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
企业简易注销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1-11-05 14:56来源信息: 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注销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3)各类企业分支机构,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4)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参照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2.流程 (1)进行注销公告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 第二步:进入企业信息填报 第三步:进行简易注销填报 第四步: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第五步:对外公示20日(无异议) (2)到税务部门进行清税,出具清税证明 ◆对象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①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②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3)公示期满后到大厅市监窗口办理注销。(公示20天满后的30天内必须办结)。 3.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股东面签或提供实名认证截图) (3)清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