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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篇文章带你了解!(二)
发布时间: 2025-09-30 11:12来源信息: 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坚持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的内容。 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两个主义”: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 各民族“三和”: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各民族“三交”: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相互嵌入”就是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 党和国家对待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问题的基本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涵: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各民族群众为主体,通过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综合举措,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性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过程。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族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高,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来源:国家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