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政协机关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政协花溪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政协花溪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区政协委员视察、考察、调研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承担开展政协委员活动的秘书和服务工作。
4.负责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政协工作经验、共同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5.负责区政协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区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6.负责政协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处理区政协委员和群众来信,接待来访。
7.负责联系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8.负责省内外政协系统干部考察、调研和重要宾客的接待工作。
9.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
10.负责承办上级政协和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花溪区智力支边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上级政协、统战部和市、区民主党派的支边扶贫机构的对口联系。
12.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智力支边工作。
13.组织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参与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开发工作。
14.协助区政协办公室做好帮村扶贫工作及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政协机关及下属1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政协机关,设“二室五委”(政协办公室、提案法制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1个,即花溪区政协委员会联络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30人,包括行政编制 18人、工勤编制4人、全额事业编制8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0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认真做好政协花溪区第十一届一次会议及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务工作,并组织实施好会议决议、决定。
(二)认真做好区政协委员视察、考察、调研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三)研究做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政协工作经验、共同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四)认真组织开展区政协重大活动和区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切实做好政协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处理区政协委员和群众来信,接待来访。
(五)做好省内外政协系统干部到花溪交流学习、考察、调研、视察等相关接待工作。
(六)做好与上级政协、统战部和市、区民主党派的支边扶贫机构的对口联系工作,积极开展“百千万行动”脱贫攻坚等扶贫开发工作。
(七)承办好上级政协和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5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27.28万元,项目支出229.72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2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8.58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会议经费及上级资金。本部门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万元。较上年增加12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减少9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8.58万元,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和疫情防控工作导致增加会议经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分类具体为:(2010201)行政运行540.16万元,(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7.72万元,(2010204)政协会议61.12万元,(2010205)委员视察28.1万元,(201029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8.09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事务14.69万元,(2080501)离退休支出182.8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6.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7.09万元,(2101199)行政工伤保险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28万元,较上年增加9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29.72万元,较上年增加38.58万元,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和疫情防控工作导致增加会议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万元。较上年增加125.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会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28万元,项目支出229.72万元。
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9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8.58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换届选举和疫情防控工作导致增加会议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9.18万元,公用经费68.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2.94万元,较上年增加14.69万元,增加178.06%,主要原因是因编制内新购公务用车增加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与上年数相同。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25万元,与上年数相同。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14.69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1万元,较上年增加18.95万元,增长38.56%,主要原因是增加保运转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2年未安排大型政府采购项目,日常办公耗材严格按照区花采购通〔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88.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8.55万元(原值212.15万元,净值88.55万元)。2022年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12.65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项目支出共229.72万元,其中:政协会议61.12万元,政协委员培训费51.53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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