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公示
按照《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计财〔2023〕10号)精神,我区组织实施了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品种:本次主要对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及其他各类粮食作物进行补助。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下达资金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核实上报的补贴面积测定(亩补贴标准=下达总资金÷补贴总面积),县(区)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名单及补贴面积经各村委会核实、登记、汇总、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并公示后报花溪区农业农村局汇总,根据汇总面积测算,今年每亩补贴标准为3.84元。
四、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851-88231801
附件:花溪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名册.xlsx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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