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花溪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的公告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水务局审定,现将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20万元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2日,公告期10天。
附件:关于下达花溪区黔陶乡半坡村大寨、小田坝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资金的通知.pdf
公告单位: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3620752
乡村振兴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A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