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评估及备案信息公开栏目的情况说明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养老服务

花溪区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评估及备案信息公开栏目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13 15:13:5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实行备案制。经与上级部门对接,结合花溪区实际情况,由于条件限制,未开展过养老机构评估相关工作;养老机构取消行政许可证审批权限,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

花溪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