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19〕46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274958 成文日期: 2019-08-13
文 号: 花府办发〔2019〕46号 发布时间: 2019-05-24 10:39
发布机构: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花府办发〔2019〕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5月24日...

花府办发〔2019〕46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4 10:39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字体:[ ]


花府办发〔2019〕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5月24日    



花溪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全区森林生态资源大普查,助推脱贫攻坚步伐,促进花溪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的通知》(黔府函〔2018〕214号)、《省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林资发〔2019〕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进一步摸清我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家底,发现、拓展、整合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加快推进森林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做优“大生态”,助力“大扶贫”,为助推全区农村产业革命、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1.根据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和操作细则,在省级技术单位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实地普查工作,充分挖掘优质资源,按照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进行客观评价、归类分级;

2.建立以本区行政区域森林生态产业资源数据库,编制调查图集、统计表和报告;

3.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开展或配合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二、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为全区9个乡(镇),5个社区除保护等级为一级的林地和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地禁止开发区等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域外,所有森林生态产业资源。

三、普查对象及内容

(一)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已利用和未利用的具有良好经济前景、短期内能助推脱贫攻坚的森林资源,分为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特色经济林、珍贵林木、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及其他专项调查。

1.林下种植。重点调查林下种植石斛(铁皮石斛、金钗石斛、流苏石斛)、食用菌和其他中药材(天麻、半夏、太子参、何首乌、钩藤、茯苓、黄精、白芨、七叶一枝花、金线莲)等技术成熟、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本地优势品种。

2.林下养殖。重点调查林下养殖生态鸡、山羊、猪(特种野猪、香猪)、蜜蜂、特种禽类(红腹锦鸡、环颈雉)等本地优势品种。

3.特色经济林。重点调查刺梨、油茶、核桃、蓝莓、茶叶、三叶木通、茎花山柚、青钱柳等本地优势品种。

4.珍贵林木。重点调查花榈木、红豆树、红椿、楠木、鹅掌楸、水青冈、大叶栲、榉木、降香黄檀、柚木、红豆杉 (南方红豆杉)、黄杉、红乌木等珍贵林木。

5.森林旅游。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拓展森林旅游资源。

6.森林康养。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挖掘森林综合效益,合理开发满足公众森林深度体验需求、改善生活品质的资源。

7.其他专项

对菌材林和竹林进行摸底调查,查清现有资源总量和分布。

(二)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种类、面积、质量、分布、产量、交通条件、水热条件等。

四、进度安排

普查时间为2019年4月至6月,分为前期准备、普查、汇总、拓展应用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4月)

1.参加省级、市级培训;

2.完成工作方案编制;

3.完成县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座谈会。

(二)普查阶段(4月至5月)

1.完成普查资料和设备物资准备及资料收集工作(5月3日前);

2.组建普查队伍,完成外业普查(5月25日前);

3.内业整理,完善数据库(5月31日前);

4.完成县级自检,迎接并完成市级、省级质检(6月10日前)。

(三)汇总阶段(6月)

1.根据质检结果完成整改,提交合格数据库(6月15日前);

2.完成普查图集、统计表、报告编制(6月30日前)。

(四)拓展应用阶段(6月至12月)

积极参与省、市组织开展的相关拓展应用方面的工作。(12月31日前)。

五、工作组织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副主任、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扶贫办、区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花溪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普查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由张君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应周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区普查办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组、后期组、质检组3个工作组。

主 任:张君发

副主任:徐应周

成 员:韩明燕 吴文萍 蒋泽波 彭小明 孙 云 付建勇 梁厚宽 朱基万

李振林 岑照会 邹起国 吴 伟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梁厚宽

成 员:朱基万 邹起国 吴 伟

主要职责:负责区普查办的日常管理,组织普查会议,印发会议纪要、文件,开展进度调度,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区普查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2)调查组

组 长:蒋泽波

成 员:李振林 岑照会 及委托服务单位的技术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区森林生态资源大普查工作,并按照上级质量检查要去限时完成整改,通过数量验收。

(3)后勤组

组 长:韩明燕

成 员:吴文萍 苏晓玲 罗 琳 

主要职责:负责筹措资金,采购普查设备和物资,完成区普查办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4)质检组

组 长:彭小明

成 员:孙 云 付建勇 胡露云

主要职责:负责区级内外业质检,完成区普查办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承担单位

此次普查工作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进行,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具备丙级(含)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负责全区普查的组织领导,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整理和提供普查所需专题资料,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2.区普查办

全面负责本次普查工作,组织协调、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查单位开展工作。

3.承担单位

在区级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相关工作人员;落实区级普查经费,编制工作方案,组织普查队伍,开展技术培训;准备相关资料和普查设备;完成外业普查;按时上报普查进度;完成质量自查,编制质量自查报告;按时上交区级普查成果数据库,编制并按时报送区级普查图集、统计表、普查报告。

六、普查队伍组织

此次普查工作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进行,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具备丙级(含)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社区要参照“花溪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质量控制。坚持全过程、全员和分级分类质量控制的原则,注重分析研究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区普查办负责全省质量监督和指导,承担单位负责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进度调度。普查进度调度按照“周调度、旬公布、月通报、年考核”的要求开展,并将各乡(镇)社区普查进度纳入2019年度政府目标考核。

(四)加强普查队伍管理。普查承担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参加,扎实做好技术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工作技能。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人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花溪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花溪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秦永康(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赵廷举(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君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 员: 李 健(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 琛(区科技局副局长)

龙玉昆(区工信局副局长)

罗 倩(区财政局副局长)

谭 鑫(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应周(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张建军(区住建局局长)

陈小进(区交通局副局长)

石 军(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艾 素(区水务局副局长)

孙婧璇(区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 容(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 杰(区气象局副局长)

张君学(贵筑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夏俊石(溪北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亚(明珠社区服务中心政法委书记)

吴松杰(阳光社区服务中心政法委书记)

胡兰波(清溪社区服务中心政法委书记)

石坤文(青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志祥(石板镇组织委员)

郭 姣(孟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金礼(燕楼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穆廷刚(马铃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郭 鑫(黔陶乡党委副书记)

刘明高(高坡乡党委副书记)

王洪斌(久安乡党委副书记)

丁明超(麦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分局,由张君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应周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区生态环境分局代章。

花溪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