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
2024-10-11 11:03来源信息:
花溪区市场监管局
1.营业执照;2.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清单;6.户外广告设施有关设计文件(包含户外广告设置前的实景照片、设置后的效果图、制作结构图、设置位置道路平面图等);7.户外广告设施施工、运行安全承诺书;8.设置场地、场所、建(构)筑物、设施等的权属证明材料。其中,租赁场地、建(构)筑物、设施设置的,还应当提供产权人同意设置的证明材料;9.悬挂、张贴宣传品有关设计文件(设置前的实景照片、设置后的效果图、设置位置道路平面图等);10.所利用的场地、建筑物、设施的权属证明材料和同意设置的证明材料;11.安全承诺书;12.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仅非本人办理提供);1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容缺受理材料);1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容缺受理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