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237851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0〕143号 | 发布时间: | 2020-10-12 15:15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花府办发〔2020〕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花溪区2020年国际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1... |
花府办发〔2020〕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花溪区2020年国际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12日
花溪区2020年国际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0月13日是第31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风险治理能力”,活动开展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0﹞29号)和省、市减灾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做好我区国际减灾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提高灾害风险治理能力”主题,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安排部署,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持续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二、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1.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在国际减灾日活动开展期间,采取集中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板等方式以及通过微信、短信、微博等途径,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集中宣传教育活动。10月13日上午9:00,在花溪公园一号门广场前开展花溪区2020年国际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时间半天。本次集中活动由区减灾办、区应急局牵头,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派2-3人参加本次集中宣传,并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准备相应的宣传资料、宣传展板。宣传横幅由区应急局统一制作。(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气象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分局、区市监局、区消防大队、区商务投促局、阳光街道办、清溪街道办、溪北街道办、贵筑街道办)
3.电视宣传活动。由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播放防灾减灾、防震减灾宣传视频,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宣传要求:每天18:00—20:00时段播放一次。(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4.公交车、出租车、班线车宣传。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防灾减灾和防震减灾公益宣传。(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5.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宣传。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防灾减灾和防震减灾公益宣传。(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6.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防灾减灾和防震减灾公益宣传。(责任单位:区商务投促局)
7.学校国际减灾日宣传。全区学校要通过进课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校园广播、制作宣传专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际减灾日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8.防灾减灾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刊、广播宣传、村(居)图书室配置防灾减灾科普图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防灾减灾宣传必须普及到所有村(居)、居民小区,乡(镇、街道)、村(居)所有地要有相对固定的防灾减灾宣传阵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8日前)
(二)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认真分析灾害发生的特点规律,针对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重点排查城乡社区各类老旧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生产经营场所、大型商场、影剧院、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特别要针对经常造成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损坏、导致基本公共服务中断,并影响抢险救援、生活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特点,抓紧抓实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灾害隐患,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治措施,加大各方面投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切实把各种风险排查准、防控住,有效防范各类灾害特别是重特大灾害发生。(责任单位: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推进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以国际减灾日为契机,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结合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加强基层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抵御灾害能力。采用应急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方式,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实效性,着力解决灾害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基层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技能和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信等多种形式,组织媒体对开展国际减灾日活动情况及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五)提高突发自然灾害应对处置能力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灾害类型、特点及规律,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预案。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综合或专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演练活动要贴近实际,提高群众参与度,促进城乡居民风险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全面提高突发自然灾害应对处置能力。
1.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应急演练。青岩、马铃、孟关、高坡、黔陶等乡(镇)要立即完善乡(镇)政府地震应急预案,并开展一次地震应急预案演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2.修订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须立即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完成时限:石板、久安、麦坪、燕楼、小孟等乡﹤镇、街道﹥需于10月31日前完成,其他乡﹤镇、街道﹥在11月底以前完成。)
3.自然灾害避险场所(地)遴选。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国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标准中的安全性标准,对本辖区可用于自然灾害避难的场所进行遴选登记,场址遴选完成后报区减灾办。(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六)扎实做好当前灾害防御工作
要认真组织开展灾害隐患大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注意防范局地强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提前避险转移受威胁人员。要加大森林火灾风险点的巡查、排查、监测力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要强化各部门沟通联系,迅速了解和掌握水情、雨情、旱情、灾险情,及时预报预警,扎实做好当前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细化完善方案,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
(三)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迎接省减灾委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准备。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1.参加花溪区2020年国际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单位,填报《参加花溪区2020年国际减灾日活动联系人名单回执》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12点前反馈区减灾办。2.各单位工作动态请在活动开展后1日内进行信息报送,活动总结于2020年10月20日前向区减灾办报送。联系人:孙礼平,联系电话:83626286、13885046235。
附件:
参加花溪区2020年国际减灾日活动联系人名单回执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手机)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