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61865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4〕11号 | 发布时间: | 2024-02-23 11:34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花溪区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花溪区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花溪区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 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区委 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花溪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的目标任务,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现将花溪区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贵阳贵安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及《花溪区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属地、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属地责任。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考核作用,压实森林火灾防控责任,构建区、乡、村、护林员四级包保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落实信息共享制度,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建设需要;紧盯重点林区和森林防火重点场所,组织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确定责任人,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山有人巡、林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花溪区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应急、林业、公安、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和旅游、民政、发改、财政、气象、通讯等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细化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区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落实森林防火措施,明确巡山护林责任,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迅速扑救,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按照区森防指办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四)健全会商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预警响应工作机制,聚焦火灾易发时段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林业、应急、公安、文化和旅游、民政、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森林火险形势会商研判,部署火灾易发时段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会商信息;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气象发布的森林火灾风险预警等级,落实相应的预警响应措施,切实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
(五)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一是强化联防联控。森林防火期,毗邻地区要签订联合管控协议,落实联合管控责任,制定联合巡山护林制度,确保协议签订率达95%以上;对重点区域、敏感地段设置联合检查卡点,严防火种上山入林;各地护林员要携带灭火工具流动巡护,不论界限,见火就报,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同当地村委组织开展火情先期处置;电力、铁路(高铁)、通讯、燃气等经营主体单位要主动和属地政府建立联合管控机制,制定联合巡护制度,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强化联动执法。各级林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执法联动,协同开展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化解火灾风险;三是强化信息共享和舆情管控。区森防指办要组织林业、公安、消防、网信管理等部门建立火警(火灾)险情处置、信息报送(发布)、网络舆情管理等联动机制,杜绝火情(火灾)信息未经沟通、协商,单方面直接上报或在网络上发布相关信息,坚决防范森林火情(火灾)信息在网络上持续发酵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根据《花溪区2023年至2024年森防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区域进行包保暗访检查,结合全区森防工作实际,适时向森防指汇报,加强督查力量,确保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六)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后,事发地区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属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口径,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报送信息。花溪区110、119等接警部门森林火情(火灾)接警信息,各乡(镇、街道)火情报送信息要按要求第一时间报送(转送)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林业部门接到110、119、各乡(镇、街道)及市林业部门转办森林火警信息,第一时间调度属地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区森防应急队伍前往开展应急处置;根据研判存在达到森林火灾等级的火情,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应将信息报送区森防办,经共同研判后由区森防办向区森防指挥部报告,再根据形势发展按程序逐级上报。信息上报要注明起火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面积、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等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对未按照规定报送或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森林火灾信息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持续推进源头治理
(七)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严格落实林区“十不准”、野外用火“十禁止”等规定,重点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生产用火和景区野外用火管理,紧盯春节、清明节等传统节假日和国家、地方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采取疏堵结合,把火源管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乡、到村组、到山头地块,充分发挥68个森林防火卡点和103名护林员作用,加密常态化巡护巡查,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和防火宣传,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充分利用12个视频监控点,3座瞭望塔实施全天候、全纪实、连续性的预警监测工作,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指导做好农村秸秆集中焚烧和综合利用,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提升火案侦破率,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加强对林区智力障碍人员、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监管,严防火灾引发次生灾害。
(八)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林草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紧盯重点林区、危险化学品储存、油库、炸药库、涉林旅游景区、城市(农村)公墓、林区散坟周边等重点区域和铁路沿线、油气管道、输配电线、通信基站等重要设施周边的排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制+清单制+销号制”,确保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严防小隐患酿大事故;积极采取林下可燃物清理、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方式降低森林火灾风险。
(九)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健全森林防灭火宣传长效机制,丰富宣传教育手段,提升群众防火意识;通过“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电视、微信、微视频、标语、横幅等形式,深入开展“开学第一课”、“敲门行动”、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持续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引导群众绿色、文明祭祀,网络寄哀思,从源头上降低火灾风险。
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十)抓实项目谋划申报。以国家和省级森林草原防火规划为指导,重点围绕国家划定的Ⅰ级火灾高风险区和森林覆盖率高的地区,科学谋划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林火瞭望监控、防火道路、阻隔林带、消防水池、引水上山、停机坪等急需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布局,申报森林防火能力建设项目,逐步解决大中型灭火装备、以水灭火装备、灭火无人机等储备不足和基础设施薄弱问题。
(十一)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队伍营房、物资储备库、森林消防水池、森林防火阻隔系统、林火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进度,2024年底完成新建生物阻隔离带3.88公里。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十二)强化队伍建设。建强乡镇级“第一响应”力量,抓好早期火情处置,乡(镇、有林街道)要组建20人以上森林消防应急队,村级要组建10人以上森林消防巡逻队;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有林乡(镇、街道)组建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完成3个有林乡(镇、街道)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
(十三)强化物资保障。区林业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提前盘点库存,超前谋划物资储备,根据国家森防物资储备标准,务必按照县级储备300人以上、乡(镇、街道办)储备50人以上的标准备足配齐森林防灭火物资,并做好物资检查维护工作,依据国家规定的储备年限及时更新,建立物资储备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森防物资。
(十四)加强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各级指挥员实战模拟演练,提升科学判断和组织指挥能力;组织对扑火队、巡护队、护林员、网格员的培训,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技能比武竞赛,强化队伍能力提升培训,规范地方防灭火专业、半专业力量的训练内容、组训方式、考核标准,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装备设施,逐步形成战斗力。
(十五)强化扑火安全。督促指导各地修编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点围绕火灾防范、人员疏散转移安置、重要目标保护和安全扑救进行针对性演练。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实施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按照预案规定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明确现场指挥长,规范现场指挥,确保有序组织火灾扑救工作;加强火场管控,坚决落实扑火安全规定,强化专业指挥和安全扑救,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等要求,推动安全、科学、高效扑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六)强化值班值守。森林高火险天气,严格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做好森林火警处置和卫星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工作,坚决杜绝值班脱岗、漏岗和通讯不畅等问题导致不良影响和次生灾害发生;各级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和森林消防应急队伍要集中食宿,24小时备勤,确保森林火灾发生时,迅速集结处置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