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花溪区2023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花溪区2011年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并通过评审,成为国家第一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并在2017年通过第一次复审。随着健康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高,我区持续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体系,有力落实防控举措,整合我区国家健康区建设成效,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关于开展第一、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急公卫便函〔2023〕94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花溪区2023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三、目的及意义
进一步做好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慢性病危险因素,提高辖区群众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降低吸烟率,推动示范区复审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评审验收,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不断提升全区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政策。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制定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二)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三)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开展以“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招募,通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辖区居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四)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五)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控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六)规范健康体检。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建立分级诊疗制。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在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开展健康口腔活动。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七)加强慢性病及其因素监测和健康信息利用。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八)创新引领。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总结有创新、有特色的案例。
五、指标依据
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要求,分解各单位目标责任和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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