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19〕27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140449 成文日期: 2019-07-16
文 号: 花府办发〔2019〕27号 发布时间: 2019-04-10 15:21
发布机构: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花府办发〔2019〕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10...

花府办发〔2019〕27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 15:21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字体:[ ]


花府办发〔2019〕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10日


花溪区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实施精准扶贫,增强内生动力”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践行贵阳市“三大战略”行动,聚焦脱贫攻坚“五大重点”,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贵州省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黔府金发〔2018〕3号)、《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农业委员会  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2018年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筑财金〔201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花溪区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优势,建立稳固有效的风险保障体系,解除产业发展后顾之忧,创新保险助推脱贫攻坚思路和途径,提升政策性担保覆盖面及服务能力,开展支农融资业务,解决花溪区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进我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大力开展我区农产品保险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省“五大产业”及“一县一业”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为产业脱贫提供风险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稳定我区特色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措施中的重要一环。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有利于帮助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分散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调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户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特色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实现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能够有效避免农户因灾致贫返贫,实现农业特色产业稳定发展、贫困农户脱贫奔小康的多赢局面。

二、基本原则

我区农产品保险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我区特色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一)政府引导原则。各乡(镇)、社区及财政、金融办、农业等职能部门,通过财政保费补贴和其它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机结合,引导和鼓励农民、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参加特色农业保险,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的抗风险能力,确保我区农产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市场运作原则。要提高对保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移化解风险重要手段的认识,财政投入要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我区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应以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依托,由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自身能力,建立经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自主自愿原则。农民、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各方参与我区农产品保险都要坚持自主自愿,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意愿、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和自主投保和承保。

(四)协同推进原则。参与我区农产品保险的各部门要将保费补贴政策同农业信贷、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以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要从切实保护农业、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协作配合,对农产品保险的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积极稳妥地开展农产品保险工作。

三、保险内容

(一)蔬菜种植保险

1.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蔬菜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蔬菜”),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蔬菜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1)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3)生长正常。

2.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直接造成蔬菜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洪水(政府蓄洪除外)、内涝;

(2)风灾(6 级以上)、雪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

(3)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

(4)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5)病虫草鼠害。

3.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蔬菜移栽成活时起,至成熟采摘时止,最长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4.保险金额

保险蔬菜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蔬菜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5.保险费率:6%

保险费计算公式:

保险费=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基准费率

花溪区地方特色蔬菜种植保险保费测算表

序号

品种

参考保额

(元/亩)

基准费率

保费

(元/亩)

参保时段

1

香葱

600

6%

36.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2

莲藕

800

6%

48.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3

小白菜

800

6%

48.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4

瓢儿白

800

6%

48.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5

大白菜

1000

6%

60.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6

胡萝卜

1100

6%

66.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7

胭脂萝卜

1100

6%

66.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8

大白萝卜

1100

6%

66.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9

茄子

1200

6%

72.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10

结球甘蓝

1100

6%

66.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11

花椰菜

1100

6%

66.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12

莴笋

1000

6%

60.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13

黄瓜

1300

6%

78.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14

豇豆

1000

6%

60.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15

四季豆

1000

6%

60.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16

线椒

1200

6%

72.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17

朝天椒

1200

6%

72.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18

番茄

1500

6%

90.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19

食用菌

5000-20000

6%

300-1200

根据栽培条件单季参保

6.赔偿处理

保险蔬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阶段每亩最高赔偿金额×损失面积×损失率

损失率=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种植株数

保险蔬菜已发生部分采摘的,在计算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时应扣除已采摘部分的植株数量。

保险蔬菜不同生长阶段每亩最高赔偿金额

种类

生长阶段

每亩最高赔偿金额

非叶类蔬菜

开花坐果前

保险金额×50%

坐果后至采摘前

保险金额×100%

已开始采摘后至收获完成时止

保险金额×80%

叶类蔬菜

定植成活后10日内

保险金额×50%

10日后至采摘前

保险金额×100%

已开始采摘后至收获完成时止

保险金额×80%

食用菌

菌棒生产至接种前

保险金额×60%

接种后至排场前

保险金额×80%

排场至采摘1个月之间

保险金额×100%

采摘1个月后至采摘3个月前

保险金额×75%

采摘3个月后至采摘5个月

保险金额×40%

采摘5个月后至采摘结束

保险金额×30%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确切损失程度。

(二)水果类作物种植保险

1.保险标的

我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水果类作物(草本类:草莓、西瓜、菠萝、香蕉、芭蕉等;木本类:柑橘、桃子、梨子、苹果、枇杷、李子、樱桃、石榴、蓝莓、刺梨、杏等;藤本类:葡萄、猕猴桃等)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水果”),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水果类作物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1)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投保品种在当地种植1年以上;

(3)种植规模在2亩(含)以上;

(4)生长正常;

(5)生长期处于幼树(幼苗)至成树期(成熟期)。

以乡、村为单位集体投保本保险的,其种植规模不受本条第(3)款约定的限制。

2.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水果果实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洪水(政府性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暴雪、旱灾;

(2)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3)火灾、爆炸、雷击;

(4)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5)重大病虫害。

3.保险期限

草本类水果的保险责任期间自移栽定植成活起,至成熟并收获时止,一年一批次,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除另有约定外,木本类水果和藤本类水果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约定的起讫时间为准。

4.保险金额

保险水果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苗木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5.保险费率:7%

保险费计算公式:

保险费=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基准费率

花溪区地方特色茶叶种植保险保费测算表

序号

品种

参考保额(元/亩)

基准费率

保费(元/亩)

1

茶叶

2000

6%

120.00

6.赔偿处理

保险水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损失率×不同生长期每亩赔偿比例×受损面积(亩数)

损失率=单位面积果实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果实数量

保险水果不同生长期每亩赔偿比例表

(1)木本类水果:

生长期

生长期描述

每亩最高赔偿比例

萌芽期

花芽开始发育生长的时期

30%

扬花坐果期

果树开花授粉并形成幼果的时期

60%

果实膨大期

果实由幼果发育成成果的时期

90%

成熟期

果实发育成熟可以采摘的时期

100%

(2)草本类水果:

生长期

生长期描述

每亩最高赔偿比例

移栽成活/幼苗期

长成直立植株、真叶的时期

30%

生长期

植株生长、叶数增加的时期

50%

开花坐果期

植株开花授粉并形成幼果的时期

80%

成熟期

果实膨大最终发育成成果的时期

100%

(3)藤本类水果:

生长期

生长期描述

每亩最高赔偿比例

萌芽期

剪枝断口流出汁液,树枝长出新芽的时期

30%

长叶期

长出新叶与新枝,展叶的时期

50%

开花坐果期

开花授粉并形成幼果的时期

70%

着色期

果实膨大、颜色变深的时期

90%

成熟期

果实体积颜色不再变化、可采摘的时期

100%

已部分采摘的保险水果,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应扣除已采摘的部分。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确切的损失程度。

(三)中药材种植保险

1.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药材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标的”),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中药材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1)经过政府部门审定,在当地有三年以上成功种植经验;

(2)有相应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的合格品种;

(3)同一地块连片种植;

(4)生长正常;

(5)从移栽成活到淘汰前一年。

药材育苗以及在路边、沟渠边等不规则地块上种植的中药材,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2.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中药材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洪水(政府性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暴雪、旱灾;

(2)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3)火灾、爆炸、雷击;

(4)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5)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危害。

3.保险期间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期间自中药材苗在田间移栽成活返青后起(直播中药材从种植齐苗后开始)  至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一年,同时不得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多年生中药材按一年为一个保险期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4.保险金额

每亩保险金额参考保险标的种植所发生的成本确定,包括:种子成本、肥料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不能超过成本的70%,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5.保险费率:5%

保险费率为5%

保险费=每亩保险金额(元/亩)×基准费率×保险面积(亩)

中药材的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

花溪区地方特色中药材种植保险保费测算表

序号

品种

参考保额(元/亩)

基准费率

保费(元/亩)

1

中药材

2000

5%

100.00

6.赔偿处理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种植数量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确切的损失程度。

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生长期

不同生长期每亩赔偿比例

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金额(元/亩)

移栽成活-根膨大期

每亩保险金额×40%

800  

根膨大期

每亩保险金额×70%

1400

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2000

(四)茶叶种植保险

1.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茶叶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茶叶”),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茶叶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1)茶叶种植符合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标准;

(2)栽种的品种符合农业部门的规定,栽种成活1年(含)以上30年(含)以下;

(3)生长正常。

2.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茶叶非采摘期的死亡或采摘期的损失,且死亡(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

(2)旱灾、暴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雪灾、雹灾、冻灾、倒春寒、泥石流、山体滑坡;

(3)病虫草鼠害。

3.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4.保险金额

保险茶叶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茶叶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苗成本、肥料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茶叶的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

5.保险费率:6%

保险费=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基准费率

花溪区地方特色茶叶种植保险保费测算表

序号

品种

参考保额(元/亩)

基准费率

保费(元/亩)

1

茶叶

2000

6%

120.00

6.赔偿处理

保险茶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非采摘期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死亡率×受损面积

死亡率=单位面积植株死亡数量/单位面积植株种植数量

(2)采摘期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不同采摘期赔偿比例×损失率×受损面积

损失率=茶青单位面积平均损失产量/当地茶青前五年单位面积平均正常产量

不同采摘期赔偿比例表

不同采摘期

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

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金额

(元/亩)

春梢期

50%

1000

夏梢期

20%

400

秋梢期

30%

600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损失程度。

五、资金安排

对于家禽养殖保险和蔬菜种植保险,按省级文件政策进行补贴:

蔬菜(食用菌)种植保险:

企业合作社、一般种植户:省级50%、市级10%、县级10%、自行承担30%;

建档立卡贫困户:省级70%、市级10%、县级10%、自行承担10%(建档立卡贫困种植户承担的保费,由当地扶贫办从切块到县的财政扶贫转型资金中统筹安排缴纳);

对于本方案中的其他特色农业保险,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10%,县级财政承担10%,企业(合作社、农户)承担30%(建档立卡贫困种植户承担的保费,由当地扶贫办从切块到县的财政扶贫转型资金中统筹安排缴纳)。具体如下表所示:

(一)蔬菜(食用菌)种植保险:

种植企业、合作社、一般种植户:

品种

参考保额(元/亩)

基准费率

保费(元/亩)

省级财政补贴50%

市级财政补贴10%

县级财政补贴10%

投保户自行承担30%

香葱

600

6%

36.00

18.00

3.60

3.60

10.80

莲藕

800

6%

48.00

24.00

4.80

4.80

14.40

小白菜

800

6%

48.00

24.00

4.80

4.80

14.40

瓢儿白

800

6%

48.00

24.00

4.80

4.80

14.40

大白菜

1000

6%

60.00

30.00

6.00

6.00

18.00

胡萝卜

1100

6%

66.00

33.00

6.60

6.60

19.80

胭脂萝卜

1100

6%

66.00

33.00

6.60

6.60

19.80

大白萝卜

1100

6%

66.00

33.00

6.60

6.60

19.80

茄子

1200

6%

72.00

36.00

7.20

7.20

21.60

结球甘蓝

1100

6%

66.00

33.00

6.60

6.60

19.80

花椰菜

1100

6%

66.00

33.00

6.60

6.60

19.80

莴笋

1000

6%

60.00

30.00

6.00

6.00

18.00

黄瓜

1300

6%

78.00

39.00

7.80

7.80

23.40

豇豆

1000

6%

60.00

30.00

6.00

6.00

18.00

四季豆

1000

6%

60.00

30.00

6.00

6.00

18.00

线椒

1200

6%

72.00

36.00

7.20

7.20

21.60

朝天椒

1200

6%

72.00

36.00

7.20

7.20

21.60

番茄

1500

6%

90.00

45.00

9.00

9.00

27.00

食用菌

20000

6%

1200.00

600.00

120.00

120.00

360.00

建档立卡贫困户:

品种

参考保额(元/亩)

基准费率

保费(元/亩)

省级财政补贴70%

市级财政补贴10%

县级财政补贴10%

扶贫办扶贫补贴10%

香葱

600

6%

36.00

25.20

3.60

3.60

3.60

莲藕

800

6%

48.00

33.60

4.80

4.80

4.80

小白菜

800

6%

48.00

33.60

4.80

4.80

4.80

瓢儿白

800

6%

48.00

33.60

4.80

4.80

4.80

大白菜

1000

6%

60.00

42.00

6.00

6.00

6.00

胡萝卜

1100

6%

66.00

46.20

6.60

6.60

6.60

胭脂萝卜

1100

6%

66.00

46.20

6.60

6.60

6.60

大白萝卜

1100

6%

66.00

46.20

6.60

6.60

6.60

茄子

1200

6%

72.00

50.40

7.20

7.20

7.20

结球甘蓝

1100

6%

66.00

46.20

6.60

6.60

6.60

花椰菜

1100

6%

66.00

46.20

6.60

6.60

6.60

莴笋

1000

6%

60.00

42.00

6.00

6.00

6.00

黄瓜

1300

6%

78.00

54.60

7.80

7.80

7.80

豇豆

1000

6%

60.00

42.00

6.00

6.00

6.00

四季豆

1000

6%

60.00

42.00

6.00

6.00

6.00

线椒

1200

6%

72.00

50.40

7.20

7.20

7.20

朝天椒

1200

6%

72.00

50.40

7.20

7.20

7.20

番茄

1500

6%

90.00

63.00

9.00

9.00

9.00

食用菌

20000

6%

1200.00

840.00

120.00

120.00

120.00

(二)水果类作物保险:

品种

参考保额(元/亩)

基准费率

保费(元/亩)

省级财政补贴50%

市级财政补贴10%

县级财政补贴10%

投保户自行承担30%

草莓

1500

7%

105.00

52.50

10.50

10.50

31.50

西瓜

1000

7%

70.00

35.00

7.00

7.00

21.00

柑橘

1000

7%

70.00

35.00

7.00

7.00

21.00

桃子

1000

7%

70.00

35.00

7.00

7.00

21.00

梨子

1000

7%

70.00

35.00

7.00

7.00

21.00

苹果

1000

7%

70.00

35.00

7.00

7.00

21.00

琵琶

1200

7%

84.00

42.00

8.40

8.40

25.20

李子

1100

7%

77.00

38.50

7.70

7.70

23.10

樱桃

1200

7%

84.00

42.00

8.40

8.40

25.20

石榴

1000

7%

70.00

35.00

7.00

7.00

21.00

蓝莓

1500

7%

105.00

52.50

10.50

10.50

31.50

刺梨

1000

7%

70.00

35.00

7.00

7.00

21.00

1000

7%

70.00

35.00

7.00

7.00

21.00

葡萄

1500

7%

105.00

52.50

10.50

10.50

31.50

猕猴桃

1500

7%

105.00

52.50

10.50

10.50

31.50

(三)中药材种植保险

品种

参考保额(元/亩)

基准费率

保费(元/亩)

省级财政补贴50%

市级财政补贴10%

县级财政补贴10%

投保户自行承担30%

中药材

2000

5%

100.00

50.00

10.00

10.00

30.00

(四)茶叶种植保险

品种

参考保额(元/亩)

基准费率

保费(元/亩)

省级财政补贴50%

市级财政补贴10%

县级财政补贴10%

投保户自行承担30%

茶叶

2000

6%

120.00

60.00

12.00

12.00

36.00

六、试点机构

根据《贵州省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黔府金发〔2018〕3号)、《贵阳市2018年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筑财金〔2018〕3号)文件要求,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由区域保险公司进行承保,花溪区2018年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花溪支公司。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乡(镇)、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特色农业保险的协调和推进,重点完成特色农业保险标的调查,宣传引导,协助保险经办机构以村为单位,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投保,并协助查勘、定损、理赔等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区金融办:牵头统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整体推进,动态跟踪检查成员单位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推进情况;负责对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保险经办机构,配合省保监局做好我区特色农业保险经营行为的监管。

区财政局:负责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工作,加强对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对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监管,确保保费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骗取、截留、挪用、侵占保费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农业局: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供技术支持,并与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制定特色农业保险的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基础数据提供和核对(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接受赔款的银行卡号、场地名称、坐落地址),并负责对保险公司提供的保单载明的投保人、数量等信息进行核实;协助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的防灾减灾和灾后查勘定损,并提供必要的专业鉴定作为理赔依据。

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工作经费与赔案鉴定费;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从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按照监管要求,做好保险业务的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工作;要规范市场行为,按照“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切实抓好特色农业保险服务规范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培训

有关部门、经办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编印、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养殖户积极主动投保。加强对协保队伍的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培训,提高协保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