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20 15:31: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及城市综合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情况,执行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    

2.负责市政年度计划的编制、会审、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对市政的维护和改扩建工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审批管理工作。

3.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行使本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建设管理、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履行省、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4.研究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对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改扩建工程的组织和监管工作。

5.负责执行城市管理信息化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制定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目标、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网站等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日常工作管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技术的研究、应用与管理工作。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职责。

6.负责承担投资兴建市场等固定资产管理,促使资产保值和增值;负责市场的开发、建设、维护和物业管理,参与市场规划论证;负责对市场场租费、摊位费和其他服务性收费的收取及使用的监管,制定所属市场内部管理办法。

7.组织编制所属单位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城市管理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城管系统承担的市政、环卫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和城区防汛工作职责。

9.负责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10.负责专项城管整治及创建工作职责。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4个处室,下属7个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本级决算包括城管局、青岩分局、孟关分局、天河分局、渣土所)、所属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参公副科级事业单位)、花溪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副科级事业单位)、花溪区市政管理所(副科级事业单位)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6,003.94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714.48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转经费增加140余万元,贵阳市整脏治乱背街小巷整治项目增加694万,“2016年数博会”溪北路应急维修工程调增67.35万元,执法体制改革人员服装费调增285.87万元 (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98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87.37万元,占10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98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4.22万元,占19.12%;项目支出12,117.91万元,占80.88%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6,003.94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714.48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业务运转经费增加140余万元,贵阳市整脏治乱背街小巷整治项目增加694万,“2016年数博会”溪北路应急维修工程调增67.35万元,执法体制改革人员服装费调增285.87万元,执法体制改革执法租车费调增73万元。 (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71.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99.8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494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3.37万元,项目支出为11623.65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为1635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856.47万元,项目支出为13494.58万元。基本支出调减的原因是协勤工资按照实际在职人数计算,预算时按照满编计算,退休人员工资并入人社局支付,单位只承担其他津贴3和附加补贴,项目支出调增原因是拆违经费调增300万,“2016年数博会”溪北路应急维修工程调增67.35万元,花溪区主城区桥梁检测调增15万元,优秀单位奖励工作经费调增20万元,执法体制改革人员服装费调增285.87万元,执法体制改革执法租车费调增73万元,环保大督查整改项目调增3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71.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万元,占比0.34%;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95.78万元,占比0.66%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87万元,占比0.22%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21万元,占比0.33%

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9.58万元,占比0.2%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1108.86万元,占比7.61%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0.77万元,占比4.6%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948.62万元,占比13.37%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473.37万元,占比10.11%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116.53万元,占比62.5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4509.02万元,支出决算为14571.16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4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使用上年结余市拨垃圾处置费资金用于本年。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当年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125.78万元,支出决算为95.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76.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测算的职工职业年金未形成实际支出。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28.87万元,支出决算为28.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48.21万元,支出决算为48.2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5)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当年预算为31.14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最终结算金额小于预算数,形成节支。

6)212城乡社区支出,当年预算为1588.18万元,支出决算为1431.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0.1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120102款项下以奖代补奖补资金893670元拨付时间为年末,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结余下年使用;2120199执法体制改革服装费2631038.50元,因公开招标手续办结为年末,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结余下年使用;2120199款项下花溪区主城区桥梁检测费150000元,服务采购手续流标后经单位比选签订合同,检测工作验收未在当年完成,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结余下年使用;2120199款项下数博会溪北路应急维修工程673498.75元,工程已完工,但项目评审工作未完成,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结余下年使用;2120399款项下背街小巷项目2657120元为合同金额80%部分,项目结算评审未完成,结余下年使用。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5.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6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13万元,,比上年减少13.23万元,降低48.34%,减少原因是城管大队公务执法车辆运行费从政府性基金中列支。未体现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3万元。主要用于于机关所保留2台车辆的用车用油、维修、保险等,以及渣土所、市政所、环卫所保留5台车辆的运行费用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贵阳市花溪区城管局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10.96万元,本年支出410.9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款项下,用于大队执法车辆运行费30万元,市政道路及路灯维护费165.73万元,渣土所运行经费7万元。

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项下,用于城管补助经费120万元,数字化平台运行费20万元 队员意外伤害险99660元

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款项下,用于购买移动公厕支出53.7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83万元,比2016年增加5.7万元,增长9.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41.9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4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8.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78.76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共有车辆5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用车3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台微型客车,一台中型客车,两台高空作业车,一台市施工程作业车,一台吸扫车,一台货车,一台压缩式垃圾车,一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5台小型勾臂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两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02.6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50%。

1、强化违法建筑管控,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扎实开展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7年度)

项目名称

拆违经费及装备购置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花溪区城管局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642.2

财政资金

642.2

其中:本级安排

642.2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全区违法建设情况,由区打违领导小组牵头,全力统筹公安、城管、应急、国土、规划、生态等部门及属地乡(镇)、社区,在全面摸排、评估违法违章建筑及当事人相关资料、社会关系后科学制定拆除方案、计划及预案,有序组织开展拆除,有力打击较大规模的违法建设行为

全区全年共拆除违法建筑1960户,面积77.44万㎡,已提前完成市打违指挥部下达的36万㎡拆违任务的215%,完成区级目标任务45万㎡的172%。其中,由区打违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拆违行动7次,出动人员6000余人次,车辆150台次,集中拆除溪北社区、贵筑社区、清溪社区、青岩镇等区域违法建筑,共计153户,面积共13.73万㎡。

自评价分数




2、强化城市街区治理,着力实施背街小巷提升,确保社区院落居住环境有效改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7年度)

项目名称

贵阳市整脏治乱花溪区背街小巷整治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花溪区城管局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560.49

财政资金

428.38

其中:本级安排

428.38

其他资金

132.11(市级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对全区29条背街小巷开展整治,其中包含市级督办“十件实事”整治道路19条,逐步解决背街小巷存在的车行道和人行道破损、排污设施老旧、化粪池堵塞等问题

我区已完成全部任务目标背街小巷的整治,其中背街小巷车行道修补37592.46平方米、人行道新增14016.26平方米、人行道修补2120.22平方米、排水管网新增2432.5米、排水管网维修改造2892.6米、围墙修补装饰2642.6平方米、花台新建、修砌659.6米、疏通化粪池23座。以硬件提升促进区域环境改善,扎实做好民生服务,确保社区院落居住状况有效改善

自评价分数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9999其他一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人大、党务、政务项目以外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我单位主要是指工伤保险支出。

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的其他项目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20399其他社区公共设施,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21302城市基环境卫生: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指其他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支出。

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区城管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1—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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