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久安乡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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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久安乡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6 10:58:3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花溪区久安乡山洪沟治理工程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花溪区久安乡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花溪区久安乡

项目概况:拟治理河段长6.215km,拟治理河段两岸现状为成片良田好土及道路房屋等,且大多处于冲洪积阶地内与低缓地带,发生大洪水的年份会淹没沿岸部分农田以及部分村居房屋。为保护河道两岸房屋和农田,减轻洪灾损失,建设内容主要为修建防洪堤、整治岸坡、河道清障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阳市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

通讯地址:花溪区青岩镇杨眉村杨眉水库管理房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851-8362075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帆盛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51-82263930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TA-1-29-9号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2581974967@qq.com。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附件:花溪区久安乡山洪沟治理工程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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