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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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5期

发布时间:2025-07-03 10:23:1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3家生产经营企业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花溪区饕饕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情况  

花溪区饕饕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青虾,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P250313002,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义务,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材料,并积极整改,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因此,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的规定,对花溪区饕饕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2.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安全规范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我局执法人员责令花溪区饕饕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停止销售该批次青虾并进行召回,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至个人,已无法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排查,出现不合格的原因在青虾养殖源头兽药使用不规范,现已全部进行整改。

二、花溪区纯粮士酒坊生产的包谷酒

(一)抽检情况  

花溪区纯粮士酒坊生产的包谷酒,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黔】质检第 J20250103832号,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叁拾贰元整(¥32.00元);

2.罚款伍仟元整(¥5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伍仟零叁拾贰元整(¥5032.00元)。 (筑花市监处罚〔2025〕154号)。

(三)我局执法人员责令花溪区纯粮士酒坊停止销售该批次包谷酒并进行召回,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至个人,已无法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排查,出现不合格的原因为添加了新品种的甜酒曲,已更换酒曲生产并送检合格。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 贵州汇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

(一)抽检情况  

贵州汇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R25030172,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贰拾肆元整(¥224.00元);

2.罚款伍仟元整(¥5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伍仟贰佰贰拾肆元整(¥5224.00元)。 (筑花市监处罚〔2025〕155号)。

(三)我局执法人员责令贵州汇亿源食品有限公司停止销售该批次包谷酒并进行召回,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至个人,已无法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排查,出现不合格的原因为储存条件不当,已采取明确储存条件,优化储存环境,提升包材质量的方式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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