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花溪区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农业技术服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相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农业技术服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193号)《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农业技术服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将该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花农通字〔2023〕60号 关于印发《花溪区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农业技术服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