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和林地
贵州省林地管理边界的“基本林地”范围
发布时间: 2025-04-11 09:41来源信息: 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贵州省林地管理边界的“基本林地”范围包括: 一、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 二、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地; 三、国有林地; 四、天然林地; 五、坡度 25°以上林地; 六、符合25 度以上坡耕地、陡坡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等5种情形并且成林(园)的退耕还林地; 七、重度及以上石漠化土地范围内的林地; 八、重点商品林地; 九、其他(国家规定的其他重要保护林地)。 (注: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天然林等按照规定调整并且批复入库的,其“基本林地”范围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