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应急局(原区安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文件精神,花溪区应急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和依法监管执法能力,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任务
花溪区应急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执法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花溪区应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并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科具体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各项行政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今年以来未发生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过错案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积极完善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录入,公布行政审批流程图。二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按照要求在中国·花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我局涉及2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入驻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窗口设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业务办理。三是已聘请我局持有律师执业资格B证的执法大队长邓钦同志为我局公职律师,并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四是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及填写要求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参照手册进行规范执法。五是开展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执法结果。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一)坚持源头治理、细查严管,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坚持底线思维,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体目标,聚焦各行业领域问题短板、痼症顽疾。一是风险管控。梳理排查出包括2个烟花爆竹仓库、2个油库及18个地质灾害点,共计22个重大风险点位,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明确责任单位,提出了防范化解应急措施。二是专项治理。针对我区重点行业领域执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全区共出动检查组1868组(次),检查人员4886人(次),检查企业2251家(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502条,整改2496条,整改率达99.7%;道路交通领域:出动检查组103组,检查人员279人(次),检查企业87家(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07条,整改107条,整改率达100%。非煤矿山领域:出动检查组19组,检查人员48人(次),检查企业19家(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6条,整改16条,整改率达100%。建筑施工领域:出动人员211人(次),检查人员561人(次),检查项目38个,查出隐患456条,整改450条,其余6条均已责令整改;危化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出动检查组148组,检查人员371人(次),检查企业154家(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38条,整改238条,整改率达100%。消防安全领域:出动检查组281组,检查人员711人(次),检查企业329家(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558条,整改558条,整改率达100%。三是大排查大整治工作。3月25日全区召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会后区安委办按要求拟定下发了《花溪区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自文件下达以来,全区切实加强11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召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下发了《花溪区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自文件下达以来,共出动检查组2495 (次),检查人员6689人(次),检查企业3795家(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3614条,整改3588条,其余正在整改中。
(二)依法执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花溪区应急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局各执法科室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双线监管、安全生产执法一体化等工作落实,加强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主体、方式、程序、重点检查、检查频次等内容,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监管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增强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进一步落实精准监管执法。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全区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违法违规行为19起,罚款21.22万元,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监管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活动中,要严格执法程序,亮证执法。执法人员对具体执法检查情况负责,做到谁检查、谁负责,并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二)严格执法。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当场予以纠正或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严格按照立案程序进行报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高危行业要开展全覆盖的执法监察;对屡次违法、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不服从安全监管的,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执法为民的思想,在监管监察中做到“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主动为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排忧解难,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氛围,树立安监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15〕20号和黔安〔2015〕17号文件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要求,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规范用人制度,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需要招录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监管执法人员。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解决“四风”问题,积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运用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之中严格管理,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三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等次确定、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健全约束机制,切实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推进,切实提升我区安全生产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和效能,为花溪区加快建成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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