专项补助经费解决, |
3 |
业务运转经费 |
351.43 |
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我局下属市政、环卫部门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交后,根据当年的工作需要安排业务运转经费用于工作运经费不足,环卫所在编17名,退休27名。市政所在编10人,退休职工7人,两家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奖和成果奖约需236万余元,业务运转经费解决其中176万元,另外的资金用于两家单位的日常管理运行,约需20万元,另外市政管理所现有库存市政更换物资短缺,急需采购一批路灯耗材及护栏,约需资金55万元。 |
4 |
拆违经费及装备购置费 |
400.00 |
通过修建违法建筑牺牲公共利益来谋个人私利,不仅影响城乡规划,造成安全隐患,更是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而且影响社会和谐;部分违法建筑更是在征收中得到了补偿款,增加拆迁成本,直接增加财政支出,增加了行政成本,浪费了公共资源,损害了公共利益。 |
5 |
执法体制改革执法车租赁费 |
73.00 |
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益,保障我局管辖市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秩序、市政设施管理、违法建筑巡查、城市公共卫生管理等。快速的加大应急维稳处突,暂扣乱行占道物资,提高队伍机动性。 |
6 |
三个分局运行经费 |
60.00 |
孟关、天河、青岩都是我区经济发展比较快的乡镇,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与日俱增,我局下设三个分局,孟关、天河、青岩,每个分局安排20万元运行经费,不足部分由分局所在乡镇解决。 |
7 |
环卫购买服务经费 |
9336.77 |
通过科学管理理念与先进专业技术的引入,花溪区环卫行业的管理、技术、装备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得到不断提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与花溪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管理体系逐步建立,环卫一体化改革成效明显,使辖区居民对环境卫生满意度不断提升。 |
8 |
市政道路及路灯等维修维护费 |
200.00 |
提高路灯亮灯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确保市政设施得到充分利用,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
9 |
贵阳市花溪区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量认定第三方监管服务 |
50.00 |
地磅计量监管系统将与焚烧项目地磅计量称重系统的实时对接,自动获取称重明细,包括垃圾来源、车辆信息、重量信息等内容,搭建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数据实时传输、自动比对等,实现对焚烧项目进场垃圾的计量全过程监管。 |
10 |
非洲猪瘟泔水管控 |
400.00 |
花溪区餐厨废弃物应收尽收,从源头杜绝泔水养猪现象。 |
11 |
25条路移交后市政维修维护费 |
100.00 |
区综执局关于市城发公司、金阳公司、贵安建设拟移交25条道路后期常规保洁费用测算,经核实,除开有争议的路段,现拟将15条路纳入市政整体道路管护,有利于更好把花溪区域的主道路进行正常市政维护,为全域旅游新区的基础配套工作带来提升。 |
12 |
25条路移交后环卫保洁费 |
353.00 |
区综执局关于市城发公司、金阳公司、贵安建设拟移交25条道路后期常规保洁费用测算,经核实,环卫有14条未纳入环卫保洁范围,除开有争议的路段,现拟将9条路纳入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招标后,对道路整体的保洁管养,达到二级或三级道路保洁标准,有利于更好把花溪区域的主道路进行正常环境管护,为全域旅游新区的基础配套工作带来提升 |
13 |
国庆摆花经费 |
147.00 |
国庆70周年绿化提升摆花项目,营造良好氛围,迎接国家70周年生日,创造更美丽的社会环境 |
14 |
3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 |
185.83 |
按照“一镇一个垃圾转运站转运设施”的要求,在高坡乡、黔陶乡、马铃乡分别建设垃圾转运站。 |
15 |
垃圾分类试点经费 |
200.00 |
使我区更好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 |
16 |
花溪区背街小巷道路及环卫设施整治提升改造项目 |
141.05 |
增加民生效益,提升花溪区文化旅游创新区沿途道路景观提升及夜景美化。 |
17 |
花溪区四季花溪城区道路夜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
164.56 |
实施花溪区“四季花溪”城区道路夜景景观提升改造工作,改造甲秀南路阳光水乡至迎宾路路口段包括更换中分带路灯、增设人行道庭院灯和景观灯等。 |
18 |
花溪区四季花溪城区道路夜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
100.35 |
实施花溪区“四季花溪”(二期)城区道路夜景景观提升改造工作,改造迎宾路路口段包括更换路灯和景观灯等。 |
19 |
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路应急维修工程 |
94.36 |
按照市、区领导要求在9月5日前完成贵筑路应急维修的指示,实施贵筑路路面提升改造工作。工作内容为贵筑路道路病害处理、车行道全程铺设沥青、雨水管道更换,施划交通标识线。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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