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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生在贵安新区就读,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 2022-06-29 16:07来源信息: 花溪区教育局
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切实落实“两为主”政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基本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贵安新区持有有效居住证。 (2)印证资料 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一个法定监护人提供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在贵安新区连续办理居住证的证明(体现从何年何月至今在贵安新区连续办理居住证)和在贵安新区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领的有效期内IC卡居住证。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一个法定监护人在贵安新区务工证明:有用工单位的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用工合同;个体经营的提供在花溪区办理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从事零工的提供居住证地址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务工证明。 ③在贵安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的提供贵安新区内社保局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④随迁子女的户籍材料:随迁子女同提供居住证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交户口本;随迁子女同提供居住证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交可证明其监护人关系材料。 ⑤升入初一年级的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小学毕业证)。 ⑥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或建档立卡户卡片。 ⑦按上述内容填写的《贵安新区2022年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