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建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处罚公示
关于贵州※※建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处罚公示
经依法查明,你(你单位)在未办理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在贵筑街道办事处洛平村施工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736平方米,地类为特殊灌木林地,林种为经济林,林地保护等级为4级。
上述行为及事实有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给予贵州※※建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7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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