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溪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花溪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花溪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 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花府报〔2025〕32号)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和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
将花溪区孟关苗族布依族乡改貌村,石板镇花鱼井村等2个乡(镇) 2个村的集体农用地1.8841公顷(林地1.8400公顷,其他农用地 0.04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 设用地0.0464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30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1.8841公顷。
二、你区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 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 地。
三 、你区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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