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673617 | 成文日期: | 2023-05-17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3〕41号 | 发布时间: | 2023-05-17 10:42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花溪区2023年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花溪区2023年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花溪区2023年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
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花溪区2012年启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并通过评审,成为国家第一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并在2017年通过第一次复审。随着健康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高,我区持续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体系,有力落实防控举措,整合我区国家健康区建设成效,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关于开展第一、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急公卫便函〔2023〕9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审时间及方式
(一)复审时间
2023年5月13日—5月26日:现场打造、资料收集
2023年5月27日—5月30日:系统录入
2023年6月:国家线上复审
2023年7月—12月:完善资料,迎接国家现场复审。
(二)复审方式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采取线上评审与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在创建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核心指标,采取分数双通过线制。
1.线上评审:提交2018-2023年相关资料,将日常管理通过文件、表格、图片、总结等形式录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后由市、省、国家逐级审核。通过线上评审后,国家再进行现场评审。若线上评审不通过,将面临摘牌或挂黄牌。
2.现场评审:重点查看各类示范点建设,支持性环境打造,宣传是否到位,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慢性病患者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等。
二、工作目标
建设基础评分共300分,其中核心指标150分。基础评分达到250分的同时,核心指标需达到90分,即复审通过。
三、示范区建设复审内容
(一)政策完善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防控协调机制,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相关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和工作督导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确保顺利通过复审。
(二)环境支持
紧密结合花溪区国家健康区建设工作,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构建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社团建设及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持续建设健康自助检测点,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为手段,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招募,通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辖区居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四)体系整合
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提升辖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能力,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提高辖区居民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及健康素养水平,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病的控制率。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市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七)监测评估
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
(八)创新引领
总结有创新、有特色案例,建设成功经验起示范引领作用,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花溪区2023年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示范区创建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安排部署、落实好此项工作,定期调度并通报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施方案的内容制定慢性病防控相关措施,按照建设单位工作职责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工作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资料,协调、解决具体工作问题,共同推进复审工作圆满完成。
(三)严格工作标准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示范区建设考核标准指导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附件2),并将相关资料(包括方案、计划、文件、简报信息、会议纪要、统计数据表、图片等)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刘思含,联系电话:15985136301)。
(四)加强督导检查
区政府将对各部门落实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创建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花溪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示范区复审点位
3.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
4.花溪区慢病综合示范区复审点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5.花溪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资料收集整理责任分解名单
附件1
花溪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
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和疾病监测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顺利通过花溪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现成立花溪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袁 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高艺赫(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雪斌(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陈 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邹亚东(区发改局副局长)
朱凌雁(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杨红燕(区卫健局党委委员、区疾控中心主任)
严培松(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汪 莉(区医保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曹 新(区文旅局文旅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徐国敏(湿地公园管理处副处长)
汪小波(区教育局副局长)
蒋 炜(区交通局副局长)
林 威(区商促局副局长)
吴 笛(区工信局副局长)
蒋先美(区民政局副局长)
任 宏(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绍永(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益翔(区总工会副主席)
朱洪峡(区残联副理事长)
魏 星(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封 雷(经开区市监局副局长)
田继东(经开区建管局副局长)
刘 涛(经开区投促和商务局副局长)
王 健(经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宋 雷(经开工信局副局长)
犹 伟(青岩镇副镇长)
刘泓吟(石板镇副镇长)
刘安伟(燕楼镇副镇长)
陆 波(麦坪镇副镇长)
王 玉(孟关乡副乡长)
左明信(马铃乡副乡长)
王万春(黔陶乡人大主席)
刘明高(高坡乡人大主席)
唐克昌(久安乡副乡长)
谭 梅(阳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荣军(贵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建梅(清溪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兆琳(溪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中心主任)
何 禯(平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夏 曦(黄河路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黎 超(小孟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 丽(金筑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李雪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斌、杨红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刘思含(15985136301)。主要负责制定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收集组、业务指导组、现场点位组、督导检查组、后勤保障组、追责问责组7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高艺赫(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雪斌(区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王 斌(区卫健局副局长)
杨红燕(区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宋显霞(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王 进(区卫健局办公室负责人)
王春霞(区卫健局基卫科负责人)
李 昱(区卫健局医政科负责人)
刘思含(区疾控中心慢病科负责人)
刘涵畅(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叶 鑫(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小组指示要求;负责制定迎接复审总体工作方案;负责做好各有关部门、各工作组协调联络;承担统筹指挥调度、会议组织、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联络员:宋显霞,联系电话:13984885629
(二)资料收集组
组 长:王 斌(区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宋显霞(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八大板块资料并录入系统,确保资料完善准确、有据可依。
联络员:刘思含,联系电话:15985136301
(三)业务指导组
组 长:杨红燕(区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宋显霞(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区疾控中心刘思含、潘岩等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建设工作实施、各类示范点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指导迎检点、示范建设点打造。负责对辖区示范点建设、环境打造,督促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
联络员:刘思含,联系电话:15985136301
(四)现场点位组
组 长:李雪斌 区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杨红燕 区疾控中心主任
王 斌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各迎检点位点位长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迎检点位推荐,迎检路线全程引导;做好迎检点位周边秩序维护、相关资料准备、现场解说,安排人员做好资料解读等工作。
联络员:宋显霞,联系电话:13984885629
(五)督导检查组
组 长:王 斌(区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胡 鸿(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韦文方(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工作职责:对各单位、各示范点督导检查制度,将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进展、实际效果等方面作为重点督导内容,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通报并督促整改。
联络员:杨智琨,联系电话:18285003064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潘 杨(区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进(区卫健局办公室负责人)
向进星(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迎检工作后勤保障,制定后勤保障方案,保障迎检培训、接待、现场指导车辆安排等。
联络员:路璐,联系电话:18785183026
(七)追责问责组
组 长:苏 峰(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徐显奇(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严 翔(区卫健执法大队大队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本次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履职不到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不能顺利通过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
2023年示范区创建点位
1.健康单位:区教育局、区总工会
点位长:汪小波(区教育局副局长)、欧阳桂枝(区总工会副主席)
工作职责:制定健康单位建设方案,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单位考核评估表》打造健康单位,并完成考核、验收。
2.健康学校(新增不少2个):区教育局提供
点位长:学校负责人
工作职责: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学校考核评估表》组织建设健康学校,并完成考核、验收。
3.健康餐厅/酒店(新增不少于2个):区市监局提供
点位长:张绍永(区市监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工作职责:选定2023年健康餐厅/酒店建设点,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餐厅/酒店考核评估表》组织建设健康餐厅/酒店,并完成考核、验收。
4.健康一条街:花溪十字街
点位长:杨 钢(阳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职责:选定2023年健康街区建设点,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街区考核评估表》组织建设健康街区,并完成考核、验收。
5.健康步道:万科大都会(花溪)、美的国宾府、印象花溪(贵筑街道)
点位长:蔡 强(清溪街道办事处主任)、赵黎波(贵筑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职责:在万科大都会(花溪)、美的国宾府、印象花溪分别打造健康步道,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步道考核评估表》打造,并完成考核、验收。
6.健康小屋:美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点位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在美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打造健康小屋,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小屋考核评估表》建设,并完成考核、验收。
7.健康超市(花溪区、经开区各新增1个):花溪区商促局、经开区投促和商务局提供
点位长:林威(区商促局副局长)、刘涛(经开区投促和商务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选定2023年健康超市建设点,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超市考核评估表》建设,并完成考核、验收。
8.健康社区:16个(每个街道新增2个健康社区)
点位长: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工作职责:选定2023年健康社区建设点,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社区考核评估表》组织建设健康社区,并完成考核、验收。
附件3: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xlsx
附件4:
花溪区慢病综合示范区复审点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区教育局 | 汪小波 | 副局长 | 13618586668 | |
2 | 莫 祥 | 负责人 | 18984317625 | ||
3 | 杨 可 | 工作人员 | 18985055656 | ||
4 | 区民政局 | 蒋先美 | 分管领导 | 13985175529 | |
5 | 罗南希 | 工作人员 | 18786696676 | ||
6 | 区交通局 | 蒋 炜 | 分管领导 | 18908501433 | |
7 | 李文松 | 工作人员 | 13116327184 | ||
8 | 区总工会 | 杨益翔 | 副主席 | 15338601677 | |
9 | 周 露 | 工作人员 | 13628515110 | ||
10 | 区公安分局 | 文 强 | 副局长 | 13885094688 | |
11 | 陈翔燕 | 工作人员 | 17585375206 | ||
12 | 经开区商投局 | 刘 涛 | 副局长 | 15285613904 | |
13 | 邓绍杰 | 工作人员 | 17338781262 | ||
14 | 经开区公安分局 | 王 健 | 治安大队长 | 13985113563 | |
15 | 林 健 | 工作人员 | 13511911528 | ||
16 | 经开区建管局 | 田继东 | 副局长 | 13885118525 | |
17 | 赵海燕 | 工作人员 | 13985457108 | ||
18 | 经开区市监局 | 封 雷 | 副局长 | 13985166557 | |
19 | 付小容 | 工作人员 | 15183099016 | ||
20 | 经开区工信局 | 宋 雷 | 副局长 | 13809488048 | |
21 | 张少琴 | 工作人员 | 13984105549 | ||
22 | 花溪区人民医院 | 田 巍 | 分管副院长 | 18188110879 | |
23 | 杨 梅 | 医务科工作人员 | 13985504716 | ||
24 | 区市场监管局 | 张绍永 | 执法大队长 | 13985112891 | |
25 | 田 驰 | 工作人员 | 15285135069 | ||
26 | 区统计局 | 任 宏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13618506045 | |
27 | 陆 萍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5180830355 | ||
28 | 区财政局 | 朱凌雁 |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 18786627879 | |
29 | 区商促局 | 林 威 | 副局长 | 18198286630 | |
30 | 谢 磊 | 工作人员 | 15628074405 | ||
31 | 区工信局 | 吴 笛 | 副局长 | 15185091323 | |
32 | 马乾坤 | 工作人员 | 13698557097 | ||
33 | 区医保局 | 汪 莉 | 区医保中心主任 | 13037867777 | |
34 | 王青青 | 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 | 13985196797 | ||
35 | 区文旅局 | 曹 新 | 党委委员、区文旅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 13985114867 | |
36 | 薛瑞娜 | 工作人员 | 18798085952 | ||
37 | 区残联 | 朱洪峡 | 副理事长 | 13984316331 | |
38 | 钟文红 | 工作人员 | 18083602580 | 83150572 | |
39 | 区发改局 | 邹亚东 | 副局长 | 18198215390 | |
40 | 田杨旭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8798887677 | ||
41 | 区委宣传部 | 陈 星 | 副部长 | 18785130584 | |
42 | 代福胜 | 工作人员 | 15286096057 | 83858441 | |
43 | 燕楼镇 | 刘安伟 | 武装部长 | 18008513992 | |
44 | 刘晋宇 | 工作人员 | 18786690317 | ||
45 | 青岩镇 | 犹 伟 | 部长 | 18008513932 | |
46 | 罗明巧 | 负责人 | 17585504560 | ||
47 | 金筑街道办事处 | 王 丽 | 社事中心主任 | 13985550518 | |
48 | 章浙珍 | 社事中心副主任 | 13985116976 | ||
49 | 马铃乡 | 左明信 | 分管领导 | 13984339817 | |
50 | 王 杰 | 工作人员 | 18798093787 | ||
51 | 平桥街道 | 何 禯 | 分管领导 | 13985449788 | |
52 | 王华林 | 工作人员 | 18685111273 | ||
53 | 小孟街道 | 黎 超 | 分管领导 | 13765168997 | |
54 | 张 薇 | 工作人员 | 13985589942 | ||
55 | 贵航三00医院 | 罗 莉 | 副院长 | 13595165354 | |
56 | 冯光英 | 工作人员 | 15285164110 | ||
57 | 花溪区中医院 | 杨群英 | 党委委员、副院长 | 13339606011 | |
58 | 岳朝娥 | 医务科科长 | 18985149276 | ||
59 | 清溪街道 | 陈建梅 | 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15308506156 | |
60 | 朱 弢 | 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15885192435 | ||
61 | 简阿艳 | 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15185899205 | ||
62 | 黔陶乡 | 王万春 |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 13985181579 | |
63 | 周显芝 | 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14785639315 | ||
64 | 黄河街道 | 夏 曦 | 分管领导 | 18984166155 | |
65 | 张元蓉 | 工作人员 | 13765842913 | ||
66 | 高儒凤 | 工作人员 | 15286050677 | ||
67 | 贵筑街道办事处 | 谢荣军 | 分管领导 | 18586999177 | |
68 | 杨靓琦 | 工作人员 | 17586819141 | ||
69 | 溪北街道办事处 | 张兆琳 | 分管领导 | 13595170070 | |
70 | 付召菲 | 工作人员 | 13885113235 | ||
71 | 阳光街道 | 谭 梅 | 分管领导 | 18985146605 | |
72 | 康晓航 | 工作人员 | 18039908629 | ||
73 | 贵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陈 芳 | 工作人员 | 13765145716 | |
74 | 孟关乡政府 | 王 玉 | 政府副乡长 | 18798010250 | |
75 | 陈德凤 | 工作人员 | 15285972647 | ||
76 | 麦坪镇 | 陆 波 | 副镇长 | 18785146321 | |
77 | 顾剑丹 | 卫计办主任 | 15761614117 | ||
78 | 石板镇 | 刘泓吟 |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 13511968393 | |
79 | 李有秀 | 卫计办负责人 | 13984048050 | ||
80 | 久安乡 | 唐克昌 | 副乡长 | 13595111089 | |
81 | 王若梅 | 工作人员 | 15185111417 | ||
82 | 高坡乡 | 刘明高 | 高坡乡人大主席 | 13885139804 | |
83 | 李德英 |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18798766619 | ||
84 | 湿地公园 | 徐国敏 | 管理处副处长 | 18985003119 | |
85 | 蒋 隆 | 工作人员 | 18744942345 | ||
86 | 融媒体中心 | 魏 星 | 副主任 | 13511987461 |
附件5:
花溪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 资料收集整理责任分解名单 | |||||
序号 | 指标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政策发展 | 潘杨 | 区卫健局副局长 | 13639121360 | 组长 |
2 | 李旻繁 |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 19885674065 | ||
3 | 叶鑫 |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 18198121613 | ||
4 | 侯娇娇 | 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 15186959916 | ||
5 | 环境支持 | 冉经 | 区卫健局副局长 | 13984815335 | 组长 |
6 | 吴波 |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 13885185171 | ||
7 | 张兆东 |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 18285132347 | ||
8 | 陈美 | 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 15180874963 | ||
9 | “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 杨红燕 | 区疾控中心主任 | 13985515990 | 组长 |
10 | 刘爽 |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 13885042886 | ||
11 | 李娅 | 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 13192679417 | ||
12 | 体系整合 | 王斌 | 区卫健局副局长 | 13511950471 | 组长 |
13 | 毛筱 |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 18302664814 | ||
14 | 赵祥梅 | 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 18386640194 | ||
15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冉经 | 区卫健局副局长 | 13984815335 | 组长 |
16 | 韦文方 | 区疾控中心健教科负责人 | 13885040150 | ||
17 | 张文韬 |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 18586809334 | ||
18 | 慢性病全程管理 | 王斌 | 区卫健局副局长 | 13511950471 | 组长 |
19 | 陈焱 |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 13312277698 | ||
20 | 喻国维 | 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 18786049003 | ||
21 | 监测评估 | 杨红燕 | 区疾控中心主任 | 13985515990 | 组长 |
22 | 罗梅梅 |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 18285111900 | ||
23 | 潘岩 | 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 18984380103 | ||
24 | 创新引领 | 潘杨 | 区卫健局副局长 | 13639121360 | 组长 |
25 | 刘思含 |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负责人 | 15985136301 | ||
26 | 李鑫 |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 18275453500 | ||
27 | 刘涵畅 |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 13270811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