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21〕43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271215 成文日期: 2021-04-23
文 号: 花府办发〔2021〕43号 发布时间: 2021-04-23 15:05
发布机构: 花溪区人民政府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执行。   2021年4月23日   根据全国村庄清洁行...

花府办发〔2021〕43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15:05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执行。

2021年4月23日

根据全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暨春季战役视频推进会会议精神,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贵阳市千村整治办关于开展2020-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冬春战役的通知》《花溪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开展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助力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村庄环境喜迎建党100周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围绕“共建清洁家园  喜迎建党百年”主题,着眼于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拓展深化行动内容;着眼于有效应对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等工作相结合,引导群众增强文明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营造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宣传氛围;着眼于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实现村寨环境卫生“五净四美”(屋净、路净、厕净、沟净、水净,庭院美、村寨美、环境美、田园美);着眼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协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行动内容

持续深入推进“三清一改,两拆三化”(清垃圾、清沟塘、清畜禽粪污、改变不良习惯,拆除废弃建筑残垣断壁、拆除违章建筑,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围绕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的时间节点,以乡级主抓、多方参与,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奖补激励、长效运行为原则,集中力量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掀起全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热潮。

(一)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在“清”。乡镇行政村以清垃圾杂草、清塘沟、清粪污为主要内容,以乡镇主干道沿线、进村道路沿线、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为重点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以村为单位配齐保洁员、配足环卫基础设施,建立保洁管理制度,彻底解决村寨内外环境卫生脏乱差;以河塘沟渠、排水沟、饮用水源保护地为重点,开展沟渠淤泥、漂浮物、白色垃圾清理,合理布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同时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清理畜禽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杜绝人畜混居,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创建清洁乡村。以户为单位,调动村民积极性清洁美化庭院,自觉及时清理房前屋后生活垃圾、畜禽粪污等生活生产废弃物,规范生活垃圾投放、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有序堆放杂物,门前“三包”有效落实,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庭院及房前屋后保持干净清爽。

(二)村容村貌提升重点在“美”。以两拆三化为主要抓手,全面开展村容村貌提升,结合各村实际和现有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和说服教育工作,鼓励村民拆除无保护、无利用价值的老旧住房、废弃圈舍、旱厕等,有计划拆除废弃电杆、线网、残墙断壁等,实现村庄面貌焕然一新;积极引导村民自觉美化庭院,行政村可以在村庄周围、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等种植花草树木,并在村寨入口、主干道、村委会、学校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照明设施;结合老旧住房、废弃圈舍、旱厕拆除,鼓励乡镇推动村庄微菜园、微花园、微田园、微果园等建设,营造乡村景观,打造一批美丽庭院、绿色村庄。

(三)文明卫生意识重点在“改”。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月活动,突出村庄清洁行动宣传主题,加大宣传“三清一改”、“五净四美”、农村改厕、垃圾分类等方面的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对村规民约进行“大体检”,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村规民约,促进广大村民对村寨环境卫生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在村委会或公共广场、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村规民约和村庄清洁行动的成效图片,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教育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四)长效管护机制重点在“保”。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五有”(有垃圾收运设施、有保洁队伍、有管理制度、有督查考核制度、有资金保障)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实行“门前三包”制度,通过美丽庭院评比、执行“红黑榜”管理制度等多种形式的评比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常态管护机制,同时加强村级公共厕所保洁、管护,保持村级公共厕所清洁、卫生、无异味。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推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行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按照市级安排部署,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牵头做好涉及工作;各乡(镇)、街道办结合本地实际,安排部署工作,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的实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春季战役(1月至4月)。完成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并开展工作,乡(镇)、街道办成立工作组,以行政村为单位,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发动农民群众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除村庄积存垃圾和村道沿线暴露垃圾,实现农村环境干净整洁。

夏秋战役(5月至8月)。借助“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契机,通过党员干部带头清扫、保洁员经常性维护、村民自觉参与等多种方式,组织农民群众、党员、志愿者参加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美丽庭院评比、“红黑榜”制度等活动方式,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调动村民积极性,改善提升农村环境卫生,以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喜迎建党100周年。

冬季战役(9月至12月)。以中秋节、国庆节为关键节点,进一步巩固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成果,生活垃圾、粪污得到有效治理,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厕所管护机制,加强村级公共厕所管护,明确专人保洁,常年保持村级公厕清洁、卫生、无异味。

(二)持续推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结合实际,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从群众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以干净、整洁、卫生的村庄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安排日常工作。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区级相关责任(牵头)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好相关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乡(镇)、街道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负责部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并将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纳入乡级目标考核,统筹推进落实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乡(镇)、街道办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对各村开展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村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村庄“清洁指挥长”的职责,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上级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区级统筹、部门联动、乡镇组织、村为主体”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区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乡(镇)、街道办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的指导、监管和考核,监督奖补资金规范使用,做好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的督促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结合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好奖补资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拆除清理废弃建筑、残墙断壁、村庄绿化工作;区水务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办做好集镇周边生活污水规范排放、村内塘沟清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区民政局借助村支两委换届的契机督促指导行政村完善《村规民约》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区卫健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办做好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的相关工作;区生态分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相关工作。

(三)强化资金奖补激励。整合市级奖补资金和区级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村庄清洁行动工作,资金分两部分拨付,一部分根据各乡(镇)、街道办辖区2020年末乡村人口数,按照8元/人标准下拨人头经费,作为乡(镇)、街道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的基本经费;另一部分采取考核方式拨付,以月考核结果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根据一等3万元、二等1.5万元、三等0.8万元的奖励标准,每月给予相应金额的奖补资金(2021年1-2月按照2020年方案执行);年末再根据市级激励奖补资金的金额对各乡(镇)、街道办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奖励。各乡(镇)、街道办要结合自身财政情况安排相应专项资金用于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以利于工作开展;集体经济好的村委也可匹配相应资金,用于环境卫生长效保洁。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办要多举措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线上微信群、公众号与线下村级宣传栏、村级广播、张贴宣传标语、赶场天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同时联合党员干部、学校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整治行动全过程。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树立典型,表扬先进,开展曝光揭短,促进整改,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

(五)严格考核奖惩。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加大工作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坚持每月一考核的工作机制,结合日常工作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每月结合月考核情况及日常暗访督查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将通报以大字报的形式张贴于政府电梯入口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回访。同时乡镇、街道办要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乡级督查考核方案,每月对行政村、保洁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通报,对在全区通报的行政村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因被市级通报影响全区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激励资金拨付的乡(镇)、街道办,月考核结果直接纳入三等,并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奖补资金。

(六)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注重收集日常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相关信息、图片和视频资料等,每周二报送本周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每月上报2篇工作简报,及时报送辖区内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新动态、新经验、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