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政协机关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调整预算信息

花溪区政协机关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调整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2019-10-12 10:3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花溪区政协机关,正科级。

(1)负责政协花溪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政协花溪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区政协委员视察、考察、调研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承担政协委员开展活动的秘书和服务工作。

(4)负责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政协工作经验、共同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5)负责区政协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区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6)负责政协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处理区政协委员和群众来信,接待来访。

(7)负责联系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8)负责省内外政协系统干部到花溪交流学习、考察、调研、视察相关接待工作。

(9)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

(10)负责承办上级政协和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花溪区智力支边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上级政协、统战部和市、区民主党派的支边扶贫机构的对口联系。

(12)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智力支边工作。

(13)组织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参与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开发工作。

(14)协助区政协办公室做好帮村扶贫工作及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区政协机关设“二室五委”,即政协办公室、提案法制联谊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史宣传学习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

花溪政协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一个,花溪区政协委员会联络服务中心:副科级全额事业拨款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工勤编制

小计

在职

退休

花溪区政协机关

21

18


3

45

22

23

花溪区政协委员会联络服务中心

5


5


1

1


合计

26

18

5

3

46

23

23

  1. 部门目标任务(一)认真做好政协花溪区第十届三次会议及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务工作,并组织实施好会议决议、决定。(二)认真做好区政协委员视察、考察、调研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三)做好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政协工作经验、共同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四)认真组织开展区政协重大活动和区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切实做好政协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处理区政协委员和群众来信,接待来访。(五)做好省内外政协系统干部到花溪交流学习、考察、调研、视察相关接待工作。(六)做好与上级政协、统战部和市、区民主党派的支边扶贫机构的对口联系工作,积极开展“百千万行动”脱贫攻坚等扶贫开发工作。(七)承办好上级政协和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花溪区政协机关2019年部门年初预算644.84万元,上年结转9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43.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调整预算为704.5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03.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年初预算支出74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85万元,占总支出的75.94%;项目支出178.99万元,占总支出的24.06%。调整预算支出为80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04.59万元,总支出的75.24%,调增59.7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全年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公用经费支出547.0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9.14万元,行政单位养老保险28.36万元。调整预算项目支出为198.99万元,占总支出的24.76%,调增20万元,增加优秀单位奖励经费20万元。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为198.99万元,其中政协会议经费41.1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7.87万元。主要用于十届三次会议、常委会、主席会、专委(办)视察调研、委员活动、培训,智力支边,正常运转等工作。

  1. 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数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 比去年减少0.36万元, 根据只减不增的原则,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接待费5.3万元,比去年减少0.3万元, 根据只减不增的原则,调整接待预算。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数为5辆(本单位户头3辆)。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3.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该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85万元,调增39.74万元,调整预算为604.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6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42.35万元,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残保金、行政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工会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5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成果奖支出。(二)政府采购经费安排情况:我单位2019年未安排大型政府采购项目,日常办公耗材严格按照区花采购通[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年初国有资产187.90万元,车辆占120.26万元,其他国有资产67.64 万元,都在使用中,没有出租和出借以及其他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年初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为178.99万元,占总支出的24.06%,调整预算项目支198.99万元,占总支出的24.76%,调增20万元,即增加优秀单位奖励经费20万元。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为198.99万元,其中政协会议经费44.1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7.87万元。主要用于十届三次会议、常委会、主席会、专委(办)视察调研、委员活动、培训,智力支边,正常运转等工作。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政协事务科目(20102款)行政运行科目(20102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试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政协事务科目(2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2010202项):指行政单位(包括试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政协事务科目(20102款)政协会议(2010204项):指各级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政协事务(20102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科目(20102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二十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101101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花溪区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新定).xls

花溪区政协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